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有什麼法律風險

  你知道購銷合同嗎? 購銷合同,主要是指供方***賣方***同需方***買方***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由供方將一產品交付給需方,需方接受產品並按規定支付價款的協議,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購銷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

  購銷合同的法律風險

  1、合同名稱風險

  只要是雙方經過簽字蓋章形成的約定就可以成為合同,名稱與內容不一致時合同的分類是看內容而不是看名稱。《情況說明》、《會議紀要》、意向書、認購協議、合同書、協議書、補充協議都可以成為合同。單方面出具的承諾書、樣本、委託書、單據或保證書等可以成為合同的附件。

  2、合同主體風險

  簽訂合同的主體不具備資格,公司沒有有工商註冊登記手續,公司名稱與營業執照不一致,非法定代表人沒有經過授權,簽約人與落款人不一致。

  查閱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年檢章***,保留影印件,工商局網站查詢。


  3、合同形式風險

  傳真件、影印件沒有經過對方追認***簽字蓋章的原件***;貨物簽收沒有專人簽收***簽名樣本***。

  4、合同效力風險

  簽字蓋章生效,交付定金生效,登記生效,公證生效;主合同與從合同效力***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以什麼為準***。

  5、合同用語風險

  套話空話模稜兩可——“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按法律的規定處理”;違約責任按合同法規定***沒有具體約定就等於沒有約定***。

  6、合同簽章風險

  公章不真實、不清晰,沒有簽字,沒有簽約時間或時間不準確,前頁沒有簽字蓋章***或騎縫章***。

  7、合同解除風險

  合同解除的程式、法律後果***結算條款、違約責任***;不可抗力與意外事件;不安抗辯與預期違約的實踐。

  8、合同的責任風險

  責任範圍:賠償金、定金***存在雙倍返還***、違約金的適用;連帶責任、保證責任、對第三人的責任。

  9、合同爭議***訴訟***風險

  時效的控制——催討與送達***異議時間和方式***;合同責任的選擇管轄之爭***訴訟地選擇***;合同糾紛的調解技巧;代理人的選擇風險***書面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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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賣合同的型別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買賣,是指買受人將其應付的總價款,在一定期限內分次向出賣人支付的買賣合同。其特點在於,合同成立之時,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價款則依合同約定分期支付。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標的物的所有權自出賣人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應按期履行支付價金的義務,若未按期付款,應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規定,分期付款買賣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5,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樣品買賣

  樣品買賣,又稱貨樣買賣,是指標的物品質依一定樣品而定的買賣。當事人約定依樣品買賣的,視為出賣人保證交付的貨物與樣品具有同一品質,其意義是出賣人提供一種質量擔保。樣品買賣的當事人應當封存樣品,並可對樣品質量作出說明。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應當與樣品及其說明的質量相同。樣品買賣的買受人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與樣品相同,買受人仍有權要求其交付符合同種物通常質量標準的標的物。

  試用買賣

  試用買賣,又稱為試驗買賣,是指合同成立時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試用,買受人在試用期間內決定是否購買的買賣。此類買賣合同常見於新產品的買賣。一般認為,試用買賣合同屬於附停止條件的買賣合同,即在所附買賣條件成就前,出賣人應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試驗使用,最終是否同意購買取決於買受人的意願。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

  拍賣

  根據中國拍賣法,拍賣是指以公開竟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具體地說,買賣公開進行,參加竟拍的人在拍賣現場根據拍賣師的叫價決定是否應價,當某人的應價經拍賣師三次叫價無人競價時,拍賣師以落槌或以其他公開表示拍定的方式確認買賣成交。

  房屋買賣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將房屋所有權依約轉給買受人所有,買受人支付價金的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與一般買賣合同的不同之處,在於房屋屬於不動產,對於房屋買賣法律有如下特別規定:

  1.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採用書面形式,買賣雙方需將買賣房屋的位置、面積、價金等約定於書面。

  2.在城鎮買賣房屋之所有權須經房屋登記機構登記後,才發生轉移,如未登記,即使交付,也不發生權利轉移效果。

  3.出賣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時,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