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講章有關救恩的講章
聖經中“救恩”一詞表示神有益於人的一種工作,在現時代中,“救恩”只限於對個人的工作,而且是在明定的條件下賜給的。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一
奇妙的救恩
請看馬太福音一章二十一節:“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節聖經讓我們看見,許多神的百姓都落在罪惡之中,因為全世界都在罪惡裡。聖經告訴我們:“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為何耶穌基督要來到世界呢?因為全世界都沉淪在罪中,所以耶穌基督必須來到世界。到底什么是“罪惡”呢?
“罪”的定義是什么?今天社會的難題是因為人裡面有罪性,在人裡面有自私、驕傲、惡毒、邪情私慾,這一切都是罪。也許有人會說:“我並沒有殺人放火,也沒有觸犯國家的法律,我怎會是個罪人呢?”為此,許多人都認為自己不是個罪人,總認為自己比別人好,卻不知今天社會中很多外面的罪行,乃源於人裡面先有的罪性,即犯罪的傾向。假如在人裡面沒有忿怒的罪性,當別人觸犯他時,就不會因烈怒而殺人。
有許多囚犯受審判時會十分後悔,覺得當初是因控制不了自己才鑄成大錯,但他卻不曉得,人根本沒有控制自己的能力。聖經告訴我們:人犯了罪,成了罪的奴僕,因為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今天雖然我們有法律、教育和宗教,但法律、學問、教育和知識,都不能叫人脫離罪,儘管這一切是好的,是有益的,但極其量只能叫人知道何謂“罪”,卻沒有能力叫人勝過罪。所以今天社會問題的癥結並不是法律的完善與否,乃在於人性出了問題。我們可以有最先進的法制,表面看來,確是相當好,但依著人的本性,人會尋找法律的漏洞去掩飾自己的罪。
世人都在罪的權勢之下
為此,這節聖經告訴我們:耶穌來了,是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因為全人類都在罪中。無論你是處身於何種制度、種族的社會,你都在罪中,因為罪已經入了世界,世人都沉淪在罪中。如果學問真能解決社會問題,耶穌基督就不需要降生了,但事實正好相反:今天最先進的國家如美國、日本,家庭破裂問題已到了一個十分嚴重的地步,其中離婚者不乏受過大學教育的人;多少博士大有成就,但婚姻卻是一塌糊塗。環顧整個世界,人都落在罪中,道理知識只能讓人知道何謂善,卻沒有能力叫人勝過罪,當人面對試探和引 誘時,根本毫無能力勝過它。我們可以尋找更完善的法制,這些雖然對社會都有一定的貢獻和益處,但今天最大的難題是人性出了問題。
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的今天,人類可以進入太空旅行,宇宙不再像從前那樣的神祕;人似乎可以征服外層空間,但人心的另一角落,卻仍然黑暗。直到如今,人類還未能征服自己的“內太空”:面對人性種種可怕的惡毒、詭詐,我們仍然無能為力。一個法官可以公義地對待別人,但當自己的兒子犯了罪時,便會絞盡腦汁去為他尋求脫罪的門路,就如俗語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每一個人都為自己,這就是人性墮落的特徵。我們看見今天社會出問題,是家庭出了問題,但家庭出問題,乃是因為人性出了問題,所以問題的根源是來自墮落了的人性。我們不時會聽到某些大人物的醜聞,教我們感到十分震驚,但事實上人性都是如此,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十七9***在我們裡面有忌恨,在某一種環境之下,我們就會殺人,這就是人性墮落的光景;只要你認真思想一下,就會發現這種情況。一個小孩子出世不久,裡面就有自私的心,看見別人比自己好就會妒忌,這就是人性的敗壞。聖經告訴我們,人在母腹裡便有罪,那就是罪性;因為人有罪性,所以在某種環境下便產生某種罪行,這就證明全世界都落在罪惡之中。
人類迷失方向,被魔鬼利用
在聖經原文中,罪有一個含意,就是迷失方向。神造人的時候,希望人認識祂,並靠祂而活,天天享受親近主的福分,享受神的同在,但人犯罪遠離神,就迷失了方向,所以聖經說:“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五十三6***。罪叫人迷失方向,在人生的路上離開這位造我們的主。人一生下來就不認識祂、離棄祂,但祂卻愛我們,為我們預備萬物,包括生命氣息、春夏秋冬、花草樹木、山水河流、宇宙萬物,這一切都是白白賜給我們的。我們不用勞苦,一生下來,神已經預備好這一切,但可憐的是人雖天天享用這一切,卻說:“沒有神!”
人否認這位造他的主,一談到神,心就剛硬,好像神欠了他,真叫人難以理解。還有許多拜偶像的人,從不思想敬拜物件的真實性,只要一見到那些偶像就敬拜,儘管明知那是人手所造的木頭,連一點用處都沒有,都伏地敬拜。這是由於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皆屬乎魔鬼,受牠控制。所以有些人聽到福音時,常是一口拒絕,從不加以研究、探討,因為先入為主的意識已佔有他,令他不能接受主。其實這並不是出於他自己,因他自己也在迷失中,這只是魔鬼在背地裡的控制而已,所以聖經告訴我們:“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
因為人落在魔鬼的手下,活在罪惡之中,所以耶穌必須來到人間,如經上說:“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或有人會說:“我並沒有犯什么大罪。”但在神面前,沒有人可以誇口說:“我敢把心裡所思想的,像電影般放映出來讓人觀看。”若是這樣,必無地自容,因為人暗中所想的,常是偏向邪惡,這是人的光景,所以誠然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全世界都沉淪在罪中。正因人陷在罪中,都活在罪惡裡,所以神要來拯救人;主耶穌必須降生。
我們如何才能尋得解決罪的途徑呢?人都指望有更完美的管治和法制,但到頭來還是叫人失望,因為人救不了自己。明明不想賭博,但賭博的癮在裡面發動時,就會去賭博;明明不想犯罪,但面對罪的試探時,就會失敗。正如聖經所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我可以立定心志向善,但總行不出來。或許每當你面對新一年的來臨,總會立定心願,盼望達到某些目標,但年終之時,卻發現今年又失敗了。為什么?因為人雖然可以立志向善,但行出來總是朝向惡,這正是人的光景。
我們是屬於主的
聖經說:“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親愛的朋友,聖經稱你為“自己的百姓”——你是神所造的,你是屬於祂的;無論你怎樣恨祂、遠離祂、拒絕祂,祂仍愛你、尋找你。宇宙萬物都屬乎神,但更重要的,乃是全人類都屬於祂,所以神沒有理由不愛你,難道祂造了你卻又放棄你嗎?大多數父母總不會無緣無故,把自己所生下來的兒女放棄不理,因為父母當然愛自己的兒女。今天我們的神稱你作“自己的百姓”,或許你犯過許多罪,心中有不少內疚,甚至懷疑神是否會接納你,又或者你感到環境艱難、力不從心,然而你要知道神仍然愛你,祂稱你作“自己的百姓”,願意拯救你成為祂的兒女,叫你永遠屬於祂。也許你在世上漂流了二、三十年,甚至現在已七、八十歲了,但神永遠不會忘記你,祂仍等待你來歸向祂。巴望就在今天,你能找到造你、愛你、拯救你的主。
救主與“教主”的分別
主耶穌來到地上正是為了拯救我們。整個世界都建立在“教”這個字上:一切的宗教、教育,都是指望教人為善,所以人認為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表面看來,好像就是如此,但主所要作的不是“教”,乃是“救”,因為人所需要的並不僅是外面的知識,更是裡面那勝過罪的能力。那么,到底耶穌如何救我們呢?今天世上有各種宗教,無論是佛教、回教、道教或其它宗教,經典中從沒有說教主是神,也不能叫人得救,只會教導人修行、為善,但這對人而言沒有多大用處。耶穌基督來到地上帶給人救恩,正如聖經所說:“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什么是“救出來”呢?比如一個不諳水性的人掉進海里,在水中大呼救命,此時他所需要的並不是一位站在岸上的游泳教練教導他如何划動手腳,怎樣有節奏地呼吸,慢慢遊回岸邊。那時怎樣教他都沒用,他的結局就是溺死在大海里。他真正需要的,乃是一個有愛心的人不顧一切地跳進水裡,伸手把他救回岸上。
