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有什麼對策

  逃廢銀行債務是指在銀行業機構貸款的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逃避、懸空、譭棄銀行業債權的行為。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相關法律知識。

  關於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對策

  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本質上產是一種欺詐行為,嚴重者已經構成犯罪。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破壞了社會信用制度,影響了國民經濟的正常執行,損害了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正常的信用關係,給社會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加大了社會經濟交易成本,也造成了國有資產大量流失。這種行為如果任其發展,必將導致金融信用的全面崩潰。因此,嚴厲打擊和防範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已刻不容緩。如何治理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是一個系統工程。


  ***一***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廣泛聯合銀行業抵制企業逃廢銀行債務。

  在全社會大力宣傳逃廢銀行債務的危害性。企業逃廢銀行債務表面上損害了銀行利益,實際上損害了廣大存款人的利益,危害社會信用基礎,影響社會經濟和金融秩序的穩定,最終損害眾多企業的利益。呼籲社會要大力加強金融法制建設,使保護銀行債權的法律、法規得以有效實施,提高整個社會對保全銀行債權重要性和逃廢銀行債務危險性的認識,全面提升全民的信用意識。在社會上大力倡導“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觀念,旗幟鮮明地營造誠信經營的良好氛圍,使銀行的維權工作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理解和支援。

  通過建立金融安全區,適時地公佈誠實守信企業的“紅名單”和逃廢銀行債務企業的的“黑名單”,對逃廢銀行債務行為進行聯合制裁。對逃廢銀行債務問題嚴重的地區、行業和企業,各銀行業協會會員單位應及時提出普告並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或無根本改觀的,應一致採取聯合制裁措施。針對其逃廢銀行債務行為,分別採取制裁措施。對被登記在逃廢銀行債務“黑名單”的企業及其關聯企業,在當地人民銀行的統一協調下,各金融機構應共同實施如下金融制裁:

  一是杜絕多頭開戶,不開新戶,依法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

  二是附條件***或停止***辦理資金支付業務;

  三是停止辦理新增貸款和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及信用證等業務;

  四是對惡意逃廢銀行債務企業的法人及管理人員實行信貸制裁,無論其到哪裡擔任負責人或法人,各家金融部門均不對其所在企業開戶、結算業務和信貸支援;

  五是定期在新聞媒體上公佈欠款、欠息大戶及其法人名單。

  另外,對逃廢銀行債務嚴重的地區,可以考慮採取如下制裁措施:

  一是將該地區列為“金融高風險區”,並在新聞媒體上進行曝光;

  二是降低或取消該地區銀行分支機構的業務許可權;

  三是取消該地區企業列人全國企業兼併破產專案計劃的資格;

  四是採取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二***多管齊下,標本兼治,創造打擊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良好氛圍。

  企業逃廢現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各級地方政府部門、金融同業大力支援和協作,建立廣泛而深遠的社會信用體系,方能標本兼治,徹底消除和防範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各級政府要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從長遠利益出發,加強對企業改制的指導和監督,規範企業的改制行為。

  地方政府應支援銀行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債權。銀行也應該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司法機關的理解與支援。一旦發現逃廢債務的跡象。一方面,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報告,請求援助並堅決表明態度。各級銀行領導也要多與地方政府領導進行溝通,努力建立相互信任的關係。

  另一方面,當企業有逃廢銀行債務行為時,如果企業一意孤行,地方政府制止不力,債權銀行應爭取更高的層次加強協調,採取聯合、統一的制裁措施。

  ***三***加強法制建設,健全法律體系。

  完善和健全《公司法》、《擔保法》、《破產法》、《企業法》等,修訂商業銀行法》和《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賦予商業銀行在一定的金額範圍內享有停、減、免貸利息及豁免貸款本金的權利,同時允許銀行運用多種資產管理和處置手段,使那些生產經營陷人困境、債務負擔沉重的企業能夠減輕包袱、輕裝前進,重塑新型銀企關係。

  ***四***運用法律武器,與司法部門合作,加大對逃廢銀行債務行為的打擊力度。

  金融秩序、信用制度與司法建設密切相關、相輔相成,在打擊逃廢銀行債務行為的過程中,司法機關的作用至關重要。要通過加強與司法部門的合作,加大對逃廢銀行債務行為的打擊力度,有效維護和保全銀行債權。

  一是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通過積極行使代位權和撤消權來保全銀行債權。

  二是注意運用支付令和公證執行方式,加快進度,強制執行債務人、擔保人的財產。

  三是及時掌握債務人或擔保人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配合人民法院,綜合運用各種執行措施,以把握追討逃廢銀行債務的先機,最大限度地保全銀行債權。四是主動申請逃廢企業破產。

  ***五***加強授信體系和內控制度建設,從源頭上防範企業逃廢債務行為的產生。

  首先,應建立一套科學的風險監控、預警和監督防範體系。人民銀行應當發揮金融監管的作用,儘快建立風險監控預警的資訊共享和政策協調系統。以當地人民銀行為中心,包括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在內,建立金融風險資料處理及資訊監測預誓網路,及時分析各金融機構與貸款企業的資訊。

  必要時,有針對性地向轄區金融機構發出風險預警訊號,使其及早採取必要措施,減少潛在損失。與之相配套,要加強信用制度建設,加快建立企業和個人信用檔案,使有不良信用記錄者名譽掃地,很難再通過金融機構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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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成因

  ***一***社會信用的喪失是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主要原因。

  ***二***地方保護主義是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保護傘和催化劑。

  ***三***銀行管理不善為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提供了可乘之機。

  *** 四***國有資產主體缺位和對存款人利益的漠視是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深層次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