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相關論文

  概括而言,作為現代學科的中國哲學,走過了一條以“哲學在中國”為邏輯起點並不斷向“中國的哲學”生成的道路。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女媧神話所體現的中國哲學精神

  論文導讀::女媧神話研究的精髓在於女媧精神:超越自我的創造精神。其中最為著名的要數女媧造人的神話了。無所畏懼的包容精神。

  論文關鍵詞:女媧,神話,精神

  女媧神話研究的精髓在於女媧精神:超越自我的創造精神;無所畏懼的包容精神;母儀萬世的生息精神;協調矛盾的和諧精神;無私無畏,堅忍不拔、衝鋒陷陣、頑強搏擊的拼搏精神。這些高貴的精神是中華民族傳統精神之源,是人類至為寶貴的財富。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超越自我的創造精神

  關於人類的起源我們的先民們曾做過種種臆測。其中最為著名的要數女媧造人的神話了。《太平御覽》卷七十八引《風俗演義》記載:“俗說天地開闢,未有人民。女媧摶黃土作人,劇務,力不暇供,乃引繩於洹泥中,舉以為人。故富貴者,黃土人也;貧賤凡庸者,洹人也。”泥土捏人的神話產生於原始人類與泥土密切接觸的社會背景,也是農耕社會的產物,但女媧造人的行為確實是驚人的創舉。這不是一般的創造,創造的是人類本身,是宇宙天地間前所未有的驚人之舉。在人民對人產生之謎未解之時,人類就通過女媧的雙手作出了最根本的創造。她的創造完全超越自我,使沉寂的宇宙活了起來,一種靈性從此在無限永久無限開闊的時間空間中持續不斷地運動和發展。這種偉大的創造精神推動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以致後來出現了另一個關於女媧造人的故事。唐代李冗《獨異志》:“昔宇宙初開之時,有女媧兄妹二人,在崑崙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議以為夫妻,又自羞恥。兄即與妹上崑崙山,咒曰:‘天若遣我二人為夫妻,而煙悉合;若不,使煙散。’於煙即合。其妹即來就兄,乃結草為扇,以障其面。今時取婦執扇,象其事也。”由女媧獨立創造的人類的獨創性到兩性關係的出現,可見此時人們已漸漸脫離原始的胚胎,正逐步邁進科學的軌道,雖為神話,但已有濃厚的傳奇色彩,女媧時代的創造精神漸顯平淡。

  二、博大寬厚的包容精神

  在中國哲學中,“地”一向是作為寬容博大的象徵。女媧精神與“地”具有密切聯絡,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是大地的象徵。《抱朴子·釋滯》說:“女媧地出”;《淮南子·覽冥篇》所載女媧補天故事,也不僅與“天”有關係,同時與“地”也有密切關聯。古人還通過這個神話來說明中國“地”勢的西北高、東南低的特徵,例如《論衡·談天》:“儒書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女媧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鰲足以立四極。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東南,故百川注焉。’此久遠之文、世間之言也。”《路史·後紀二》羅蘋注:“世遂有女媧煉石成霞、地勢北高南下之說。”其實,“補天”本身已表明她是象徵“地”的,因為地與“天”正相對、互“補”。《列子·湯問》中載:“……共工氏……怒而觸不周之山,折天柱,絕地維。故天傾西北,日月星辰就焉;地不滿東南,故百川水潦歸焉。”就是對我國地勢認識的很好說明。至於“摶土作人”的神話,也是把造人跟“土”聯絡在一起的。女媧從事的補天載地的工作,不是發動殘酷的戰爭,而恰恰是療救戰爭遺留下來的創傷。共工和顓頊為著爭當天子的一己之私,竟然不惜一切代價,撞壞天地。女媧對這件事並不是首先對他們作撻伐,而是像母親及時補救不懂事的小孩子闖下的大禍一樣,挺身而出,消災避患,終使地平天正。天可以補,地可以立。還有什麼樣的災害不可以撫平?可見,女媧有極廣大的神通,故無所畏懼,無所憂慮。因無所畏懼,故能厚德載物,無限包容。總之,中國哲學傳統中大無畏精神和博大的包容精神,正是女媧精神的胎傳。

