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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哲學非常重視“誠”,特別是先秦時代的思孟學派,其“誠”觀念非常深刻且甚為嚴密。以下是小編整理分享的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篇一
中國傳統哲學非常重視“誠”,特別是先秦時代的思孟學派,其“誠”觀念非常深刻且甚為嚴密。開掘這份寶貴的思想遺產,對於理解中國傳統哲學乃至傳統文化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同時對於指導當代人的日常生活也有緊迫的現實意義。
一、“誠”觀念的重要地位
在中國古代,無論儒家、道家還是釋家,其實都重視誠。道家中的莊子學派多處言及誠,《漁父》強調“不真不誠,不能動人”;《徐無鬼》中告誡統治者:“君若勿已矣,修胸中之誠,以應天地之情而勿攖。”唐代釋道世撰《法苑珠林》120卷,其中專列有“至誠”篇。儒家中荀子等也強調誠,不過主要取誠其意而言;最為推崇誠的莫過於思孟學派。
思孟學派的主要著作是《中庸》和《孟子》。據傳《中庸》為子思所作,是此則早於《孟子》。事實上,《中庸》與《易傳》的思想與表述多有相通相洽之處,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是都致力於究天人之際,闡發天道與人道相通的哲理。張岱年先生曾考證《易傳》之作當在莊子之前,那麼,《中庸》的主要思想也應該形成於孟子之前。
《中庸》一書集中討論“聖人之道”。通常人們說,聖人之道實即中庸之道,並不為過。就“中庸”的字義分析,程頤認為“中”乃天下之正道,“庸”乃天下之定理,二者均為體;王夫之則發揮傳統的闡釋,認為“中庸”是講中之用,以中為體,以庸為用。無論“庸”作“常”或作“用”解,中庸均具有本原意義。然而,張岱年先生提出了一個很值得注意的觀點,他認為“中庸”並不是該書最重要的觀念,其最重要的核心觀念是誠;《中庸》以誠為人生的最高境界,人道的第一原則①。
張先生的觀點是很有道理的。從心學角度看,誠是中庸的基石。通觀《中庸》一書,首先解釋“中庸”,再與三達德等相聯絡,然後申述道不遠人之旨,由此引出對誠的大段闡述,進而讚頌聖人之道,論述具有很強的邏輯力量。誠在《中庸》中的核心地位,從開篇即可見出端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三句,就是論誠的伏筆,後文“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正好與之照應。如果說聖人之道集中表現為“極高明而道中庸”,那麼其所以高明緣於誠,履行中庸之道本於誠。一方面,中庸的顯見義是稟中而執兩,或執兩而用中,主體正是依靠誠才將心靈中的對立觀念統一在一起;另一方面,中庸的潛在義含有心靈凝聚為一,合乎自然之道,而誠正是對天人之際處的形容。王夫之在論“中庸”一名之大旨時寫道:“故‘性’、‘道’,中也;‘教’,用也。‘修道之謂教’,是庸皆用中而用乎體,用中為庸而即以體為用。故《中庸》一篇,無不緣本乎德而以成乎道,則以中之為德本天德,而庸之為道成王道,天德、王道一以貫之。”② 誠可以閤中庸之體用為一事,因而理所當然地居於核心地位。
《孟子》繼承了子思一系的傳統,對誠也倍加推崇。“誠”字在《孟子》中凡22見,雖然多為形容詞,約略相當於“確實”,但有幾處闡述得非常深刻。《離婁上》表達了與《中庸》相似的觀點:“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盡心上》更進一步指出:“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如果說“思誠者”較之“誠之者”更容易理解,那麼稱“萬物皆備於我”則有助於人們認同“不誠無物”
的命題,且“反身而誠”一語明確肯定這是一種復歸於內心深處的精神活動,值得我們深入品味。
漢代以後,學界對誠多作淺俗化的理解,以之為一種思想態度,即誠實、誠愨,類似於敬、忠、信等概念。如趙歧注《孟子》,解釋“反身而誠”曰:“誠者,實也。反自思其身所施行,能皆實而無虛,則樂莫大焉。”漢儒距離先秦較近,在字義的註釋上有其優勢;但漢代的時代風尚使學術界往往有 於外而無於內,一些註釋家常常不能理解先哲的玄思,所以又有明顯的不足。