主在十字架上彰顯了神的公義和慈愛
弟兄姊妹們,神的子民在蒙拯救之前,都沉淪在罪中。有一天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要把我們從罪惡裡救出來。祂如何拯救呢?祂不是僅僅叫你不要發脾氣,不要驕傲,這樣的教導只是治標不治本,祂乃是要來改變你的生命。若你要認識耶穌基督的救恩,就必須認識神。聖經說神有兩方面的特性:一方面是公義,另一方面是慈愛。全世界的人都犯了罪,神必須定世人的罪,但神是慈愛的,衪要拯救世人,因為聖經告訴我們:“神愛世人”***約三16***,祂絕不可能眼巴巴看著一個又一個的靈魂步向滅亡。因著愛,神要拯救世人,但又不能因此而廢掉祂的公義,所以神按著所定的日期,差遣祂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人脫離罪的審判,並且叫人在今生可以靠著祂勝過罪,所以聖經說:“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主耶穌經歷了三十三年半的人生,最後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十字架好像宇宙的大法庭,在法庭上沒有人情可講,只有公義可言。那么,誰來擔當世人的罪呢?你不能代替我,我也不能代替你,因為你我都是罪人,正如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因此,神要按著祂的公義審判世人,而耶穌基督為了拯救我們脫離神忿怒的審判,祂必須上十字架。為著我們雙手、雙腳所犯的罪接受了審判,符合了神公義的要求。因此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天地都黑暗了,神也離棄了祂,祂在十字架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么離棄我?”***太二十七46下***。聖潔無瑕的主耶穌,為了愛的緣故,竟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受了神公義的審判。噢!祂因著愛我們,甚至遭受神的撇棄;我們犯了罪,祂卻為我們承受罪的審判。
十字架不單彰顯了神的公義,也彰顯了神的慈愛,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為我們的罪而死。羅馬書五章六至八節說:“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當我們軟弱時,不能靠著自己的意志勝過罪,成為罪的奴僕,而這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神的獨生子基督耶穌,就按神所定的日期為我們死。神按著自己的旨意定下耶穌降生的日期,這就是日曆上“公元”的來源。
基督的受死亦為人類帶來了一個標記,就是十字架。今天我們很容易便可看見這個標記,無論是藥箱或救護車,你都可以看見一個紅十字的標誌。這個紅十字就是“救”的意思,人人都知道這個含意,但你是否曉得這是神的工作?神在全地立了一個“救”的記號,表明耶穌基督曾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在古時釘十字架是一種最殘酷的刑罰,今天卻成為全世界所公認“救”的標誌,它說出耶穌基督為你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你我的罪行受了審判。紅色代表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祂的血可以洗淨我們的罪,帶來神的赦免。
經上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為一個多行善事的人死,在世上是很難找到的;為著某些理想,或是為著對自己有恩德的人,或者有少數人敢投以自己的生命,但在這世上,絕對沒有人肯為被判死刑的罪人死,然而神卻是這樣愛我們。是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羅五8***。親愛的朋友,世上的愛永遠不是無緣無故的,總是有目的、有條件的,但在這冷酷無情的世界裡,竟然有一種毫無條件、聖潔並徹底的愛,這就是神的愛,是耶穌基督捨命的愛。祂愛那些理當受審判的罪囚,祂的愛在十字架上完全彰顯出來,祂愛我們這些心剛硬、不配愛、頂撞祂、棄絕祂的人,祂愛全世界每一個人。
親愛的朋友,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在此向我們顯明瞭。十字架說出了神永恆的愛,十字架的救恩是為每一個罪人預備的,耶穌基督為你的罪受了審判,並且勝過死亡,正如聖經所說:“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照聖經所說,主第三天從死裡復活,祂已經勝過魔鬼,勝過命運、死亡、陰間和罪的權勢,祂復活以後告訴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二十八18下***。主又曾說:“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下***,永生就是永遠的生命。聖經又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你若心裡相信耶穌,並且願意開口禱告接受祂作你的主,你就必得救。神已經完成了這救恩之工,耶穌基督來到地上就是要救你,祂不是要教你作什么才能得救。無論你的行為如何,祂已經為你的罪行釘在十字架上,受了神的審判,為要救你脫離神的忿怒。現在只要你開啟心門,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就必得救,同時也能享受到馬太福音一章二十三節所說“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祝福。
耶穌基督來到地上,不但要解決你裡面罪的問題,祂同時也把自己聖潔永恆的生命釋放出來,進入所有願意接受神兒子作救主之人的心中,所以聖經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五12***。你若此刻願意接受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神永恆的生命就要進入你裡面,永遠與你同在,祂要改變你的人生,叫你開始一個新的生命。所以我在神面前盼望你不要錯過這個機會,請順從聖靈在你裡面的感動,悔改歸向主。耶穌基督的救恩已經預備好了,祂已經為你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並且從死裡復活,要把這永恆的生命賜給你。
就在今天,主耶穌要把你從罪惡裡救出來,無論你有多少難處和重擔,祂都要把你從當中救出來。只要你開啟心門,謙卑接受耶穌作你的救主,祂要救你脫離魔鬼的權勢和罪惡的捆綁,並神將來忿怒的審判。只要你看見自己是一個罪人,耶穌是惟一的救主,請跟我一起開口禱告:“親愛的主耶穌,我是一個罪人,求你赦免我的罪,求你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完全洗淨、遮蓋我一生的罪。親愛的主耶穌,我願意接受你作我的救主,我知道你來降世為要把我從罪惡裡救出來,救我脫離神將來忿怒的審判。主耶穌啊!我相信你是神的獨生子,你是死而復活的主。主耶穌啊!從今以後,我完全屬於你,我願與魔鬼脫離一切的關係,求你的聖靈現在進入我的心,把你的生命賜給我,將赦罪的平安喜樂賜給我,叫我享受‘以馬內利’,就是你的同在。主耶穌,我將一生交在你的手中,求你保守我的信心,叫我一生跟隨你。感謝你救了我!禱告奉你可愛的名。阿們!”