  三、母儀萬世的生息精神

  上文談到女媧造人引出生命誕生的源頭,女媧補天卻表現出了更為豐富的精神內涵,除了創造生命還有對人類生存的無限關懷。《淮南子·覽冥篇》所載女媧任勞任怨,不辭辛勞地為人民平息災難不正說明了這一點?!後有女媧兄妹成婚再造人類的傳說,因此被後世祀為生殖之神、送子娘娘等都源起於女媧造人神話。《路史·後紀二》:“以其女媧載媒,是以後世有國,是祀為皋楳高媒之神。”羅蘋注引《風俗通》:“女媧禱祠神,祈而為女媒,因置昏姻。”《呂氏春秋·仲春紀》:“至之日,以太牢祀於高禖”;高誘注:“《周禮》,媒氏以仲春之月合男女於時也,奔則不禁,因祭其神於郊,謂之郊禖。郊音與高相近,故或言高禖。”中國哲學是一種“生命哲學”,這種生命哲學,不論儒、道,始終關懷人的生命存在,關懷人的生存與發展、人的生命境界的提升與超越。《周易》講“生生之謂易”,是這種生命哲學在軸心時期的確立;而這種生命精神,早已由女媧精神加以象徵。如果像尼采所說,日神形象的誕生是“作為誘使人生活下去的補償和生存的完成。”[1]那麼,女媧形象的誕生就是使群體生命存在得以延續下去的生命精神的象徵。

  四、協調矛盾的和諧精神

  “和”是中華民族的一種突出的精神傳統,而女媧精神就是其早期神話體現。女媧補天之前,天地之間的環境十分糟糕,自然環境與人類之間的不和諧使得人不堪命,民不聊生。作為擁有無限智慧和神力的神,她沒有去推翻已有的世界,而是朝著符合人類生存的方向進行補綴和修葺,以協調世界與人類的關係。天還是原來的天,不同的是補綴了一塊色彩絢麗的“五色石”,使其更加美麗,增加了數根用代表力量的“鰲足”做成的天柱,使其更加穩當;地還是原來的地,只是沒有了“淫水”的肆虐,猛獸的禍患。世界環境更符合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女媧她沒有徹頭徹尾的改換這個世界,而是通過區域性的改變和提升來拯救世界,也拯救人類,使人類與環境最終達到和諧。女媧的這種“和合精神”,還表現在關於女媧發明音樂的神話傳說之中。眾所周知,按照傳統理解,“樂者和也”,“樂以和同”。《世本·作篇》載:“女媧作笙簧”,又據補註本《世本·帝系篇》:“女媧氏命娥陵氏制都良管,以一天下之音;命聖氏為斑管,合日月星辰,名曰充樂。既成,天下無不得理。”又《史記·補三皇本紀》:“女媧氏……惟作笙簧。”另據《太平御覽》卷五十二引《南康記》:“歸美山,山石紅丹,赫若彩繪,……名曰女媧石。大風雨後,天澄氣靜,聞弦管聲。”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學派的“諸天音樂”,乃是一種西方式的和合精神;而中國哲學的“和同論”,則是一種中國式的和合精神。這種和合精神,也是始於女媧精神,是中國“天人合一”精神的根源。

  女媧精神是中華民族精神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魅力無窮,光芒四射。今天人類進入新世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需要一種精神。作為中華民族精神一部分的女媧精神,仍然可以供鑑並弘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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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範文二:淺論儒家“和”文化的思想內涵及其理論淵源

