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性地震的防控急救措施
破壞性地震具有很強的破壞性,我們看看國家是怎麼防控的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172號令***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編制本管理措施。
1.為了落實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關於地震應急工作要實行政府領導、統一管理和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公司各級應急救援組織必須無條件服從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遣。
2.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傳播有關地震的謠言,發生地震謠言時,各級人員應及時協助政府迅速予以平息合澄清,自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搶購。
3.在臨震應急期間,協助政府做好居民的避震撤離勸告動員工作,情況緊急時配合政府有組織地組織疏散避震工作,協助政府對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採取緊急防護措施。
4.在臨震應急期間,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在行政區域內的各單位緊急呼叫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房屋,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全力支援,阻攔或不予支持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臨震應急期內,隨時待命,由政府調動。
5.各級應急救援組織在震後應急工作中,協助公安部門做好災民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同時要做好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和次生災害源的緊急防護措施,做好震後恢復生產的自救工作。
6.獎勵和處罰規定:
***1***獎勵辦法:
在破壞性地震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蹟之一的,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獎勵或報請上級機關,防震救災主管部門給予表彰或獎勵
① 出色完成破壞性地震應急任務的。
② 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或者搶救人員有功的。
③ 及時排除險情,防止災害擴大,成績顯著的。
④ 對地震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⑤ 因震情、災情測報準確和資訊傳遞及時而減輕災害損失的。
⑥ 及時供應用於應急救援的物資和工具,或者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⑦ 有其它特殊貢獻的。
***2***處罰辦法: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① 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172號令***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規定編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
② 不按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規定和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實施預案的。
③ 違抗命令、拒不承擔地震應急任務的,阻抗緊急呼叫物資、人員或者佔用場地的。
④ 貪汙、挪用、盜竊應急工作經費或物資的。
⑤ 在臨震應急期間或震後應急期間,不堅守崗位,不能及時掌握震情、災情、臨震逃脫或玩忽職守的。
⑥ 在臨震應急期間或震後應急期間哄搶國家、集體或公民財產的。
⑦ 阻礙救災人員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⑧ 不按照規定和實際情況報告災情的。
⑨ 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應急救援工作的。
⑩ 有對應急救援工作造成危害的其它行為。
一、突發破壞性地震的防控措施
1.施工區、生活區、辦公區的各種臨時設施的設計,必須符合北京地區8度設防的有關標準,生活區人員疏散通道必須暢通。
2.施工區各類高大的施工設施,按規定的標準加強錨固措施。
3.接到國家釋出的地震預報,應急救援小組應立即行動,落實防範措施和地震發生前後的聯絡、集合、清點人數的規定,宿舍區夜間安排專人值班,配備警報器,發現地震前兆立即啟動警報。
4.加強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172號令***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的法規和緊急避險、自救、互救的安全知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宿舍、施工現場、鍋爐房、食堂、庫房等處配備斷點應急照明工具,工程內禁止住人,宿舍每天實行休息前點名制度,嚴格控制外出,以便掌握人員數量。
二、突發破壞性地震的緊急處置措施
1.所有人員在地震發生時,首先關閉室內所有電源,利用應急燈、手電筒組織疏散。
2.廚房立即熄滅火源,關閉煤氣管道總閥門或擰緊煤氣罐閥門。
3.鍋爐房立即關閉電源,鍋爐熄火。
4.工程內的電源,由專職人員及時關閉。
5.避險時不要靠近狹窄的路面,壕溝、大型裝置、高大建築物等危險處,並戴好安全帽。
6.加強對現場內次生危險源的防控,防止水災、火災、爆炸等事故發生。
7.立即由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親自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彙報災情。
三、突發破壞性地震的緊急搶險措施
1.地震後,所有人員按約定地點集中點名,清點人數,對未到場的人員進行有組織的尋找。
2.對所有房屋設施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及時處理受到破壞部位的加固處理工作。
3.立即對現場內生命線工程系統進行專業技術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緊急處理,並協助做好現場保衛工作,防止事故擴大,對現場內次生災害源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由搶險組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四、突發破壞性地震的醫療急救措施
1.對地震中出現的摔傷參考高處墜落事故的醫療急救措施實施。
2.對地震中出現的外傷、骨折等傷害參考本預案急救措施實施。
3.出現重傷事故,及時由現場醫療急救組陪送醫院或報120急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