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算基本工資嗎
績效工資分為廣義績效工資和狹義績效工資,廣義績效工資又稱績效加薪、獎勵工資或與評估掛鉤的工資。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是兩回事,基本工資具有相對穩定性,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工作表現確定的,有點類似於獎金。企業這麼做是在玩文字遊戲,你裡面講的崗位職務工資1200,這才是基本工資。你需要明確一下合同裡是否明確標註了“基本工資2000元”,企業是覺得員工不敢和企業打官司,所以才搞這種變相剝削。按照他的計算,除非你考核滿分,否則永遠也拿不到2000遠的工資。
建議你再次籤合同時***一般單位一年一簽***,把這些組成部分明確。
保密費取決與你簽訂的保密協議,像這樣每月都收取不合理。
根據國家統計局1990年1月1日頒發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號***和《〈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以及勞動部頒發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的有關規定,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資***又稱標準工資***與輔助工資***又稱非標準工資***之總和,即實得工資。勞動者基本工資是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或國家及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的工資。例如工資總額組成中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就是基本工資。再具體些說,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均屬基本工資。勞動者的輔助工資是指基本工資以外的各種工資。例如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等等。
績效工資的基本特徵
它的基本特徵是將僱員的薪酬收入與個人業績掛鉤。業績是一個綜合的概念,比產品的數量和質量內涵更為寬泛,它不僅包括產品數量和質量,還包括僱員對企業其他貢獻。企業支付給僱員的業績工資雖然也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福利等幾項主要內容,但各自之間不是獨立的,而是有機的結合在一起,這體現了績效工資的綜合性特徵。
與傳統工資制相比,績效工資制的主要特點;一是有利於僱員工資與可量化的業績掛鉤,將激勵機制融於企業目標和個人業績的聯絡之中;二是有利於工資向業績優秀者傾斜,提高企業效率和節省工資成本;三是有利於突出團隊精神和企業形象,增大激勵力度和僱員的凝聚力。
績效工資體系的不完善之處和負面影響主要是:容易導致對績優者的獎勵有方,對績劣者約束欠缺的現象,而且在對績效優者獎勵幅度過大的情況下,容易造成一些僱員瞞報業績的行為,因此,對僱員業績的準確評估和有效監督是績效工資實施的關鍵。
績效工資的主要優點
1.將個人的收入同其本人的工作績效直接掛鉤,會鼓勵員工創造更多的效益,同時又不增加企業的固定成本。
2.嚴格的、長期的績效工資體系是一種有效的方法,讓公司不斷改進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提高員工績效。
3.這種方法使績效好的員工得到了獎勵,同時也能獲取、保留績效好的員工。
4.當不景氣的時候,雖然沒有獎金了,但是由於工資成本較低,公司也可以不炒人、少炒人,讓員工有安全感,增加員工的忠誠度;當經濟復甦時,公司也有充足的人才儲備。
績效工資的缺點
1.績效工資鼓勵員工之間的競爭,破壞員工之間的信任和團隊精神。員工之間會封鎖資訊,保守經驗,甚至可能會爭奪客戶。對那些一定需要團隊合作才能有好的產出的企業,這種方法就不適用。
2.績效工資鼓勵員工追求高績效。如果員工的績效同組織***部門、公司***的利益不一致,就可能發生個人績效提高,組織的績效反而降低的情況,這時候這種方法就失去了價值。例如,銷售員為了達成交易,可能會對客戶做出很多免費服務承諾,公司為了兌現承諾可能會投入很高的成本。
3.員工可能為了追求高績效而損害客戶的利益。例如,保險公司的業務員,為了達成交易過度誇大保單價值。當被客戶識破後,有可能會要求退保,同時,保戶也會對保險公司產生不信任。再如醫生為了增加效益,可能會給病人開高額藥方,做不必要的昂貴檢查。這種做法有違醫院的宗旨,同時也會損害醫院的形象。
4.在行政事業單位中 ,績效工資是由單位領導發放,而還會使單位領導的權力更大,從而很可能導致單位領導更為嚴重的腐敗行為.
企業決策層在決定是否採納績效工資時,應該問的問題是:績效工資制度是否有違組織的宗旨?是否有利於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是否能提高企業的績效?只要方案合適,績效工資確實能給企業帶來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