  論文摘要:在儒學思想體系中,“和”有著豐富的思想內涵,它既是一種理想境界或狀態的反映,也是一種處理差異或矛盾的方法。儒家“和”文化的產生和發展離不開源遠流長的歷史文化積澱,它根植於先民肥沃的歷史文化土壤中,又博採諸家之所長,終集“和”文化之大成,對中國社會和諧思想的形成和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因此,深入探究和系統發掘儒家“和”文化思想內涵與理論淵源,對於當代和諧社會建設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儒家;和;思想內涵;理論淵源

  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上,中國數千演職人員集體演繹的“和”文化讓世人再一次感受到中國文化的魅力。作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顯學,儒家“和”文化博大精深、源淵流長,對中華民族崇和尚善、以和為貴的民族特性的形成發揮了積極的影響。凝聚五千年文明史的“和”字,以全新的視角詮釋了儒家“和”文化的思想精華——“和諧”,表達了中國人民對建設和諧社會、和諧世界的美好理想與追求。“和”在中國的歷史文化傳承中,佔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中國古代的“和”意識起源於新舊石器時期,至夏商周三代,中國的“和”文化意識已由原始質樸之和昇華為中和意識為基礎、相對獨立的人文之和。三代的禮樂文化,及《詩經》、《尚書》、《周易》等經書為儒家和思想的形成提供了直接的政治思想、倫理觀點和修養身心的方法。至春秋戰國時期,禮崩樂壞,天下大亂,但“和”文化思想卻獲得極大豐富和發展。針對劇烈動盪的社會和人民對和平的祈盼,諸子百家紛紛著書立說,提出自己的思想主張,以挽救衰世,安定社會秩序。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在繼承中國早期“和”文化傳統的基礎上,吸收了其他學派“和”文化思想中的有益成分,從而創立了以“和”為思想內涵和價值追求的學說體系。該體系經過孟子、荀子、董仲舒等後儒的大力發展,內容不斷豐富和完善,時至今日,仍對人們的社會、政治和精神生活發揮著積極影響。

  一、儒家“和”文化的思想內涵

  什麼是“和”?《說文解字》的解釋為:“和,調也”,“和,調味也。”從字面上理解,“和”有調和,調整而和順之意。從文字結構看,“和”,“從口,禾聲”,是由“禾”與“口”合併而成,反映了一種關係模式,是對多種關係的調節、順理而達到的某種適宜狀態。《廣雅》對“和”的解釋為:“和,諧也。”乃“和諧”之意。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經濟條件的變化以及社會制度的變革,“和”文化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和觀念形態,在與物質生活條件的相互作用中不斷髮展起來,“和”逐漸由一個只具有單純意義的概念演變成一個涵括各種辨證關係、內涵不斷豐富、層次不斷提升的哲學範疇。縱觀整個儒家“和”文化,“和”的內涵可以概括為兩點:第一,“和”是指心和、人和、天人合一、協和萬邦,是人的身心,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界以及不同國家之間和諧相處的理想境界或狀態。《尚書·堯典》載:“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黎民於受時雍。”盛讚了堯帝道德純備,君臣和睦,使得家族親密無間,萬邦和諧相處。儒家學派創始人孔子對中國“和”文化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提出了“仁、義、禮、智、信、孝、忠、節”等道德綱目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1]《子路》 “禮之用,和為貴”[1]《學而》等主張,從而創立了以“仁”為核心的一整套綱常倫理作為調整人類社會各種人際關係的基本準則,促進了社會諸方面的穩定和諧。第二,“和”既是一種狀態,也是一種處理差異或矛盾的方法。西周末年的太史史伯,最早對“和”的觀念進行了哲學意義上的闡述,他對鄭桓公說:“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鄭語》 史伯認為“和”是包含多樣性、差異性的統一,“和”是事物生長髮育的前提,“和”是事物運動發展的理想狀態,“和”是事物內部諸多因素的協調統一。《禮記·中庸》載:“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孔子認為“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1]《雍也》儒家的“中庸之道”、“致中和”等致和方法,也是處理矛盾與差異的方法,要求人們做事堅持“中庸之道”,做事“無過無不及”,不偏不倚,中道和諧。李君如認為,把和諧作為處理差異與矛盾的方法,是符合辯證法的,在現實中的一些情況下也是可取的。[]p9

