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算不算基本工資標準

  事業單位在規範津補貼的同時實施績效工資,形成較為合理的績效工資水平機制、完善的分配激勵機制以及健全的分配巨集觀調控機制。那麼績效工資可以算基本工資嗎?下面小編來告訴你績效工資算不算基本工資,希望能幫到你。

  績效工資算基本工資

  績效工資實際就是獎金或提成工資,他和基本工資是分開計算,發放時限不一定是以年底為限,可以按月、按季或按年,也可以按次。

  績效工資關注的問題

  1、績效工資的比例配置

  績效工資在不同部門或不同層次崗位有不同的配置標準,由於績效工資種類很多,這裡,我們以其中一種——業績工資進行說明,業績工資的配置標準與各個崗位的工資等級和對應的外部薪酬水平相關;其與個人或團隊的業績聯動,使得員工或團隊可以通過對業績的貢獻來調節總體工資水平。具體配置有兩種方法,第一種是切分法,先依據崗位評價和外部薪酬水平確定不同崗位的總體薪酬水平,再對各個崗位的總體薪酬水平進行切分,如某崗位總體薪酬水平***100%***=基本固定工資***50%***+業績工資***50%***;第二種是配比法,先依據崗位評價和外部薪酬水平確定各個崗位的基本固定工資水平,這時應考慮薪酬水平市場定位,這種情況下,一般基本工資水平應定位於市場薪酬水平的相對低位,再在各個崗位基本工資的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使各個崗位薪酬的總體水平處於市場薪酬水平的中高水平,如某崗位的薪酬總體水平=基本固定工資+業績工資***業績工資為基本工資的40%***。

  這樣在員工沒有達到或低於預期業績標準時,其總薪酬水平低於市場水平;而達到或高於業績標準時,其總薪酬水平就會持平或高於市場薪酬水平,從而達到員工依業績控制自己薪酬而激勵績效的目的。

  2、績效等級和績效分佈

  績效等級是依據績效評估後對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劃分的等級層次,它一方面與具體的績效指標和標準有關,也與企業考核的評價主體和方式有關;在做到公正、客觀對員工績效進行評價基礎上,績效等級的多少和等級之間的差距將會對員工績效工資分配產生很大影響。在設計績效等級時還要考慮績效工資對員工的激勵程度,等級過多造成差距過小將會影響對員工的激勵力度;等級過少造成差距過大將會影響員工對績效工資的預期,以至使員工喪失向上的動力。

  在確定了企業績效等級以後,還應明確不同等級內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的分佈情況,即每一等級內應有多少名員工或有百分之幾的員工;通常來講企業決定員工績效分佈時基本符合正太分佈現象,即優秀的10~20%,中間的60~70%,而差的10%左右。嚴格的績效分佈一方面有利於對員工的績效進行區分,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消除績效評價各方模糊業績,使得被評價物件的評價結果趨中。

  3、績效工資分配方式

  績效工資分配方式是指績效工資如何在個人或團隊中進行分配,常見的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績效工資直接與個人業績工資標準對應進行分配;一種是績效工資先在團隊間進行分配,然後再依據個人績效進行分配,這中間又包含兩種形式——完全分配和不完全分配,完全分配是將企業計提的績效工資總額在團隊與員工中進行徹底劃分,一分不剩;而不完全分配是在控制績效工資總量的情況下,在團隊與員工之間依考核等級進行層次分配,績效工資總量存在一定剩餘。

  總之,績效工資設計必須明確需要達到的目標,有效利用薪酬策略和績效與薪酬的密切關聯,使得企業不必為所有的工作支付高薪,而為那些具備關鍵技能創造高績效的員工支付高薪,而對那些具備一般技能、績效一般或較低的員工支付平均或低於市場水平的薪酬。從而使企業能夠吸引所需的擁有關鍵技能的人才和留住高績效員工以滿足戰略需要,又能夠對企業的成本進行控制。

  績效工資推行的制度

  績效工資分配應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嚴格程式,強化監督。

  實行總量控制。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總量由當地規範的津補貼和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資及保留的活工資組成,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定後下達到單位,各單位只能在核定的總量內,按規範的分配程式和要求進行分配。

  完善分配程式。一是制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涉及到每個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必須廣泛徵求工作人員意見,儘量做到公平合理。在制定方案時,要將工作目標、考核辦法及各崗位職責等進行細化和量化,並提到職代會上反覆討論、修訂,確保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要突出“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制定完善的考核細則;要層層簽訂責任書,將責任落實到人。此外,方案的制定必須考慮離退休人員的利益,離退休人員應參照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標準執行。二是嚴格考核。方案順利實施的關鍵是加強內部考核,抓好責任追究,公平兌現獎懲;要成立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嚴格考核;要及時公開考核制度、考核辦法、考核結果、運作程式等;要按月對工作績效進行評價打分,兌現績效工資;要認真分析考核方案中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方案有缺陷的要及時討論修正。另外,還要做好工作人員的思想工作和解釋工作,從思想上進行疏導,化解區域性矛盾,保證績效考核的正常執行。

  強化監督檢查。一是規範審批程式。各單位實行績效工資,方案必須經職代會通過後,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報人事財政部門備案。人事、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總體工資水平核定單位的績效工資總量,最後根據考核情況予以公示和兌現個人的績效工資。二是紀檢、組織、人事、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檢查、稽核、監督力度,對違紀違規現象及時糾正。三是通過公開舉報電話、設立意見箱和意見簿、聘請社會監督員等形式接受社會監督,並經常召開座談會,聽取單位工作人員的意見和建議,以便及時修改方案中不合理成份的地方,保證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