二
我們需要怎樣的救恩?
對救恩的認識要從定義開始,而瞭解定義則先從“救”與“恩”這兩個字入手∶“救”是要清楚我們從哪裡被“救”,以及神怎麼“救”我們;“恩”是指要明白得救是基於白白的恩典。這就至少涉及了幾個必須弄清的原則∶第一、我們被救的前提是“需要救恩”;第二、我們是怎樣被救的;第三、我們得救是靠功勞還是恩典;第四、我們得救蒙恩的意思是指什麼。
對救恩定義的瞭解不但要扣住這兩個字,還需要明白救恩的兩重用法∶一種是普遍性的用法,一種是特殊性用法。我們從聖經中看到,神的子民常在急難之際求告耶和華,耶和華就救拔他們。用於危難***如困難、貧窮、疾病、禍患***之中的拯救,這就是救恩的普遍性的用法,是側重於生活方面的。特殊性用法則是專用於罪中的拯救,指神救祂的百姓脫離罪惡、敗壞、死亡、魔鬼的權勢,是側重於生命性的。救恩的這兩種用法不可混淆,普遍性的用法叫做一般定義,特殊性的用法叫做特殊定義,不能用普遍性用法代替特殊性用法,因為只有解決罪的問題,才能解決人生的愁苦問題;先有生命性的救贖,才有生活上的拯救。
對救恩定義的正確理解是對基督徒最基本的要求,可能就是因為太基礎了,以至於許多人認為它“淺”得無需再多看一眼。今天有一些講臺非常可憐,教會原本是真理的柱石,卻將最根基的真理丟掉了。之所以現今的基督徒對救恩、福音、教會這些關鍵名詞越熟越陌生,正是因為有許多講臺輕忽這些最基本的定義。
這個世代正有許多似是而非的觀念摻在我們救贖觀裡面。隨處可聽這樣的話:“信耶穌,信耶穌有平安”。但是,是什麼樣的平安呢?包治百病的平安,蓋起高樓大廈的平安,予求予得的平安,甚至是放心犯罪的平安……開店虧本了,人就告訴他∶“趕緊去信耶穌,包你生意賺錢”;病痛來了,人就告訴他∶“趕緊去信耶穌,包你百病得醫”。有一次我到醫院探訪,看到一群人在圍攻幾位基督徒,原來這幾位靈恩派的基督徒傳福音給病人時,打保票保證“只要信病就好”,最終這人還是死了,現在被死者家人逮住要他們負責。
人生的患難,生活的困苦,身體的疾病等等,耶穌能解決?對!但耶穌必定解決?不對!用世界的標準看,連耶穌自己都“不得好死”:祂常經憂患,居無定所,生在馬槽,長於苦境,一生受苦,正當三十多歲青春壯年就死了,且是被人用最殘忍的手段,以最羞恥、最痛苦的方式掛在木頭上釘死。信耶穌病必好嗎?保羅會趕鬼醫病,至死身上都還留有一根刺;信耶穌必發達嗎?主卻說,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信祂者要捨棄房屋田產,背起十字架來跟從。
今天許多人口中的“福音”跟聖經不一樣,救恩的定義已被悄然改變了。
苦從何來
人生多苦,是。但人生的愁苦都是因罪帶來的,如果罪不得赦免,就不能解決苦的問題,因為這是神——這位萬有的主宰、審判萬民的“終審法官”的判決。祂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亞當吃的時候就一定死;***創2:17***祂說惡人必不得平安,惡人就一定不得平安。***賽57:21***審判全地的上帝沒有不義。***創18:25***有罪必究,這叫公義,有罪不究,才是不義。如果有罪不究,祂就不是上帝了。
墮落的罪人總是幻想有一位不審判罪惡、又恩待惡人的上帝,這是包括基督教中那些掛名基督徒們常存的痴心妄想。他們既不願離棄罪惡,又不想罪被追究;不願改變自己,卻想改變上帝。在一個心裡剛硬,不願被神對付、改變之人眼中,上帝只是一位毫無主權、任人支配的懦夫;在一個習慣自己作主之人眼中,上帝只能是一位任他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奴僕。一個人生命的本質如何,他眼中的上帝就是如何,人若不重生,永遠不能真正認識神。不信之人眼中沒有神,假信之人眼中有假神,但我們卻看到,我們的上帝在天上隨己意行作萬事,在今日,祂任憑惡人褻瀆祂,但在審判大日祂顯現的時候,萬民都要哀哭。當上帝追討之日,金銀能救他們嗎?“地上的君王、臣宰、將軍、富戶、壯士和一切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裡,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啟6:15-17***那些敬畏耶和華、在今生就蒙救贖的人有福了!