  儒家豐富的“和”文化思想對今天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仍有著積極的影響,“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正是在汲取我國傳統文化中“和”的精華的基礎上,一場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偉大社會革命,正如胡錦濤同志所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制、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和諧思想深深根植於中華民族的傳統血脈中,成為中國人的基本追求和安身立命、為人處世的基本哲學。無論是“和”的思想內涵,還是致和的方法,都帶有我們民族崇和尚善的特性,其內在而超越的思維方式凸顯了獨具中國智慧的和諧文化價值。因此,研究儒家“和”文化的基本內涵與思想有著積極的現實意義。

  二、儒家“和”文化歷史探源

  一中國古代“和”文化意識。

  從發生論角度而言,古代的“和”文化意識首先是先人在與自然界的互動作用中歷史的形成的,是人與自然的族群和諧感,這種原始古樸的“和”文化意識最早可以追溯到新舊石器時期,即大約在2萬多年前至3500年之間逐步形成。在甲古文中,“和”即“”,修海林先生對進行了考證,認為從形制上看是由房屋、籬牆、莊稼組成的一幅早期農業社會村落的景觀圖貌:“猶如一首形象化了的田園詩,其中洋溢著一種生活的和諧感,……所透露的,是‘安居足食’的內心諧和狀態。”[]P169—172字所呈現的正是中華先人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一面。黃河流域,土壤肥沃,適宜農耕,是中華文明、也是中國古代“和”文化的發源地,“並且伴隨著豐收的喜悅與以血緣為紐帶的濃郁的原始親情,由此在心理上構成自然之和的集體潛意識:順應自然,穩定和平。”[]P4中華先人“和”文化原始意識不僅體現在日常生活實踐中,而且還反映在遺留下來的歷史遺蹟中,現今發掘的石器、玉器、圖騰、巖畫和陶器等手工藝製品,帶有原始的自然質樸氣息,體現了先人對和諧美感的嚮往與追求,成為夏商周三代乃至儒家“和”文化的先導與基礎。

  二夏商周三代人文之“和”。

  如果說新舊石器時代,先人的和文化意識還處於實用器物、感性直觀的渾和狀態,那麼至夏商周三代,中國的“和”文化意識已由原始質樸之和昇華為中和意識為基礎、相對獨立的人文之“和”。三代的禮樂文化,為儒家和文化思想的哲學化提供了條件,而此期的《詩》、《書》、《易》、《禮》、《樂》、《春秋》等經書則為儒家“和”思想的形成提供了直接的政治思想、倫理觀點和修養身心的方法,周公更是孔子思想最主要影響者。

  1、對三代禮樂文化的繼承發展。三代時期,“禮”“樂”相和,寓禮於樂,禮樂教化極為興盛,有“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的說法。據郭沫若先生考證,“和之本義必當為樂器,由樂聲之諧和始能引出調和義,由樂聲之共鳴始能引申出相酬義。”[7]P6饒宗頤先生在談到《國語·周語》伶州鳩論樂時說:“凡使高低長短不平之音連續結合,而能保持在和諧狀態下之優美節奏即‘和’。”[8]P116三代時期人文之和體現在或聲音相應,或歌舞交融,當時的文獻多有記載,如《尚書·堯典》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易·中孚》中的“鳴鶴在陰,其子和之。”《詩·鄭風》中的“叔兮伯兮,倡予和女”。此期的音樂之和既有供人欣賞之用,亦有歌功頌德之義,“樂”與“禮”相結合,“以樂禮教和,而民不乖。”[9]P98音樂在禮樂中所起的作用漸大,正如孔子所言:“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1]《泰伯》事實上,儒家的“禮樂”正是對西周禮樂的繼承和發展,而春秋戰國時期,社會出現“禮崩樂壞”的局面,這是儒家所不願看到的,因此,孔子重新整理六經,傳道授業,主張效法西周禮制,以實現政通人和,安定有序的王道局面。三代的禮樂文化蘊含豐富的哲學思想和政治倫理觀念,周公“制禮作樂”對於道德與禮制精神的闡發,以及“敬德保民”、“以德配天”、“明德慎罰”等德治民本思想對孔子及後儒的影響很大,這在孔子的言語中多有體現,子曰:“鬱郁乎文哉,吾從周。”[1]《八佾》 “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1]《述而》可以說,沒有周公就沒有儒家的歷史淵源和傳世的禮樂文化,沒有三代時期的禮樂文化就沒有儒家和文化的哲學萌芽。

