司法民法考點之著作權
著作權也稱版權,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下面由小編為你介紹著作權的相關司法民法考點知識。
司法民法考點一
1、演繹作品的概念
演繹作品,又稱派生作品,是指在已有作品的基礎上,經過改編、翻譯、註釋、整理等創造性勞動而產生的作品。
2、演繹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及行使
***1***演繹者對演繹作品享有獨立的著作權。
***2***但演繹作品的著作權人在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也不得禁止其他人對原作品的演繹。
司法民法考點二
1、合作作品的概念
***1***概念
合作作品,是指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
***2***構成要件是:
A.作者為兩人或兩人以上;
B.作者之間有共同創作的主觀合意。合意,是指作者之間有共同創作的意圖,既可表現為“明示約定,也可表現為”默示推定“;
C.有共同創作作品的行為,即各方都為作品的完成作出了直接的、實質性的貢獻。
2、合作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及行使
***1***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權具有雙重性,合作者對合作作品整體享有著作權,各位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享有和行使獨立的著作權,但是單獨行使著作權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2***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9條規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權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過協商一致行使;不能協商一致,又無正當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轉讓以外的其他權利,但是所得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作者”。
3、合作作品作者死亡時的處理。
合作作品其中一個作者死亡的,其著作財產權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由其他合作者單獨行使,此時該部分財產權不構成無主財產。
4、合作作品的保和期限:以最後一個作者的死亡為準。
司法民法考點三
1、彙編作品的概念
彙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資料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稱為彙編作品。
△在材料的選擇或編排上體現獨創性的資料庫,可作為彙編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原因。
2、彙編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及行使
***1***彙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2***由於彙編權是作者的專有權利,因而彙編他人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時,應徵得他人的同意,並不得侵犯他人對作品享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權等著作權。
司法民法考點四
影視作品是指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1、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視聽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人享有和行使。
2、參加作品創作的其他人員,如導演、編劇、作詞、作曲、攝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
3、作品中可以單獨使用的部分,如劇本、音樂等的作者可以單獨行使著作權。
△演員並不屬於這個範圍,因為演員享有的權利屬於表演者權,而非著作權。當然,影視作品中演員的權利同樣要受到限制,即演員除了表明表演者身份以外,其他權利應當由製片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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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的權利內容
人身權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後,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佈於眾的權利;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絡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
特點/性質
1.著作人身權整體的不可轉讓性
2.不可剝奪性
3.個別權能的可繼承性***如發表權***
4.著作人身權的永久性
該權利內容包括:
1.發表權
2.署名權
3.修改權
4.保護作品完整權
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是作者對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質利益為內容的權利。著作財產權的內容具體包括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資訊網路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彙編權、追續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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