依朱熹的看法,宋代學界將誠作深入把握,最先理解為“實理”的是程頤。不過我們在周敦頤的《通書》中已見先聲。周子以誠為聖人之本,認為易道中的乾元既為萬物資始,也是誠之源。正是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誠於是而立。在現實 社會生活中,誠為五常之本,百行之源,聖人之所以為聖人,就在於守此一誠而已。《通書》與《太極圖說》相貫通,周子所謂的“誠”不啻是“太極”的換一種說法。
朱子本人對誠的論述極為豐富,致力於“會眾說而折其衷”③。只是他在不同時境中依據不同的觀點予以表述,難免相互矛盾。他既明確肯定程頤的以誠為“實理”的觀點④,又似持有保留意見,認為“性是實,誠是虛;性是理底名,誠是好處底名。”還就近取譬說,性如扇子,“誠”譬這扇子做得好⑤。他常將典籍中的“誠”字解釋為誠愨,很多地方是恰當的,但僅以真實無偽闡釋《中庸》中的誠,顯然未能盡其意。
王夫之堅決反對將誠僅作真實無偽解釋,其理由之一是,先哲稱“誠者天之道”,不能表述為“無偽者天之道”,因為對於天來說,本來無所謂偽,也就不能說它不偽;就是“思誠者人之道”也不宜替換為“思無偽者人之道”。因此,他認為,“說到一個‘誠’字,是極頂字,更無一字可以代釋,更無一語可以反形。盡天下之善而皆有之謂也,通吾身、心、意、知而無不一於善之謂也”⑥。在“中庸序”中,他將知與覺區分開來,指出前者表現為隨見別白,在人的心靈中雖顯明卻是疏遠的,適合於名言;後者表現為觸心警悟,意識方面雖隱幽但體驗親切。這是很深刻的見解,對於誠的把握應當基於覺而不應侷限於知。不過誠與“道”是否異名而同實,還有待深入研究。
探尋漢以後學界對誠的把握軌跡,我們發現它呈現一“之”字形軌跡:漢儒多從 經驗層次理解,至周敦頤、程頤而深入於一天人的體驗;朱熹在漢儒與程頤之間持折衷立場,偏於強調真實無偽之義,至王夫之則再次向深層掘進。
筆者認為,由於誠本身為合內外之道,因此從相對外在的方面或相對內在的層次把握均有存在的理由,不宜片面否定。然而在王夫之之後,學界鮮見對“誠”作深層次的且有創見的發掘,因而本文擬主要就後一方面進行探索,圍繞《中庸》的有關論述,嘗試兼顧儒、道、釋的觀點,尋其會通——畢竟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又辨其區別——畢竟三者具有不同的 哲學體系。
二、“誠”觀念的深刻內涵
其實,在中唐時期,李翱的《復性書》就有對誠的深入把握。作者力圖會通儒、道、釋,特別是《中庸》與《易傳》的思想觀念,以誠為復性的關鍵環節。該書釋“誠”為“定也,不動也”,並且將《中庸》“誠則明”與《繫辭傳》的“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 聯絡起來,都是值得後學重視的見解。
宋儒以誠為實理,容易將誠與性相混淆。“性”純粹是名詞,稱性即理,鮮有異議;誠則帶有形容詞和動詞的性質⑦,可釋之為“實然”而不宜釋之為實理。同樣,將它看作是“太極”的同義詞也不合適,太極自在自為,誠何以流行發育天地萬物?考慮到誠在思孟學派和宋明 理學中才被提到極頂位置,筆者完全贊同張岱年先生的看法,不必以誠為表示實有的範疇,只將它作為一個心學範疇看待較為適當。誠主要指一種 心理境界,達到這種心理境界則敞亮“天理之本然”。朱熹也曾說過:“誠以心言,道以理言。”⑧誠的初義當是言而有信。《說文解字》釋“誠”為“信也”,《增韻·清韻》則釋為“無偽也,真也,實也”,都是對日常語義的概括。作為 哲學範疇,誠的涵義則要豐富、深刻得多。
首先,誠是天道與人道的交接處,是天人合一的心靈狀態與精神境界。無論是體天之道,還是行人之道,均須“一乎誠”。王夫之指出:“一乎誠,則盡人道以合天德,而察至乎其極。……以天道言,則唯有一誠, 而明非其本原。以人道言,則必明善而後誠身,而明以為基,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⑨ 張載曾說,“性與天道合一,存乎誠”⑩。如果將這句話理解為誠是性與天道的統一體,不免含混之嫌;而理解為在誠的境界中,性與天道合而為一,才少有歧義。誠的境界既無內外之別,又無陰陽之分,所以非隨見別白能力之所及,也就是超越了感性與知性所能把握的範圍,是一種宇宙與人生渾為一體的體驗。有的學者認為,《中庸》論誠是對《大學》八目之一的“誠意”的發揮,其實未必然。前者較之後者遠為深刻,其蘊涵遠為廣闊:“誠意”並不一定具有深入天人之際的內涵,且在它之外,還有格、致、修、齊、治、平等與之並列,而《大學》的八目總體上都屬於《孟子》所說的“思誠”領域。