  除了三代的禮樂文化是孔子創立儒學的重要文化資源外,“六經”經典更是儒學最直接的思想淵源。“六經”均經孔子之手得以整理修訂,從而成為儒家研習講讀、著書立說、引經據典不可或缺的經書和憑據,也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必備書目。《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1]《陽貨》《詩》提供了表達意願、增長知識、體察民情的作用。《尚書》包含上古先王“敬德”“保民”的德治觀和民本思想,是孔子仁政觀思想來源。《禮》、《樂》兩經是 “天道”與“人道”的體現,“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樂由天作,禮以地制。過制則亂,過作則累。明於天地,然後能興禮樂也。”[10]《禮運》《禮》是關於社會政治、道德規範和人際關係的制度性規範,而《樂》具有審美情趣和教化價值,兩經同樣受到儒家的高度重視。《易》藉助卜筮的外殼,闡發深邃的思想,為人們提供了一種觀察世界和人類社會現象與規律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是一部包含極其豐富哲學思想的文化寶典,金景芳先生認為,“孔子與《周易》關係最為密切,世人或習焉不察,因作綜合研究,推尋其條貫,以確定孔子之真面目,而證明其哲學基礎實出於《易》。”[11]《自序》P11孔子曾感慨地說:“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1]《述而》據《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孔子晚年喜《易》,讀《易》韋編三絕。《易》經對孔子及後儒的影響是明顯的,為儒家“和”文化的創立打下了堅實的哲學基礎。《春秋》是孔子卒前一年修訂而成的魯國編年史,它寓政治倫理於歷史人物與事件的褒貶斥贊之中,對治國安民有著重要的借鑑意義。是故孟子說:“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12]《滕文公下》讚揚孔子作《春秋》是行天子之事。

  孔子對上古先民及夏商周三代的“和”文化進行了積極吸收,繼承了其中有益的政治、倫理及哲學思想,為儒家“和”文化的創立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對其他學派思想的吸收

  “和”文化思想並非儒家所獨有,孔子之前即已存在,道家、墨家、法家也有各自的思想主張,儒家對諸子百家的思想進行了吸收,集“和”思想之大成,為中國社會和諧思想的形成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1、對道家思想的吸收。道家學派創始人老子曾做過周太史,學識淵博,世事練達,對道德和禮制都有深刻的理解和研究,據《史記》記載,孔子曾問禮於老子。道家在自然觀、宇宙觀方面的見解和貢獻,是當時其他學派所不能及的,道家主張自然無為,“和氣生物”的自然和諧觀對儒家的啟示是明顯的。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3]P64道家認為,“道”是世界的本原,人道要效法天道,順應自然規律。老子還發展了陰陽學說,並以陰陽為範疇,解釋天地萬物發展變化,“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 [13]P105老子的陰陽思想被儒家吸收,如荀子即以陰陽為範疇來說明事物的生成變化,荀子在其著作中寫到:“天地合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起。[14]《禮論》宋儒周敦頤亦在其《太極圖說》中寫雲:“分陰分陽,兩儀立焉。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氣順布,四時行焉。”儒家主張的“天人相感”、“天人合一”等觀念與道家“道法自然”、“天人一體”的天道觀是相通的,孟子以人性論為基礎解釋了天人合一,“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12]《盡心》宋儒張載也提出了“天人合一”的範疇。

