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與請示的異同點

  行政公文種類繁多,一不注意就會把文種弄錯。那麼大家知道報告和請示的區別嗎?下面就等小編來告訴你們吧!

  :報告與請示的區別

  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覆上級機關詢問所用的一個文種。

  請示,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從行文方向上看,這兩個文種都是上行公文,撰寫中都要注意陳詞懇切,語氣謙恭,有近似的一面。但它們又有明顯的區別:

  第一,所擔負的任務、使命不同。請示要求批覆,報告一般不做批覆。

  第二,使用時間不同。請示要事前行文,一般情況下不得“先斬後奏”;報告通常是在事後或事情進行中行文。

  第三,內容繁簡不同。請示的公文一般應一文一事,而報告中綜合性報告,內容往往涉及到許多方面。

  目前,一些地區和部門在報告和請示的使用上把握的不夠準確,常常把請示寫成報告,或在報告中夾帶請示事項,有的標題就寫成“請示報告”,類似這類現象,必須予以糾正。

  :報告的一般寫法

  常用的報告大體有4種,即綜合報告,專題報告,答覆性報告,報送檔案、物件的報告。答覆性報告要有針對性地回答來文中提出的問題,文字力求簡要;報送檔案、物件的報告把所報送檔案、物件的名稱、數量寫清楚就可以了。這裡重點介紹綜合報告和專題報告的寫法。

  ***一***綜合報告

  綜合報告的內容較多,寫法上一般要注意三點:第一,要概括說明有關工作和活動的動態;第二,要點明工作或活動中發生的問題和傾向;第三,提出解決辦法。一般情況下,綜合報告要說明的工作專案較多,撰寫時要注意突出重點,有調查,有分析,決不能面面俱到,堆砌材料。

  ***二***專題報告

  專題報告主要有兩種:情況報告和工作報告。情況報告,以反映經濟社會動態、傾向以及工作中正反兩方面的情況為主。反映情況要講清事情的來龍去脈,防止問題交待不清;講問題要揭示事物的本質,避免被表象迷惑。工作報告,也要彙報工作情況和問題,但以提出改進的意見和措施為主。在寫法上,開頭要集中寫情況和問題,然後以主要篇幅陳述工作意見或建議,這部分要力求從實際出發,符合政策精神,使之用得上,行得通。

  :請示的一般寫法

  ***一***請示的原則

  需要請示的情況大體包括:1、對上級的方針政策有不瞭解的問題;2、工作中新近發生比較重大的、本單位一時沒有把握處理的問題;3、本地區、本部門因情況特殊難執行統一規定,需要變通處理的問題;4、開展某項工作遇到的人力、物力、財力方面難以解決的問題等。這裡有兩點需要特別注意,第一,要避免事前不請示,事後不報告的情況;第二,不能事無鉅細都向上級請示。

  ***二***請示的一般寫法

  撰寫請示,首先必須嚴格遵守行文規則,如:一般不得越級請示;請示必須是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情外,不得直接送領導本人;等等。其次,正文一般應包括兩部分,一是請示的緣由,即請示的根據。這一部分陳述的情況要真實,理由要充分。二是請示事項,即請求指示、批准的專案。提出請求的事項要注意集中明確、切實可行,要考慮必要性,又要考慮可能性;既要考慮本地區、本部門的需要,又要照顧到全域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