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如何避免被出資方趕出局

  對創業者來說,融資不總是件令人愉快的事。而更讓人不愉快的,是融資後失去對企業的控制,有時甚至被出資方趕出公司。這其中包括新浪創始人王志東、樂百氏楊傑強等五位高管、中國企業網原總經理張冀光等。被eBay以3億美元收購的易趣,不久前其創始人邵亦波也卸任CEO,改任董事長。

  

  如何提高控制力?

  創業者在融資之前,鄭利國建議首先要明確自己的目的,決定犧牲什麼,然後據此設定自己的融資計劃。比如,如果希望將來自己能控制公司,就可以相應提高自己股份的比例。

  “從創始人來說,融資策略必須基於企業實際情況和融資動機。”鄭利國說。如果希望保持對企業控制力,宜選擇金融資本或利用衍生資本工具***如可轉債、優先股等***。金融資本主要通過股權轉讓和現金紅利實現利益最大化,而優先股、可轉債等衍生工具的投資人對公司的話語權受到某些限制,不會與創始人目標發生直接牴觸。

  創業者若是選擇私有投資者入股,為了防止以後被私有資本控制,美國聖克拉拉大學邁爾·斯塔特曼***MeirStatman***建議可以先考察一下該私有資本已經投資的企業的情形。如果私人資本對這些企業偶爾的增長放慢沒有激烈的反應,或者沒有對原創始人過多幹涉,就是相對比較安全的投資人。“另外還要評估一個以上的投資者,記住,一切都是可以商量的”。

  在選擇了投資人後進行談判和簽訂投資合同/協議時,創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增加某些確保創始人控制權的條款。“但是由於資本的強勢地位,這些條款的可執行性、可持續性難以保證,因而只是一種軟約束。”鄭利國認為。

  對張冀光來說,即使自己勝了官司,他也表示不會重回中企動力。“我只希望自己離開有個體面的說法而已”。

  都是資本的意志?

  “這樣的案例很多,其根源是創始人與投資人在公司發展戰略等重大問題上產生分歧,資本的意志決定了這種結果。”大嶽諮詢公司高階經理鄭利國接受《財經時報》採訪時表示。

  中國企業網創始人張冀光就是其中的一例。1998年,張冀光創辦中國企業網控股有限公司,1999年9月被當時中國數碼收購80%的股份。融資後,張冀光擔任總經理,于品海為董事長。2003年8月,中國企業網更名為中企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上市輔導期。

  而2004年春節以後,一直與于品海保持良好合作關係的張冀光發現雙方的矛盾越來越大。“于品海要求公司發展更快贏利能力更強,但我們認為企業的發展速度已經比較快了”。2004年3月29日,于品海簽發了一紙董事會決議,罷免董事總經理張冀光的職務。

  但張冀光認為于品海要自己離開的方式是不合法的,稱當天並沒有召開任何會議並且某董事簽名被偽造,該董事會決議是偽造的,併為此與之“對簿公堂”。現在已建立了銘萬品牌的張冀光認為自己如果再次融資,“一定要制定科學的、符合法律的檔案,把合作伙伴、小股東的利益都固定下來。公司中的每張紙都是珍貴的”。

  不過鄭利國卻認為,其實創業者與投資方的經營理念不一樣,不存在誰對誰錯的問題。“關鍵是誰佔有百分之五十一的決定權,最後反映的都是資本的意志”。

  實達銘泰公司創始人何恩培相對來說就要幸運得多。實達銘泰1997年10月成立,1998年為融資向實達出讓了51%的股份。後來,實達銘泰又向香港一家上市公司進行了融資,實達、香港上市公司和公司管理團隊各佔1/3的股權。

  儘管如此,何恩培和其他4個創業者一直是企業的管理層,非常穩定。“我們融資之所以喪失對公司的控制權,是因為IT企業強調對新技術的把握和創新,強調管理團隊的重要性。”他接受《財經時報》採訪時說,“而我們幾個創業者一直非常團結,投資者非常信任我們,所以管理團隊有很大的經營自主權。”

  “這說明,非控股股東代表出任董事長雖不常見,但並非不能。”鄭利國評論說,“創始人在新公司失去股份優勢後,對企業的控制能力更多取決於其個人威望和領導才能,以及是否符合資本力量的中介目標和戰略需要。”

  創業者何時最易出局?

  考慮到融資是企業發展必不可少的一環,因此創業者和投資方的博弈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可避免的。“新的投資人介入公司後,投資人出於實現投資目標和自身戰略的需要,一般不會坐視原創始人長期發揮主導作用。”鄭利國說,“除非其戰略得到徹頭徹尾的貫徹。”

  根據鄭利國的介紹,創業者最容易出局的情形包括:在投資合同或者契約生效後,迫於競爭形勢或投資人戰略的需要,投資人立即改組管理層。

  這一般僅見於敵意併購;新公司磨合期間,投資人或創始人可能發現一些潛在問題,如果這些問題影響到公司執行,投資人會考慮調整管理層。

  而新公司磨合期後,由於新公司執行是企業文化、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和品牌整合的過程,需要在持續穩定經營和管理創新之間進行權衡。鄭利國認為,創始人在新公司磨合期後離開公司,應該是投資人和創始人的雙贏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