罪由始祖一人帶入世界,世人已經落在罪中,人的本性已經敗壞,只要是人就是罪人,就是惡人。***參羅5:12,3:9-19***上帝是一位忌邪的上帝,是“不是喜悅惡事的神,惡人不能與你同居。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說謊言的,你必滅絕。”***參詩5∶4-6***祂不能不審判罪人。無謊言的神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罪的結果就是死,人的靈性已死,正走向體死和永死;公義的神說:“惡人必不得平安”,***賽57:21***罪所帶來的必是痛苦不安。
我們的人生以自己的痛哭開始,又以別人的哀號結束。在這窄如手掌的短暫過程中,我們與愁苦相伴,活在定罪的審判之中,內心被律法捆綁,生命被魔鬼掌控,因為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罪的權勢在律法,***林前15:56***良心就是人的律法,我們的良心已經定了我們有罪,良心已經警告我們將受公義的審判。***羅2:14-15***罪在我們心中,在我們生命裡。罪在哪裡,捆綁就在那裡;罪在哪裡,痛苦就在那裡;罪在哪裡,審判就在那裡。“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詩32:3-4***人生沒有真平安,真正平安的路,我們未曾走過。***羅3:17***
金錢可買來幸福嗎?權力可換來平安嗎?為什麼有那麼多的達官貴人患失眠症、抑鬱症,生不如死,甚至自殺?因為罪在哪裡,耶和華的審判就在那裡。只要在亞當的生命裡,人就活在審判之下。人可到哪裡逃避至高者的面呢?在這地痛苦,搬離這城,換個環境依然痛苦。單身有單身的痛苦,結婚有結婚的痛苦;因為“耶和華咒詛惡人的家庭,賜福與義人的居所。”***箴3:33***不是外在環境的問題,而是人的內在本質的問題。只要是罪人,只要罪未得赦,耶和華審判的手就在你的身上。“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耶和華施報大有忿怒,向他的敵人施報,向他的仇敵懷怒。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鴻1:2-3***
沒有人能改變宇宙的定律,沒有人能逃脫至高者的審判。除了藉基督得蒙赦罪,生命得以重造,使惡人改變成為義人外,人無路可逃。人若在基督裡,生命改變,心享自由,就算住監獄也如住皇宮;人若在亞當裡,心被捆綁,就算住皇宮也像住監獄。
救恩與罪
認識救恩必先要認識罪,救恩與罪不可分割,認罪與蒙恩是一體的兩面,不認罪離罪而要受恩是痴人說夢,可憐的是,這世代的教會中,這類做夢之人並非少數。
全世界都在罪惡裡,“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罪的定義不僅僅是行為、言語、心思的罪,這是外教的罪觀,基督教的罪觀包括這些,但更超越這些。普世文化的罪觀是人總結和想象出來的,基督教的罪觀卻是基於聖經,是基於審判罪惡之神的啟示。全世界的宗教都知人有罪,卻不能明白罪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也不能明白怎樣解決罪。只有聖經能告訴你罪的本相,告訴你罪該如何解決。
聖經讓我們看到罪有三層,第一層是罪行,指行為上的罪;第二層是罪念,指心思意念上的罪;第三層是罪根,指生命本質的罪。罪行是指外在的罪,罪念是指內在的罪,罪根是指生命的罪。人之所以有行為上的罪,是因心思意念已經犯罪,之所以意念心思會犯罪,是因為他有一個不能不犯罪的生命。只要活在這個生命中,就永遠不能夠逃脫罪的捆綁。人在哪裡,罪就在那裡。就如一位神學家說的:“不是因為你犯罪你才成為罪人,乃是因為你是罪人才會犯罪”。大衛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主耶穌基督也說:“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12:35***什麼樣的樹就結出什麼果,壞樹結壞果子,好樹結好果子。
自稱是基督徒的人有哪一位口頭上會不承認自己是罪人?畢竟這是基督教入門的第一關,可是又有多少人是真正在聖靈中知罪、認罪呢?對罪沒有認識,對人就不會有正確的認識;缺乏對人真相的認識,根本就不會需要救恩。為什麼主耶穌在世的時候對那些假冒為善的人責備最嚴厲?因為法利賽人拒絕悔改認罪,他們實在看不見自己生命的敗壞,又死不承認自己是瞎眼的。但法利賽人真不知道罪嗎?他們都不曉得耶和華的道德要求嗎?非也,他們也認,卻僅是撕裂衣衫而非心腸;***珥2:13***他們也迴轉,卻並非轉向耶和華。人在自我中想看見自己的敗壞,真是妄想。想從有罪的生命裡擠出義的甘汁,是自欺欺人。一邊活在敗壞中,一邊又想用宗教的儀文來諂媚上帝,這是對公義之神的最大褻瀆。所以主耶穌才說,稅吏妓女比他們都更近神的國,***參太21:32***因為稅吏妓女自知有罪,懂得悔改。
通常我們會聽到基督徒說:“你認罪認透徹了沒有?”什麼是認罪透徹?是不是指你要將過去、現在、自己犯的、祖宗犯的每一項罪,都要認得清清楚楚?極端靈恩派教導人要認祖宗十八代的罪,還美其名曰這是斬斷罪的傳承。那麼,十八代以前祖宗的罪該怎麼辦呢?認我們一生的罪是對的,但我們有可能每一項罪都認嗎?聖經稱我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詩38:4***“比我的頭髮還多”***詩40:12***我們的罪孽多過我們的頭髮,頭髮都數不過來,我們的罪怎能數得盡呢?我們有可能把每一項的罪都認得透徹嗎?連言語行為上的罪,以及浮出來的有意識的心思意念的罪,我都認不完,更不要說隱而未現的罪了。在這位無所不知的神面前,我們只當說:主啊,誰知道自己的過犯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詩19:12***
因而,所謂的認罪透徹,不是指認罪的廣度,而是指認罪的深度。是指承認自己的全然敗壞,承認罪已進入自己的生命。透過已知的言行及意念心思的罪***如:打人、罵人、恨人、情慾、淫**亂、貪心等***,認識到自己下意識充滿了罪***所謂隱而未現的罪***,進而認識到自己生命的敗壞,對自己絕望,主動將舊己與主同釘死,領受救贖主所賜的新生命。
