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詞語使用看公文寫作的祕訣
形容詞是語言中主要詞類中的一種,是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質、狀態和特徵的詞,主要用來修飾名詞或代詞。其最大特點也是修飾作用。
我們搞公文寫作,對語言的要求主要有三點:
一是準確。認真辨析詞義,對於漢語大量的意義相同或相近的詞彙,必須在詞語的細微差別和感情色彩上仔細斟酌;造句要講究語法規則和邏輯,句子成份要完整,句子中詞語之間的搭配要恰當。
二是簡練。儘量使用短句,用語精確,以一當十,並適當採用文言詞語。
三是質樸。不做作,不生造,不溢美,不虛飾,大方、莊重、樸實,切忌華麗、造作、賣弄。
明白了這些基本要求,我們就會明白公文寫作為什麼要儘量少用形容詞了。公文寫作不同於文學創作,不是你的辭藻越多越華麗就學問就越大。形容詞用多了,可能會造成三種現象:說“冒了”,也就是說過頭了;說虛了,給人以華而不實之感;說假了,事實不一定像你形容的那樣。說到底,這也是公文寫作中假、大、空的表現形式,是假、大、空的溫床。
郭沫若說:"寫文章要老實一點,樸素一點,看到什麼、想到什麼就寫什麼。要使文章生動,我想少用形容詞是一個‘祕訣’。” 老舍先生寫文章有兩個祕訣,其中一個也是儘量少用形容詞。我們不妨學學大家風範,減少點自己的虛浮文采,少用點形容詞,多練點內功,把公文寫準、寫實、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