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具有什麼法律特徵

  拍賣是將自己的物品通過公開競價的方式,將自己的物品轉讓給最終價高者,拍賣有什麼特徵,現在小編為大家解答的疑問拍賣有什麼特徵,希望對你有用。

  拍賣具有以下主要法律特徵

  1、拍賣是以公開競價的形式買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所謂公開競價,指買賣活動公開進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願參加,參加競購拍賣標的的人在拍賣現場根據拍賣師的叫價,決定是否應價,其他競買人應價時,可以高於其他人的應價再次出價,更高的應價自然取代較低的應價,當某人的應價經拍賣師三次叫價再無人競價時,拍賣師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定拍賣成立。

  2、拍賣是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在拍賣這種買賣活動中,委託人和拍賣人都希望以可能達到的最高價格賣出一件物品或者一項財產權利,因此,只要競買人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哪個競買人出價最高,拍賣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就賣給這個應價者。

  3、拍賣行業具有中介服務性質

  拍賣行不同貿易公司,它本身不買賣任何商品,只是接受他人委託拍賣物品或財產權利,為委託方與競買方提供服務。

  4、拍賣有多方當事人,包括拍賣人、委託人、競買人、買受人。

  拍賣的含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定義:“以公開競價的方式,將特定的物品或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美國經濟學家麥卡菲認為:“拍賣是一種市場狀態,此市場狀態在市場參入者標價基礎上具有決定資源配置和資源價格的明確規則”。

  經濟學界認為:“拍賣是一個集體***拍賣群體***決定價格及其分配的過程”

  拍賣的三個基本條件

  1、拍賣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買主:即凡拍賣表現為只有一個賣主***通常由拍賣機構充任***而有許多可能的買主,從而得以具備使後者相互之間能就其欲購的拍賣物品展開價格競爭的條件。

  2、拍賣必須有不斷變動的價格:即凡拍賣皆非賣主對拍賣物品固定標價待售或買賣雙方就拍賣物品討價還價成交,而是由買主以賣主當場公佈的起始價為基準另行應報價,直至最後確定最高價金為止。

  3、拍賣必須有公開競爭的行為:即凡拍賣都是不同的買主在公開場合針對同一拍賣物品競相出價,爭購以圖,而倘若所有買主對任何拍賣物品均無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競爭行為發生,拍賣就將失去任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