“不是因為我會犯罪才成了罪人,乃是因為我是一個罪人才會犯罪”。我在哪裡,罪就在那裡。罪後面是魔鬼,因此,我在哪裡,魔鬼就控制我到那裡。罪的結果就是審判,是由咒詛和刑罰帶來的虛空和痛苦,因此,我在哪裡,刑罰、痛苦、虛空就在那裡。在中國痛苦,到美國一樣痛苦;當平民痛苦,當官一樣痛苦。無論是達官貴人還是平民百姓,無論是有學問的還是沒學問的,只要是人,就是罪人,是罪人,就不得平安,除非罪孽除掉,使惡人變成好人。
上帝就是讓你透過上意識的罪,意識到下意識的罪,認識你有太多的罪,這個叫做認罪的透徹。認罪是否清楚,有沒有透徹非常重要。主啊,原來我有一個在亞當裡墮落的、已經全然敗壞的生命,罪不是別的,就是我。因此,我們把我分為“老我”和“新我”。“老我”就是指亞當裡舊造的人,“新我”就是指基督裡新造的人。這就是主耶穌說你必須重生的意思。***參約3:3-5***
真心認罪
人有罪,罪使人不得平安,人生所有的痛苦虛空都是因罪帶來的,可是我們不能只停留在這裡。既已知道一切的痛苦是因罪帶來的,都是因獲罪於天而導致的,就當尋求仰望神的饒恕才對。豈能逃避,甚至抱怨?但這裡就有一個問題,連古人都知“獲罪於天,無可禱也”,耶和華是審判全地的主,我正是因得罪祂而被祂所審判、所咒詛,如今我又怎敢到祂面前?祂就是審判我的,我又到祂面前求祂救我,這不是亂了嗎?罪人的痛苦、虛空從哪裡來?因罪而來!是誰許可的?神!當然是神!罪、魔鬼是主因,“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雅1:13、14***但神是終極掌權者,連魔鬼的活動也都不能脫離祂的掌控。就是因為祂的審判、刑罰、咒詛,罪人才痛苦。今天這些道沒有人敢講,因為一講這些話,似乎就是消滅了上帝的慈愛,就是沒有愛心,就是自義。上帝是慈愛的,但是上帝也是公義和聖潔的,惡人在祂面前站立不住,這就是整本聖經讓我們看到的。上帝賜下律法使人知罪,不是律法可惡,不是律法汙穢,因為律法是聖潔、公義和良善的。那為什麼律法賜下,人反而顯出有罪呢?因為律法像一面鏡子,照出人的本相。原本滿臉是麻子,還自以為是美男子;原來全身像黑碳,還以為自己是白人。律法是潔白的,能對比出人的汙穢骯髒。被律法光照、對付,從而知罪是很痛的,但正因這痛人才知道恩典的重要與可貴。律法不能救人,卻能把人引到救主面前。因律法知罪,靠恩典得救。
反律主義是很可怕的,人的良心如果把神的律法丟掉,這人就不知道自己是罪人;講臺如果把主至尊的律法丟掉,這個教會就變成無法無天的教會。一個人如果不知道自己是罪人,他怎麼會要耶穌拯救他呢?他都不知道自己舊生命的敗壞,又怎麼可能會真正與主同死同活?不可能!他最多也不過是把主接到嘴巴上作主,不會把耶穌接到生命裡作生命之主,因為他不會交出生命的主權給耶穌。
認罪重要,但一個人如果只在口頭上認罪,卻沒有感同身受、刻骨銘心地實際經驗到罪的痛苦,他一樣沒有被歸正。真理是客觀的,你是因在你以外的客觀真理得救,但得救之後,你必要被這“客觀”真理“主觀化”,你必要從心中經歷這道的真實。
如果一個人把手放在滾燙的油鍋裡痛苦嗎?當然痛苦。你曉不曉得他痛苦?曉得,但你是思想上共鳴性地知道,而不是親歷性地知道。我永遠忘不了我三弟身上的疤,那是小時候腳踩進滾燙的熱水鍋中留下的記號。那時我姐姐正把他抱著站在鍋蓋上,底下正在燒開水,鍋蓋不穩,這邊重量一上去,那邊就翹起來了,結果我弟弟的腳踩進開水裡,大面積燙傷,那時,他的痛,全家的痛,刻骨銘心。我舉這個例子,是要你們知道,知道痛不等於你已親自經歷,甚至你親眼看到了,也不等於你有感同身受的體會。你親眼看到你的親人丟進鍋裡,這痛苦,你經歷了,感覺了,還不能與你自己被丟到鍋裡那種刻骨銘心相提並論。
論罪的時候也是這樣。為什麼這個世代這麼多掛名基督徒?為什麼今天有這麼多的人不要耶穌?因為有許多的人不知罪認罪。有許多的人雖好像也知罪,也認罪,但就是缺乏生命聯合的認知,缺乏內在的感同身受的刻骨銘心。只有當聖靈重生你的時候,你覺醒了,才能真正感受到罪的痛苦。那一種痛悔是出於聖靈,他不是作假,不是口頭性、形式性、外表性的認罪,乃是生命性的認罪,這是在基督裡面的認罪,是在聖靈中的認罪。哪個人有這樣的認罪,他就一定是用生命擁抱耶穌,就必定會甘心樂意地丟掉那個舊生命。
我們都知道牛糞很臭,如果牛糞裝在你口袋裡面惡不噁心?我正在說這噁心的事你無動於衷,但假如正踩在上面,恐怕你早就跳起來了。為什麼這麼不一樣?因為後者有感同身受的經歷,前者只是知識的認識。
如果缺乏聖靈的工作,人對罪的認識也會這樣,既沒有真實的思想認知,也缺乏透徹的情感體驗,更不會有堅定的意志行動。一個人對自身生命的敗壞沒有透徹的經歷,就不會有真實的厭惡,他永遠不會把生命交給耶穌。他在宗教上越發熱心,就越可怕,因為他會利用耶穌,玩弄耶穌,這就是法利賽人的來歷。基督宗教中最可怕的就是這種人,他欺人也欺己,所有的宗教活動,都只是為了自我的滿足,或為名望、或為財利。當傳道人是為了自己被高舉,發展教會是為了自己地盤得擴張,侍奉是為了表現自己,受人的誇獎。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虛榮,為了自己的利益。這種人是以敬虔作為得利的門路,絲毫與神無關。我說,生命如果沒有真改變,人在基督教之中想不當猶大都難。
因此,對救恩的領受不能只在知識層面,還必須用生命去體驗和經歷,這經驗包括了兩個方面∶消極面經歷罪苦之深,積極面經歷救恩之樂。只有親歷罪中之苦的人才會需要救思,而另一方面,蒙恩之人也必親嘗主恩的甘美,所以他愛主才會不惜性命。
救恩與主
認罪是必須的,但認罪不是根本的目的,透過認罪丟棄舊生命,得著新生命才是真正目的。可是罪人豈能得公義之神的赦免?有罪不判神豈是公義?罪在人的生命裡,又如何能變罪命為義命呢?所以,為我們道成肉身,親身擔罪而死的基督就是救恩的中心。救恩的根基、內容、中心都指向耶穌,耶穌是救恩的全部,是救恩的一切。救恩的價值和意義就在於救主,沒有救主的“救恩”不是從神而來的,那種不傳耶穌的“傳福音”是當被咒詛的。***加1:6-9***
人落在罪中,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但神使那無罪的耶穌,替我們成為罪,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人的罪在生命中,生命已經壞掉,除非藉信與基督同死同活,領受新生命,否則人無法離罪。所以基督替我們死,又為我們從死裡復活。耶穌是為我們的罪死了,是為我們稱義而復活。***參羅4;25***“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6:4-11***
