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管理論文
國土資源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維護在社會中佔統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你們喜歡。
篇一
論國土資源管理
摘要:我國人口眾多,自然資源人均佔有量大多低於世界平均水平,生態環境承載能力薄弱,目前,我國又處在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的關鍵時期,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和國際化步伐不斷加快,資源消耗量急劇增長,土地、淡水、能源、礦產等自然資源狀況和環境狀況不容樂觀,而國土資源部門就是主要負責土地、礦產、海洋等自然資源的管理工作,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節約友好型社會的新形勢下,其地位及作用尤為重要,本文就將對國土資源管理方面予以簡單的闡述。
關鍵詞:國土資源;管理
在現階段我國國土資源管理的工作中,存在著違法用地佔地等行為,這對我國今後的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對此,我國國土資源部應加大執法力度,對此類問題嚴格查處,以保障我國國土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而為了使我國的國土資源進行合理利用,就要制定相關的國土資源規劃,並進行管理。此外,還要加強對我國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從而能夠確保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1 國土資源管理的含義
所謂土地資源管理,就是指國家在一定的環境條件下,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技術方法,為提高土地利用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維護在社會中佔統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調整土地關係,監督土地利用,而進行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等綜合性活動。
2 做好國土資源管理的具體措施
2.1建立健全國土資源管理制度
要充分發揮規劃對建設用地的統籌和管控作用,切實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協調和銜接,以確保各類建設用地規模與佈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要加強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調控和引導,按照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統籌安排土地利用計劃,在嚴格執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基礎上,重點保障新增中央投資計劃專案用地需要,不得安排用於高耗能、高汙染、低水平重複建設和產能過剩行業用地,既要保障經濟發展,又要促進發展方式轉變;要依法、及時做好擴大內需建設專案用地的報批和供應,要加強建設專案用地前期工作和建設專案用地報批,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提前介入,加強對各行業部門和建設單位編報建設專案預審材料的指導;要切實做好重點建設專案用地的供應和保障服務工作,要加大對保障性住房、農村民生工程、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自主創新、產業結構調整和災後重建等建設用地供應的保障力度,加快供地,儘快使重點建設專案落實到具體地塊;要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建立內部會審、集體決策等制度,對土地審批、採礦權登記等重大許可事項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土地徵收供應、耕地開發管理等重大決策,實行有關科室集體會審、領導班子科學決策,進而有效地防止各種以權謀私行為發生,保證重大決策的民主性和科學性;要多方盤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對過去供應的土地,應加大檢查的力度,隨時掌握其利用情況,對閒置和空閒的存量土地,政府通過公開收購、儲備、拍賣得以盤活,使政府收益逐年增加。
2.2健全國土資源法律體系,切實做到有法可依
土地法作為土地行政管理、經濟管理、土地規劃與利用管理以及相應管理機構設定的法律依據,應賦予集體土地獨立的和完整的法律地位,明確界定公共利益需要徵用、徵收集體土地的法律適用條件,充分體現國家對集體土地所有權保護的憲法精神土地管理法應規定土地管理的物件、管理機構設定、管理職能、管理手段法律懲罰等事宜,其中還應特別關注政府對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進行管理時的管理職能、管理性質和管理手段的不同,土地規劃法應規定土地規劃編制的程式、法律地位與效力、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與違法懲罰的機構和程式等,從多個層面和不同方面對地方政府的土地權力予以制約,通過完善法律,促進監督機制中的責任追究機制的完善,而在監督法律方面,我們還要加快制定《監督法》,明確各監督機構的法律地位、職責,規範監督主體的行為,使監督機關和人員能按章辦事,名正言順地實施監督,同時,還要有效完善土地執法的協作機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重大案件專項報告制度,對於頂風違法違紀的案件,一定要嚴肅處理,決不手軟。
2.3加強地質工作
要把強化行業管理作為地質工作管理的把手,更多地從准入門檻和技術標準入手,促進地勘單位的改革和發展;要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克服掌控資源、追求利益的衝動,把職責重點回歸到公共管理和為國家的資源戰略利益服務上來;要體諒地勘單位的困難,減少政策傷害,進一步落實《決定》中提出的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各專案標任務。
2.4確立合理的徵地補償機制
現有的土地補償制度限制了土地市場正常發展,造成了土地市場上的利益分配畸形,所以對我國目前的土地供給制度進行改革勢在必行,我們應該實行國家管理下的徵地與土地市場供給並行的土地供給制度,對於符合徵地要求的可以由國家進行徵地,比如為了絕對公共利益需要徵地,這樣可以確保國家建設的順利進行,而對於不符合徵地要求的,可採用土地市場的方式來實現,對於前者,徵地權要收歸中央,嚴格控制徵地範圍,確保徵地權不被濫用,徵地的補償標準要參照土地的市場價格,以確保農民的利益不受損失,而前者與後者的不同就是前者具有強制性,來保證國家建設的順利開展,而對於後者,則應該在完善土地產權和農村集體土地管理的基礎上由市場來配置,國家實行嚴格管理,確保土地的使用符合國家總體規劃,保護耕地。
2.5對國土管理工作人員加強培訓,做好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為了使我市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高效、順利的進行,就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搞好國土資源管理人員的學習培訓,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培訓內容,掌握建庫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政策性和技術性問題,確保資料庫建設的各項要求落實到位,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土地利用規劃資料庫建設各項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學習,提高工作效率,各級要進一步加強學習,牢固樹立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質量,更好地服務雙保工作,同時還要注意發揚理論聯絡實際的風氣,提高研究新情況,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要堅持依法行政,發揚改革創新精神,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嚴格依法行政,主動思考,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樹立國土資源系統良好形象,而在礦產資源管理工作中,要按照以下要求嚴格執行:嚴格監管,規範秩序,要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制,加大基層動態巡查監管力度,做到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要建立起反應迅速、長期穩固的聯合執法機制,與公安、安監等部門密切配合,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優化配置,集約開發,要認真做好採礦權年度投放計劃編報工作,嚴格控制礦權投放量和礦山規模標準,確保礦權總量不增加,還要推進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積極引導和鼓勵礦山企業加大科技投入,要完善機制,科學管理。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國土資源管理全域性,實現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要重視和支援國土資源管理,推進國土資源嚴格保護和集約利用,此外,還要認真強化政府職能,把國土資源管理當作頭等大事認真落實,保障我國國土資源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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