其次,要達到誠的境界,需要反身內省,復樸歸真。孟子提出的“反身而誠”命題,是一個非常深刻而又表意明確的心靈哲學命題。所謂“反身”不僅是一般意義上的反求諸己,還含有在精神上撥亂反正的意味。先哲注意到,人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受到各種感性慾念和種種知性觀念的牽扯或束縛,心靈常常處在紛亂而動盪不安的狀態,需要靜、定,即持不動心。不動心的獲得需要撥雲見日的功夫,以敞亮天道之本然,此即反身而誠。這是一種具有普遍意義的 心理過程。老子倡導為道者當“日損”,要求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而如周敦頤所說,誠無為;陸九淵的 經驗是“剝落”,稱人心有病,遮蔽了天理,剝落得一番,就有一番清明。先哲普遍認為,誠的境界是大清明。我們知道,日常生活中的禮儀、事象等都存在矯飾、虛偽的情形,所以必須復樸歸真,誠則既真且樸。中國古代 文化主要是人學,甚至可以說是心的文化,因而將反身內省的誠視為天與人的交接處,這是一種內向的究天人之際、體天地之道的心法。
再次,至誠意味著寂然感通,盡心知天。《易傳》所談到的無思、無為,寂然不動、感而遂通的功夫,同樣適用於誠。李翱在《復性書》中描述道:“方靜之時,知心無思者,是齋戒也。知本無有思,動靜皆離,寂然不動者,是至誠也。”周敦頤更為明確地強調:“寂然不動者,誠也。感而遂通者,神也。動而未形有無之間者,幾也。誠精故明,神應故妙,幾微故幽。誠、神、幾,曰聖人。”{11} 這便是《中庸》所說的,“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孟子倡導“盡心”,其實也強調的是誠:由盡心而能知性並進而知天,即誠者;由存心、養性而事天,即是誠之者。《中庸》的作者寫道:“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至誠則可儘性,儘性則與天地參,借用莊子的話說,這是“以天***性***合天***道***”{12}。
最後,誠的境界的樣態是萬物皆備於我,是上下與天地同流,個體的生命與無窮的大化相契合,彷彿渾然一體。孟子在《盡心》篇作了多角度的描述。其它思想家也曾談到類似的心靈體驗。《老子》中寫道:“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夫物芸芸,各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覆命,覆命曰常,知常曰明。”{13} 觀復、歸根、知常,可以說是誠明的另一種說法。主體在這天人之際處賞會,其實沒有語詞能予以確切的表達,所以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釋迦牟尼說,悟亦無所得。張載稱這種知叫“德性所知”或“天德良知”:“誠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聞見小知而已。天人異用,不足以言誠;天人異知,不足以盡明。”{14} 對宇宙與人生達到無異、無別的體認,讓人得意而忘言,在這種意義上講誠,的確沒有一字可代釋,沒有一語可反形。由於反身而誠深入於無限之域,主體體認得很親切,且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下之化育,所以“樂莫大焉”。
總之,誠雖然不宜作為標示實有的範疇,但卻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具有 實踐功用的心學範疇。誠是聯結天道與人道、統合各種心 理因素且見諸 社會實踐的樞紐。至誠則達到天與人的交接處,它具有反身內省、復樸歸真、寂然感通、盡心合天諸意涵。儒、道、釋於此會通。不過儒家更要求誠者積中而發外,為現實人生立法,且在實踐活動中一以貫之,於是而合內外之道。
三、“誠”在心靈中的樞紐作用
朱熹曾中肯指出:《中庸》“乃孔門傳授心法”,“所謂誠者,實此篇之樞紐也”{15}。現在的問題是:誠是如何在心靈中發揮樞紐作用,從而合內外之道的?