唯有生命之主才能再造新生命。因此,耶穌基督來了,並且宣告∶“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11:25***“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但祂卻不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也不將新酒裝在舊皮袋中。***路5:37***祂來不是要改造這個世界,也不是要修補這世上的罪人。耶穌基督來,乃是用祂的命代我們去死,藉祂的死裡復活,賜給我們一個新的生命。因此,凡不恨惡舊生命的,就必得不著新的生命,人若寶貝自己的生命,必失去真正的生命。***參太16:25***
如果舊的不去,新的又怎能來呢?一個不承認自己是罪人,不認識到自己生命敗壞的人,他怎能甘心交出生命與主同死呢?人若不與主同死,又怎能與主同活呢?***參提後2:11***主警告我們,“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約12:25***
主耶穌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透過道路認識真理,透過真理得著生命,這是得生命的不二法則。立場先於方法,不捨己背起十字架,人就不可能認識真理,不認識真理,就無法得著真生命。道路和真理分不開,真理和生命分不開;踏上十字架的道路才能明白真理,領受真道是為了得著並經歷基督那豐盛的生命。信仰的真義乃在於生命,離開生命的真理是空洞的道理,離開真理的生命是虛假的生命,二者不可分割。
可惜,今天有許多人不是用真理反生命,就是用生命反真理。耶穌基督對法利賽人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5:39、40***就像有一些人,知識一大堆,神學一籮筐,理論很豐富,名頭震天響,卻不過是徒有其表的“形式徒”而已。聖經又告訴我們,神賜恩予人,是叫人“悔改得生命”***徒11:18***,悔改不是目的,而是達到目的的手段,悔改的目的是為了得生命。悔改就是認罪,認罪就要透徹,透徹就是認到自己生命的敗壞。透過外在的罪行,認到心裡的罪念,透過心裡的罪念,認到生命的敗壞,對神的悖逆,認到我在亞當的罪裡有份,在母腹中我就有了罪,我就是在罪孽中生的。
世上沒有義人,人人都在亞當裡有份。獨一聖潔公義者是耶穌,不是世上的任何一個人。按路德的說法,所謂義人,只不過是蒙恩的罪人而已。我們這些義人,是蒙神恩在基督裡被算為義人的,為什麼呢?我們聽見真道,明白真道,又信服了神的判語,承認我們為神所造卻離棄了祂,背棄聖潔公義的本體就是罪,如今白白接受神自己在祂獨生子裡為我們所預備的替贖,接納耶穌基督的義為自己的義。“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6***中國古代有帝王皇袍加身,如今耶穌的義袍卻加在我身上,何等感恩!如果不穿這件神所賜的、真正的、唯一的潔白的細麻衣,無人能有資格參加羔羊的婚宴。***參太22:11-14***一切在基督之外的義都叫做自義,都是假義,都要被上帝從那裡趕出去,關在門外,哀哭切齒。那天在羔羊的婚宴上,唯獨披戴這件義袍才有資格坐席,今天在地上如果沒有披戴基督,心也不能遇見神。實際上,成聖之路就是看守這件衣裳之路。***參啟16:15***
人的生命已經敗壞,所以滿心詭詐,滿口謊話。罪必有報,所以人是痛苦的,人生沒有真平安。聖經和人生的經驗都已經讓我們看到,罪人的人生是由痛苦和虛空構成的。人不知道嗎?知道,因為這是人生必有的體驗。外有神、內有罪,這是刻在人心中抹不掉的基本認識。“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只不過“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參羅1:19-22***以至於神的忿怒常臨到他們身上。但人心愚昧,冥頑不化。人死在罪中,本性只會抵擋神、體貼肉體。世人不要認罪,不願迴轉,但又想得福享樂。他們說,我要解脫這個痛苦,結果便去燒香拜佛求假神,因為他們以為只要隨手抓一個神袛就可以解決所有痛苦,不曉得痛苦的根源是因罪帶來的,是因離棄真神而有的。除非罪得到赦免,義的問題得到解決,人才能轉痛苦為平安,變咒詛成祝福。而這,唯靠耶穌的贖罪祭才能達成。
所以,我們應當認準,救恩與救主不可分,傳講救恩就是傳講救主,領受福音就是領受這賜福之主。
救恩與恩
救恩的中心是基督,救恩的本質是恩典。
神是恩典的源頭,人能得救唯賴恩典。“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1:16-18***我們本為“可怒之子”,然而有豐富的憐憫的神,“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所以我們務要認定∶“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參弗2:4-9***
馬丁路德說∶“我們全都是乞丐,靠賴神的恩惠而活。”已經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其本質就是以己為一切的中心與動因。他們連信主也是靠己、為己,所以假冒為善之人再怎麼裝,都共有一個特徵,就是無法甘心捨己。己的本質是驕傲,驕傲源於人自主。一個人若真認識救恩的本質則是恩典,他就不能不謙卑,不能不用手捂口。認罪越真受恩越真,認罪越深受恩越深。世俗的認罪越深只會令人去自殺,但屬靈的認罪剛好相反。罪與己捆綁,故而,越靠己越死,越棄己越受恩。智慧的神用這智慧的救法,正是要叫一切人在祂面前都不能誇口。
現在你知道“主”這字的份量了嗎?心若有己永無法尊祂為主,真認祂做主就必要捨己,主是需要用生命來尊的,不是用口作秀表演的。人都不要自誇,你很有口才嗎?你筆能生花嗎?你在為主發熱心、除異己嗎?不要急著斷言,“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智慧人在哪裡?文士在哪裡?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裡?神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嗎?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猶太人是要神蹟,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因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林前1:18-25***
