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原因有哪些

  逃廢銀行債務是指在銀行業機構貸款的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逃避、懸空、譭棄銀行業債權的行為。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相關法律知識。

  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原因

  企業逃廢銀行債務已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一***社會信用的喪失是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主要原因。

  社會對人們行為規範的調整手段是多種多樣的,但最基本的是法律和道德,而法律的調整範圍是有限的,對這種有限性的彌補就是道德。在商業行為中,商業道德歷來是調整人們行為的重要標誌。誠實信用,信守合同歷來是商品經濟社會得以正常運轉的重要準則。而在我國社會中,由於社會信用體系還不夠完善和健全,少數企業或企業的經營者在利益的驅動下,產生了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主要表現為:


  一是企業逃廢銀行債務使企業淨收益增加;

  二是企業逃廢有機可乘。

  首先,由於目前管理體制的原因,逃廢行為被發現的可能性極小;

  其次,許多行為目前尚無處罰規定;再次,逃廢行為即使被發現,由於執法不嚴的原因,許多已構成犯罪的行為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罰。

  ***二***地方保護主義是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保護傘和催化劑。

  在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中,大部分是國有企業,他們的行為得到了地方政府及政府控制下的某些機構的支援,有的甚至就直接打著維護群眾的利益、保證地方穩定的口號進行的,進而也就難以發現和難以處理。

  ***三***銀行管理不善為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提供了可乘之機。

  銀行為了防止不良資產的出現採取了不少措施,但卻收效不大,究其主觀原因值得反思:

  一是銀行貸前審查制度重形式、輕實質,沒有起到預防的作用;

  二是銀行貸款後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銀行同企業在訂立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時,都會在條文中要求企業履行重大事項的及時告之義務,但如何實施該義務卻並無約束,抑或雖有,但大都是以企業單方報告為準,銀行對企業貸款後的情況知之甚少或知道的不是實際情況,缺乏自我有效監督措施和監控體系。

  表現在銀行風險管理委員會形同虛設、多筆貸款集中審批,授權走過場、風險管理的定位把關職能作用無從體現等;

  三是銀行岱款責任追究不嚴厲和考核指標不合理、不科學,導致了個別工作人員隱瞞事實真相或發現了因害怕問責往往不及時上報,以及因私人感情不敢採取有力措施制止,“重放輕管”思想嚴重,甚至使部分貸款一開始就變成了“扶貧”貸款,這也是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一個原因; 四是銀行工作人員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缺乏也使企業逃廢銀行債務行為有機可乘,甚至鑽進了企業設計好了的圈套。

  ***四***國有資產主體缺位和對存款人利益的漠視是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深層次原因。

  由於銀行是國家的,被逃廢債務後的損失最終是通過核銷呆賬解決,銀行工作人員對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沒有切膚之痛,導致了國有資產流失,銀行產生新增不良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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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型別

  一、先期逃廢債行為

  先期逃廢債行為是指銀企雙方在債權債務關係成立時即發生或存在的逃廢債行為。其形成主要是由於以下兩種原因所導致:

  1.企業法人資格不真實,利用有限責任形式掩蓋無限責任的承擔,藉此逃避債務。

  2.貸款行為發生時企業出具虛假財務報表,惡意促成貸款手續的瑕疵,製造擔保無效或財產變現困難的障礙。

  二、設定訴訟時效障礙逃廢債

  銀行在對逾期貸款進行催收時,有的企業會刻意不簽收逾期貸款通知書,藉此在訴訟中設定訴訟時效已過的藉口。這種逃廢債的行為表現方式不復雜,但卻是企業常用、成本最低的逃債伎倆。

  三、利用司法保護逃廢債務

  主要有以下兩種形式:

  1.關聯企業之間假訴訟。

  2.對賬戶和財產進行假查封。

  四、利用政府保護逃廢債務

  在某些地方,行政干預、政府保護是銀行債權難以實現的最大障礙。

  五、企業惡意處置抵押財產逃廢債

  六、通過改制逃廢債

  1.以逃債為目的的改制型別

  2.對於通過改制逃廢債採取的措施

  七、通過破產逃廢僨

  其表現形式主要有:

  1.在政府支援下,套用特定的債務豁免政策來逃債。

  2.在破產程式中低估資產、低價出售或提高破產費用。

  3.他已進入訴訟或執行的案件, 以破產方式中止訴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