辨析“自誠明”與“自明誠”的關係是理解誠的樞紐作用的關鍵。馮友蘭先生在《新原道》的論“易庸”節認為:“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是自誠而明,“修道之謂教”則是自明而誠。如此解釋似乎將“率性之謂道”的中介地位給遮蔽了:性合天德,可修之道只能是人道。他以“由明得誠”為最高境界更是有待斟酌:由誠而明當更為深入,見性畢竟比立教更為根本。以禪宗的掌故為例,飽讀經書的神秀可謂是自明誠,即由教而明,擇善固執——他以心為明鏡臺,堅持勤拂拭,其誠意可鑑;而六祖慧能則可謂是自誠明,雖不識經書,但寂然感通,不思而得,見性而明——是為大清明,遠遠超越了神秀所達到的境界。
在中國傳統 哲學中,儒、道、釋雖然都注重精神修養,但存在著明顯的分別:儒家主張內外兼修,道家特別是莊子學派不免揚內抑外,佛家較之道家更甚,他們尚內而棄外,否定世俗的生活而企求達到涅槃境界。這種分別集中表現於誠在心靈活動中的樞紐作用上。
理解中國哲學,必須承認人類心靈除感性與知性外,還存在第三層面。牟宗三先生曾指出,中國古代 文化,無論儒家、道家還是後來加入的佛家,其思想都在這超越知性的第三層面大顯精彩{16}。誠為人道與天道交接處,因此是屬於心靈第三層面的活動。
在此基礎上,我們還當注意心靈存在向內收斂和向外發散的雙向運動。在古代西方,亞里士多德較早地意識到心靈存在認識和欲求兩大功能。無獨有偶,我國柳宗元也提出,人真正與生俱來的寶貴能力有志與明兩端:“剛健之氣,鍾於人也為志,得之者,執行而可大,悠久而不息,拳拳於得善,孜孜於嗜學,則志者其一端耳。純粹之氣,注於人也為明,得之者,爽達而先覺,鑑照而無隱,盹盹於獨見,淵淵於默識,則明者又其一端耳。……舉斯二者,人倫之要盡是焉。”{17} 至近代,康德的批判哲學既考慮了心靈的三層面,即感性、知性和Vernunft{18},同時又將Vernunft能力區分為理論的和實踐的——前者總是追求更高乃至最高的統一性,後者則是自由意志向外發散。綜合先哲的研究成果,我們可以將心靈描述為一個扇面,最外在的是感性層,無窮多樣;中間是知性層,相對概括和抽象;第三層面則凝為一點。
由此我們容易理解佛家典籍《大乘起信論》所謂的“一心法有二種門”,其一為心真如門,另一為心生滅門;二門不相離,總攝一切法。一心開二門的理論與“八識”說潛在相通。法相宗所講的前五識相當於感性,六識即是知性,七、八兩識處在意識閾下,構成心靈第三層面。其中七識在王夫之看來相當於志{19};第八識為藏識,其功能一方面是收攝,一方面是生髮,與康德對於Vernunft能力的認識基本一致。筆者並不贊同佛家的心生萬法的觀點,但承認它所描述的心靈活動的機制頗有道理。所謂開真如門,其實是心靈超越感性與知性的雜多,向內收斂,凝聚為渾然的一;所謂開生滅門則反之,是心靈由一向外發散,表現出似乎無常的雜多。釋氏的意旨是希望人的生存只開真如門而閉生滅門,這便是涅槃境界。 比較而言,《中庸》之作遠早於《大乘起信論》{20},而它所倡導的“誠”的心法卻達到了幾乎同樣的理論高度:自誠明為冥思、體悟,是心靈向內收斂於一,類似於開心真如門;自明誠則須向學、力行,是心靈向外發散於多,類似於開心生滅門。