神命定了,救恩必須用生命來認識。今天許多人是用恩典反恩典,因為他們不真認識恩典。神是用恩典救人,但這恩是無價之恩,不是廉價之恩。這恩的後面是以祂兒子的捨命之死為代價的,“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2:3、10:28、29***這恩是白得的,但卻要求人用生命來交換,也要用生命來持守。凡樂意在祂恩典中以***舊***命換***新***命者,也必得一生持續棄***舊***命才能活在***新***命中。廢恩濫恩、玩弄這恩者,必被這塊石頭砸得稀爛***參路20:18***。
救恩的本質是恩典,不但體現在神是用恩典救我們,而且還體現在神救我們是要我們受救恩之福。
神是賜福之主,主造人是要讓人受福,***參創1:28***主再造人更是要人受恩,生命性的救贖所帶來必是生活的安舒。***參徒3:19***因此,救恩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兩面用法要結合在一起應用,不可混亂,也不要片面對立。得救即得福是不錯的,只不過我們需要認清這“福”的真正意義。
有人以舊約為例,來證明得救是為得享屬地福樂。但是今天在聖靈的光中,我們已然明白,神是藉舊約到新約的漸進啟示過程,透過對人在生活上的救拔,達到使人明白,祂要把人從罪中救拔出來的目的,因為這才是根本上的拯救。漸進啟示的過程是讓我們從外在的、物質性的需要,看到內在的、屬靈性的需要,從地上的預表見到天上的本體。因此,舊約中的祝福多指地上的,上帝祝福亞伯拉罕,他就成為大財主,雅各蒙上帝賜福,就有很多的產業。以及地所產、身所生的蒙福,出入蒙福,在城裡在村莊蒙福等等,舊約中的祝福多與地上的福氣連在一起。但我們看到,到新約的時候情況完全變了,主耶穌所論“八福”,第一福就是“貧窮的人有福了”,還有“哀慟是福”,“受逼迫是福”……就是沒有說牛羊滿群是福。這是因為本體已經彰顯,真光已經來到,漸進的啟示已到了頂峰。
弟兄姐妹,我們何等有福,因為我們的眼睛看見了別人不能看到的,耳朵聽見了別人無法聽懂的;我們何等有福,因為名字記載在生命冊上。我們是有福的,但是有福的我們一個個也要像我們的主一樣喝苦杯、走這條十架苦路。不但是主耶穌,跟從祂的十二使徒也大都“不得好死”。除了猶大真正的不得好死,老約翰壽終正寢外***但他也是在被逼迫的艱辛環境中死的***,據古教會傳說,其他的人有的是被鋸子攔腰鋸成兩節,有的人被砍頭致死,有的人被倒釘十字架而死。不但是使徒,跟從耶穌的門徒,多是“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鍊,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來11:36-38***不但如此,聖經更明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但聖經卻要我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參彼前4:12-14***你看,新約和舊約的祝福觀念完全發生了改變。
我們須明白,我們所受的福是天上的福,不是世俗的福;是屬靈的福,而非肉體的福;是義中的福,而非罪中的福。***參弗1:3***而要達至這至大之福的最終領受,我們在今世要“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目的是“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前1:6-9***
端正認識
神要救我們脫離的就是罪惡,耶穌這名字就是將自己的百姓從罪裡拯救出來的意思。***太1:21***救恩最首要的意義是指上帝在基督裡面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捆綁,魔鬼的轄制和死亡的權勢,然後才說到我們因除罪歸義而帶來的平安和喜樂。
我們承認自己在痛苦虛空之中,需要我們的主救拔。但我們與異教徒及掛名基督徒不一樣,他們只停留在這裡,只要有一位“神”能救他們脫離這些就夠了。我們卻因真理而知,人的痛苦虛空都是因著罪而來的,而罪根就在生命裡,必須得神的兒子耶穌道成肉身以死相救才能脫離。因為,只有這位是真神又是真人的耶穌才能死且復活,才能打敗魔鬼,廢除死亡。罪的功價是死,耶穌擔我罪,替我死,他若不死,我必永死;他確已死且復活了,已還清我之罪債,宣佈我之新生。
那些不認識耶穌的人也需要救命,但他們要救的是舊生命,不會認自己生命的罪,不會交出生命主權,他們需要的是救他們脫離生活的苦厄,但一個真正被神揀選的人一定會交出生命主權給主的。上帝奇妙嗎?祂的智慧人不能測度。你呼喊:“主啊,救命”,祂說那你就得丟掉那爛命。你說:“我叫禰救我的命,怎麼反要叫我交出生命?”祂說,你若寶貝這舊生命必要失去真生命。罪人的想法是:最好你救我,我又不用交出生命。這就是那心有二主,既侍奉瑪門又侍奉主,想愛世界又想有基督的人。魔鬼欺騙他們說,在黑和白之中有一條灰色地帶,但是聖經卻告訴我們,在天堂和地獄之中沒有一條灰色路線,不是在天堂,就是在地獄,不是屬神,就是屬鬼。人不可能又可以屬神,又可以屬鬼,鬼神在心中同時並列作主的。
真心歸主的人有福了,他們的罪已經得到赦免,神一次赦免就永遠赦免,一次拯救就拯救到底。今天我們還會有軟弱,神正是藉著這個過程,讓我們謙卑,要我們時時知道,“老我”之中的我們什麼也不是,什麼也做不了,“逼”得我們只好靠耶穌而生活。這正是救恩的實踐,是救恩的廣義意思:一旦得救,一生蒙救;一次靠祂救,一生賴祂救。
主拯救我們脫離世界,因為這世界非我家,全世界都握在魔鬼的權勢之下,這世界是魔鬼出入的世界,這醉生夢死的世界最終是要走向毀滅的,唯有遵行神旨意的永遠長存。這世界有罪,自然就有苦,就有災,但如今我們卻已獲得拯救,得到了平安。平安不在外面,乃在裡面,內心有平安,餓十頓依然平安,內心沒平安,酒足飯飽依然痛苦;內心有平安,吃草根也樂,內心沒平安,萬貫家財仍去跳樓。“這位必作我們的平安”,***彌5:5***平安是誰?就是主!主啊,我需要你,你是我的平安王,***參來7:2***因為是你將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讓我立在平安之地。
因此,我們談救恩,定義先要弄清楚,否則就是鴨同雞講。到底我們領受的是什麼?傳講的又是什麼?今日教會最耳熟能詳的往往是最不為人知的,弄清最基本的定義實在必要,不是生搬硬套的背書,而是心靈過濾的認識。你出去傳福音的時候,是告訴別人“耶穌拯救你脫離罪惡”?還是告訴別人“耶穌要救你脫離股票下跌”?
