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遙學派

[拼音]:Wenyi Fuxing Shiqi yinyue

[英文]:music of the Renaissance

在傳統的西方音樂史的時期劃分中,表示15、16世紀這段時期的音樂。文藝復興運動形成了古希臘文化以後歐洲文化的第二個高峰,以面向人世和對古典文化的繼承為主要特徵。在音樂方面,古希臘並未傳下堪資借鑑的例項。因此,文藝復興時期的音樂藝術與其說是希臘古典風格的再生,毋寧說是新風格的創立。從顯貴氣派轉向大眾化;從宗教感情轉向崇尚理性和追求人性的發展,強調直接可感的人的心境和感情的表達,與具有神祕、抽象、禁錮感情等因素的中世紀藝術風尚相對立。

文藝復興音樂起源於14世紀義大利和法國復調音樂獲得發展的“新藝術”時期,義大利F.蘭迪尼和法國G.de馬紹等作曲家成為文藝復興音樂的先驅。15世紀尼德蘭音樂理論家J.廷克托裡斯在其《均衡》一書的序言中最早提出了音樂“復興”的概念。16世紀這種概念得到系統的闡述。當時的義大利音樂理論家G.扎利諾根據同時代美術史家瓦沙利的觀點,在批判中世紀音樂藝術的同時,將古代音樂藝術描繪為“盡善盡美的頂峰”。這時期的許多論文對古代音樂崇拜的傾向十分明顯,但並未導致對古典音樂權威的盲從。對音樂與詩歌統一的古代音樂藝術的研究,為16世紀末~17世紀初歌劇的產生,提供了理性的根據。

15、16世紀工業技術的發展,給音樂藝術帶來極大的變化。以威尼斯為中心,樂譜印刷業產生了,音樂有了更為統一的版本,更加得到廣泛而迅速的傳播;城市裡逐漸形成了一大批業餘音樂愛好者,使世俗復調音樂取得支配性的地位。隨著自然科學的迅速發展和對藝術技巧的探討,在音樂藝術實踐中出現了一系列革新。主要體現在下述 5個方面:

(1)世俗體裁得到極大發展。14世紀義大利卡農式的獵歌,16世紀義大利戲劇性的多聲部牧歌,富於詩意和擅長描繪生活情景的法國歌謠曲等,都得到長足的發展。這些新的體裁抒發了人文主義的思想感情,充滿清新氣息。

(2)宗教復調音樂也受到世俗藝術和人文主義世界觀的影響而產生許多變革。中世紀的單樂章彌撒曲,逐漸發展為 5樂章套曲結構的正規彌撒,各樂章貫穿著取自格列高利聖詠的“固定歌調”,有的還取自世俗歌曲。到16世紀,固定歌調的運用漸少,單調的“固定節奏”和其他中世紀經文歌的結構模式逐漸被廢棄,新的經文歌更重視高聲部旋律的生動和節奏的流動性,它本身不再被宗教禮儀所束縛。宗教改革中產生的四聲部的新教聖詠,其社會意義遠遠超過了宗教音樂。

(3)琉特演奏逐漸脫離對歌唱的模仿而器樂化。作曲家們對器樂旋律和織體的進一步探索,促進了器樂風格的形成,並出現了鍵盤樂器的前奏曲、託卡塔、幻想曲、變奏曲等早期的器樂體裁。

(4)在音樂創作上,擴大了音域和表現手法。在復調寫作中,一般採用四聲部,併產生了復調中的模仿手法。同時,為了使音樂能清晰地表達歌詞的內容,產生了和聲性的復調思維,成為主調音樂的先驅。聲樂與器樂逐漸分離而各自獨立,演唱、演奏技巧日臻完善。

(5)音樂理論研究受自然科學影響迅速發展。大、小三度(及其轉位大、小六度)被認為是協和音程,對構成三和絃的潛在可能性有了更完備的認識,制定了不協和音的使用規則。加用民間流行的伊奧尼亞調式和愛奧利亞調式,豐富了傳統的教會調式體系。更自由地使用變化半音和轉調。運用了小節線和總譜。意義更為深遠的是主旋律音樂的創立,奠定了主調和聲風格的基礎。