思孟學派的思想家是心學大家,他們所謂的“誠者,天之道”就是指心靈向內凝聚為一點,此時以天合天,敞亮天理之本然,純一而無偽,可以說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李翱的《復性書》對由誠而明有一段較好的描述:“誠而不息則虛,虛而不息則明,明而不息則照天地而無遺。非他也,此儘性命之道也。”其實莊子所謂的“心齋”、“坐忘”的 心理過程與之類似,佛家所倡頓悟也是如此。
然而,佛、道兩家只肯定心靈由多歸一,由實轉虛,由動復靜,鄙視甚至厭棄由一轉多。佛家以一為淨,以多為染。開真如門為“還滅”,於是見空***實相***、得一***真如***;開生滅門則為“流轉”,於是滋生妄念、分別。道家如莊子等以為五聲五色擾亂心靈,是非觀念樊然殽亂,於是一味醉心於遊心,以期精神入於寥天一。以思孟學派為代表的儒家“極高明而道中庸”,兼顧自誠明與自明誠,既能遊於方*** 社會規約***外,更要求奮於方內。
“自明誠”可作兩解,一是由教而入,這是認知活動,約略相當於佛家的漸修,包括學問、思辨等;一是擇善固執而篤行之,這是 實踐活動,即通過學問、思辨而明理,然後身體力行,一以貫之。儒家同時注重於這兩方面,既遵循天道又發揚人道,通過修道以立教,建構了積極入世的道德 哲學和 政治哲學。
《中庸》講“誠則明矣,明則誠矣”,是一個非常好的見解,表明對於人的生存來說,二者可以、也應該互為因果。通過誠而達到大清明,然後仍要誠之以轉化為行動,即修道以立教。不過須特別注意的是,自明誠的“明”其實不同於自誠明中的“明”:前者處在意識領域,緣於學,是可以言說的,即由教而明;後者則是深層無意識的敞亮,緣於悟,是難以言說的,即見性而明。先哲對此鮮有辨析,現代學界有必要予以澄清,否則易於造成觀念的混亂。如下圖所示。
理解了這一點,有助於我們釐清一樁學案:千百年來,學界一般認為“誠者”為聖人之事,“誠之者”只是賢人之事,根本沒有面向事實本身進行反思。其一,如果說“聖人”生而知之,不學而能,那麼連十五而志於學、一生髮憤忘食的孔子也不敢擔此稱號;事實上,被奉為聖人的歷史人物,都既是立教者,又是受教者。其二,聖人不能只停留在玄思之中,不能設想他只是領悟天之道,而無須履行人之道,無須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尋求自我實現。《中庸》中講五達道、三達德以及九經之屬莫不是指人之道。其三,由於社會生活存在著種種利益衝突,即使是聖人,一旦介入其中便只能堅守道德境界,所謂天地境界其實只存在於個體的精神生活中。處在魯國宰相位置上的孔子不可能是純粹的“天民”。最後還有一點值得注意,《中庸》對“聖人”並未像後世那麼迷信,承認他有所不知,行有所不能。因此,對於個體來說,誠者與誠之者不僅可以、而且應該合為一體,是此則為道之損與為學之益協調,頓悟與漸修互補,下學而上達,致知又力行,從而真正達到合內外之道。
基於上述,我們看到,佛家與道家固然以遊於方外見長,但儒家更見徹上徹下的功夫。其心法以誠為樞紐,一方面倡導反身而誠——自誠明,知性知天;一方面要求擇善固執——自明誠,居仁由義;兼顧兩端且收放自如——“我欲仁,斯仁至矣”{21}。一念之間貫通方外方內,從而獲得生存的自由和寄託。比較而言,儒家哲學既不乏深刻性,又能肯定日用之常,致力於達到個體與群體、人類與自然的和諧,是一種積極而較為完善的人生哲學,對於人們的現實社會生存具有更為普遍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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