  2、對墨家思想的擷取。墨家代表了中下階層民眾的利益和要求,具有更廣泛的社會基礎,作為與儒家齊名的顯學,墨家對儒家的思想進行了批判和反思,提出了一系列觀點和主張。墨子主張“兼愛”,說:“若使天下兼相愛,國與國不相攻,家與家不相亂,盜賊無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則天下治。”[15]《兼愛上》要像愛自己的親人、家庭、國家一樣愛他人、愛他家、愛他國,如此“兼相愛,交相利” [15]《兼愛中》,則亂世可救,天下安寧。在尚賢用人方面,墨子主張親疏貴賤一視同仁,“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12] 《尚賢上》這種破除了血緣宗族觀念的“兼愛”、“尚賢”無疑更加有利於實現社會的公平和諧。在功利問題上,墨家肯定義與利、德與力是統一的,這與先秦儒家重義輕利、崇德賤力是不同的。墨家認為:“仁,愛也;義,利也。” [15]《說經下》墨家對利並非一味排斥,而認為是民生的正當要求,執政者要通過“備粟”、“備兵”、“節用”、“節葬”、“非樂”等途徑來恤民、利民、養民,最終達到“諸侯相愛,則不野戰;家主相愛,則不相篡;人與人相愛,則不相賊;君臣相愛,則惠忠;父子相愛,則慈孝;兄弟相愛,則和調”[15] 《兼愛中》的天下國家、社會人際關係普遍和諧相處的盛世景象。後儒吸取墨家的正確思想,如張載在《正蒙·大易》中提出“義,公天下之利”的觀點,王充在《論衡·非韓》中提出“治國之道所養有二,一曰養德,二曰養力”的主張。墨家的某些主張是對儒家思想的超越,其合理思想反過來又被儒家所吸納,從而使儒家的思想更貼合現實需要。唐代名儒韓愈曾對孔子與墨子兩思想之相互影響作過如下評價:“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為孔墨也。” [15]《前言》P11

  3、法家對儒家“和”思想啟示。對於如何治國,儒法兩家主張迥異,看似針鋒相對,實則互有借鑑。孔孟從人性善出發,主張行仁政、施德治;法家從人性惡出發,主張嚴刑峻法,用法制手段維持社會秩序。但儒學大師荀子卻認同人性惡的觀點,他取法家之所長,補儒家之所短,強調“隆禮重法”,把儒家的“德治”和法家的“法治”結合起來治理國家。就連孟子也認為:“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12]《離婁上》說明光用道義的力量不足以治理好國家,而應當“以德為本,以法為用”,德法結合,共同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儒家對諸子百家思想進行了有選擇的吸收,對的道家思想側重於天道觀和自然觀方面,對墨家側重政治觀和倫理觀方面,而對法家則注重其社會觀和法制觀方面,從而形成既有自身之特色,又兼具他家之所長的“和”文化思想體系。

  總之,儒家“和”文化的產生和發展離不開源遠流長的歷史淵源和博大精深的文化積澱,它根植於先民肥沃的歷史文化土壤中,又博採諸家之所長,相容幷蓄,終成蔚為大觀之勢,儒家“仁、義、禮、智”、“中和”、“太和”、“和而不同”、“協和萬邦”、“天人合一”、“禮之用,和為貴”等概念與觀點的提出,均是在繼承中華先民“和”文化基礎上,對中國“和”文化的促進和發展。也表達了人們對建立平等、自由、和諧的理想社會的嚮往與追求。在社會重大轉型期,黨中央適時提出建設和諧社會的號召,促進了和諧文化的繁榮與和諧社會建設的有機結合,一方面,和諧社會建設需要和諧文化的指導;另一方面,和諧社會建設促進了和諧文化的繁榮。因此,對儒家“和”文化的內涵與理論淵源進行系統發掘與闡述,以充分挖掘和發揮其積極方面,為促進社會和諧、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實現國家和平統一提供可資借鑑的思想資源,為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貢獻中國智慧,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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