顯然,文藝復興不只是恢復古代哲學、藝術和追溯已逝去的“黃金時代”,而是一個充滿發明、加速變革的時代。儘管在體裁、創作手法上的這些革新並非與中世紀藝術絕無承繼關係,但由於人文主義與經院哲學的對立,文藝復興時期的音樂藝術,無論在內容上還是形式上,都發生了革命,而不僅僅是基於中世紀音樂基礎上的漸進發展。在文藝復興時期湧現出一大批成就卓著的音樂大師,有的形成了樂派。主要有以下幾個派別:

佛蘭德樂派

歐洲音樂史上“佛蘭德時期”開始階段的代表人物是 G.迪費。他綜合吸收了比利時作曲家J.奇科尼亞、英國作曲家J.鄧斯特布林和法國“新藝術”的成就,既寫宗教音樂,又寫世俗音樂,主要體裁是彌撒曲、經文歌和歌謠曲。迪費最重要的革新是改革了奇科尼亞時代的固定節奏的經文歌。他寫的三聲部歌謠曲體現了優美的歌唱性和對復調模仿手法的嘗試。1460~1490年這一階段,以J.奧克岡為代表。他主要寫彌撒曲,也寫作歌謠曲及經文歌,其四聲部作品多用模仿手法。約自1480~1520年,佛蘭德的影響傳播到全歐洲,這一階段的代表人物是若斯坎·德普雷、J.奧佈雷赫特和H.伊薩克,他們不但寫彌撒曲、經文歌、歌謠曲,還運用義大利、德國民間歌曲的形式,使作品更富有感染力。O.di拉索和P.de蒙特標誌著佛蘭德後期音樂創作的高峰。他們廣泛汲取法國、德國、義大利的音樂藝術精華,繼承發展先輩的成就,豐富了復調織體,使復調音樂與主調音樂形成新的結合。

威尼斯樂派

形成於16世紀上半葉,以佛蘭德音樂家A.維拉爾特指導下的兩個學生A.加布裡埃利和G.加布裡埃利為代表。他們對發展器樂體裁有重要貢獻,寫有銅管樂與絃樂的重奏曲,管風琴的坎佐納、前奏曲、幻想曲、託卡塔等,並創造了雙合唱隊形式,強調人聲聲區之間、樂隊與合唱隊之間、獨奏與主奏之間的對比 ,豐富了色彩變化,增強了戲劇性,富有生活氣息。

羅馬樂派

主要從事宗教音樂創作,以G.P.da帕萊斯特里納為奠基者。他所作教會復調作品繼承了佛蘭德的對位技法,受到世俗風格的強烈影響,尋求復調與和聲的平衡,簡化過於繁複的復調織體,避免不協和音程與戲劇性效果,運用自然音體系和結構明晰的曲式,形成寧靜、明朗、清澈、和諧的新的復調風格,並開創了無伴奏合唱的先例。在帕萊斯特里納的影響下,形成了以G.M.納尼諾、F.索里亞諾等作曲家為代表的羅馬樂派。

“佛羅倫薩夥伴”藝術小組

約自1573~1587年,在佛羅倫薩的巴爾迪伯爵家中,以作曲家、歌唱家G.卡奇尼、琉特演奏家和作曲家V.加利萊伊和業餘作曲家P.斯特羅齊為代表,形成了一個自稱為“佛羅倫薩夥伴”的藝術小組。他們研究古希臘音樂,提出恢復古代音樂與戲劇、詩歌結合的形式,主張突出曲調,對位聲部只作伴奏,由此開創了主曲調音樂和數字低音的風格,促成了歌劇體裁的誕生,為文藝復興音樂與近代音樂的銜接架設了橋樑。

此外,法國作曲家C.雅內坎,義大利作曲家L.馬倫齊奧、C.傑蘇阿爾多在歌謠曲、牧歌等體裁的創作中也取得傑出成就,並影響了英國、德國等國的世俗音樂創作。

文藝復興時期的音樂以技術上的巨大創造性,內容上的世俗化與寫實精神,音樂家承上啟下的偉大建樹,顯示了獨立的歷史特徵,推動了歐洲音樂的發展,成為近代資產階級音樂文化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