主耶穌警告我們,有一些人發熱心“走遍洋海陸地”,並非要引人歸主,而是要“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太23:15***我們看到,今天有一些人,他們也是故意歪曲救恩的定義,在傳另一個福音。這些人往往歪曲真理還強詞奪理,比如,在救恩定義上用一般定義代替特殊定義,只傳“豐富”、“成功”的一套,卻不傳以死救命的耶穌,還美其名曰這是“為救恩正名”。弟兄姐妹,我們務要警醒,歪曲的真理就是異端,一半的真理就是異端。今天許多教會正是因為在基要真理上放鬆而給魔鬼大留地步,許多神的子民也是因為在基礎的道上不紮實建造而被捆綁。
今日中國教會有各種奇怪的理論,導致許多神的子民被捆綁,得不著心靈的自由和釋放。這次我過來之前在另一個地方講道,一位姐妹在課後找我,姐妹是做教師的,很愛主,但她長期被錯誤的神學所誤導,活在痛苦的捆綁中。在最基本的救恩原理上,她有兩大重大偏差∶一是認為人得救後還要靠自己持守,否則救恩會失去;還有就是認為得救之後基督徒不能犯罪,否則魔鬼就會上身。這姐妹由於常看見自己對人有一些苦毒、抱怨的念頭,很痛苦,請教傳道人,得不著正確的引導,卻被暗示有邪靈在心,時間長了,她就接受了這結論。正因為她在救恩的認識上有這些錯誤,所以,雖然已經認信耶穌,但還是被邪靈欺騙,以為自己被鬼附,長期不得釋放。
弟兄姐妹,一個為自己的罪痛苦,為自己不愛人痛苦之人,請問她有沒有新生命?但她不明白真道,不曉得我們一旦有聖靈內住,就再也不會有鬼內住了。魔鬼只能在外面欺騙我們,甚至攪擾我們,卻不可能再住在我們身上。如果魔鬼能再住在基督徒身上的話,豈不是變成了耶穌和魔鬼同住?我們豈不變成了一半屬鬼一半屬神?我原來就是因為屬魔鬼,沒有辦法解脫,才來投靠耶穌的。如今,耶穌趕走鬼魔,住在我身上,而鬼魔依然住在我身上,那是不是說耶穌不夠厲害,打不過魔鬼,結果只好與它一齊並列為王嗎?這合乎聖經嗎?
我們承認一個重生得救之人還有舊生命肉體的餘惡存留,但這並不等於說鬼還住在我們裡面。因為罪在我們身上已沒有權柄,我們已不在罪惡之下,乃是恩典之下。***羅6:14***我們軟弱跌倒,會受父愛之鞭打,但這是家事,與外人何干,與鬼何干?我們以前痛苦是罪壓我心,無處可放,無人可替,如今我們因基督而得到自由和釋放,最高審判官已做了終審判決,永不改變,主已替我們受審,已無條件、永遠的救了我們。救恩的起點在這裡,這是我與大家分享的救恩七大要則的第一個要則,需牢牢的把它刻在生命之中。
注意平衡
最後,我還需強調對救恩定義認識的平衡。我們反對用一般定義代替特殊定義,但我們也需要防止因此而進入另一個極端。例如有人說,耶穌只拯救我們脫離罪惡,什麼生活痛苦虛空,跟耶穌的救恩有什麼關係?他們因此就不與人交往,無視疾苦,漠視民生,不做預工,將救恩束之教義高閣,完全與生活脫鉤。
救恩是要解決人的需要,當然就要從人的需要切入。人死在罪中,脫罪是他的最要,但在他覺悟這需要前,聖靈是讓他先從體驗罪中之苦開始的,這在主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中體現得清清楚楚。***參約四章***人需要被拯救脫離痛苦,因人確實有此痛苦。主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太11:28***有沒有說:“不可到我面前來?”但這些失衡人士傳福音時卻似乎總跟人說:“走開!不要到耶穌面前來,耶穌只拯救人脫離罪惡,你都不知罪,耶穌不要你了”。
上帝是這樣的奇妙,罪不出於祂,祂卻用罪救人;苦不為祂所悅,祂卻能用痛苦救人。無論何等罪大惡極之人,只要上帝還許可這人活著,就有可能使他迴轉得救。聖經說,神藉著患難拯救人。痛苦使人尋求祂,使人前來領受真道。因此,我們常看到各色因為各種患難而到教堂之人。王老五幾十歲了還娶不到妻子,心裡痛苦,來教堂想靠耶穌拯救,你能不能簡單地一轟了事:“去去去,你這個邪惡的動機,快出去”?如果這樣,你就是極端分子,因為神用各種需要引導人,“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徒17:27***當然,你也不能夠走另一極端,說:“你為了不打光棍而來,就是信了,感謝主,你是我親愛的弟兄。”這則是廢除救恩根基,他還不認識罪,不認識耶穌是誰,他因希望耶穌拯救他脫離打光棍生活而來聽道,有可能因此信了真道,卻並不等於他已信從真道。教堂是教堂,教會是教會;接待是接待,接納是接納;預工是預工,正工是正工。千萬不要混在一起。
我們要容許人因著各種痛苦,甚至是錯誤的動機到教堂來聽道,但是我們不能讓人用邪惡的動機信耶穌,混入教會。因此,我們要親近苦難者,帶給他心靈的關懷,進而傳恩惠的福音給他。讓他明白,一切的痛苦都是因罪而來的。但耶穌已解決了根本的問題,罪根在命,已為我們死而復活的耶穌可以賜我們新的生命。這樣,你就把耶穌高舉在他心中。神是用普遍恩典做福音預工,把人帶到教堂,讓你將耶穌介紹給他。你既不能輕易拒絕人,也不能盲目接納人。亂用天國開關權的結果是,最終你會發現自己既開不了也關不了。
總之,救恩的一般性用法與特殊性用法相互有關連,只有解決了罪的問題,才能夠解決愁苦的問題,心裡才能得到真正平安,但卻不能走向另一極端,以為救恩與生活上的拯救無關。這是我們對救恩定義應有的基本瞭解與應用。
三
歡慶聖誕思想救恩
經文:路2:8-14;約3:16
聖誕節已成為了普世之人共同紀念和歡慶的日子。今天有些基督徒反對過聖誕節,其理由就是聖經中沒有記載聖誕節,或說12月25日是波斯和羅馬拜太陽神的日子。這樣的認識正確嗎?而今日在過聖誕節的活動中又存在哪些問題?今天在慶祝聖誕的日子裡我們一起來思考這些問題,今天我們分享的主題是:歡慶聖誕,思想救恩。
一、聖誕節的由來
二、人需要救恩
1、年難過,過年難,年年難過,年年過。說明生活的苦難***生也苦,活也苦。心靈空虛更加苦***。
2、人怕死,怕死人,人人怕死,人人死。說明人不能夠掌管自己的命運,也說明人生的悲慘結局,人自己無法改變。
三、慶祝聖誕需要警戒的方面
1、不是紀念救主降生,而是自我狂歡。
2、不是思念神愛的拯救,而是聚在一起吃喝玩樂。
3、不是宣揚福音的舞臺,而成為展現自我的舞臺。
4、藉著過聖誕節以各種方式拉攏人,拉幫結派,不是為了福音,而是為了私慾,甚至有些人藉此進行斂財。
聖誕節是紀念救主耶穌降生的日子,但我們要明白為什麼要道成肉身?就是耶穌基督降世為了什麼?正如約3:16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提前1:15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所以我們在歡慶之時更應該知道神的救恩,看到神對世人的愛。更加為神作工,讓更多的人認識神,信靠神,得到神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