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的語言要求

  一、準確

  一認真辨析詞義

  西方有作家說,要表現一個事物,只有一個名詞是準確的;要描繪一種狀態,只有一個形容詞是準確的;要說明一個動作,只有一個動詞是準確的。寫作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找到這一個準確的名詞、形容詞、動詞。這話對於文學創作來說未必適用,因為文學語言不循常規,而作家的創造性語言又因其個性和素質的差異各有特色,很難說哪個詞語是絕對準確的。這話用於公文寫作,倒是比較確切的。

  在漢語中,有大量的意義相同或相近的詞彙,稱為同義詞或近義詞。其實,即使是同義詞,細細分辨起來還是有些微妙的差異。譬如,“優異”、“優秀”、“優良”,這三個詞粗看相近,細看則有程度的區別。“鼓舞”、“鼓動”、“煽動”,從動作的方向和力度上看並無差異,但感情色彩卻很不相同。寫作公文,必須在詞語的細微差別和感情色彩上仔細斟酌。

  二講究語法和邏輯

  公文寫作語言的規範性,體現在句子上就是造句合乎語法規則、合乎邏輯。

  首先,句子成份要完整。漢語構句有主、謂、賓、定、狀、補六種句子成份,其中主語、謂語、賓語是主幹成份,定語、狀語、補語是輔助句子成份。對於每一個句子來說,主幹成份也不是必不要少的,但是省略有省略的規則,不能任意省略和無故殘缺。例如:“廠領導的做法,受到了全廠職工的熱烈歡迎。對他們聯絡群眾、實事求是的作風給以很高評價。”後一個句子就殘缺句子成份。誰給以評價?少了主語,違反了語法規則,意義也不明白了。

  其次,句子中詞語之間的搭配要恰當。詞語相互搭配在一起,必須符合事理和習慣,否則就是不通。如:“這種精神充滿了各個村莊,開遍了全鄉的各個角落。”精神無形,說它充滿了某一空間,已經十分勉強,又說它開遍了各個角落,更是無稽之談。改成“精神文明之花開遍了全鄉”,才算通順。

  其三,造句還要講究邏輯性。有些句子語法上沒有問題,卻出現了種屬概念並列、自相矛盾等邏輯錯誤。如:“他們加強了對團員和青年的思想教育。”團員是青年的一部分,團員和青年是不能相互並列的。“把所有農產品都基本上納入了計劃軌道。”“所有”表示全部,“基本”表示不完全,它們表述的意義產生了矛盾,讀者不知道哪個詞語表達的意義是可信的,就會無所適從。

  二、簡練

  一用語精確,一以當十

  在生活中我們都有這樣的體會:有時一兩個詞句,就能把要說的意思清楚完整地表達出來;有時,說了很多話,要表達的意思卻仍然不清楚。從理論上說,人類創造的成熟的語言,足以表達人類的常規的思想和情感,至於文學作品中那些複雜微妙的心境,有時只可意會、不可言傳,只能借形象曲折地加以表現,在公文寫作中是不常出現的。公文寫作中之所以有用語繁多意思仍不明白的情況,多半是由於用語不精確,只好增加語句去彌補,結果反而是“言愈多而理愈亂”。

  二儘量使用短句

  五四時期,現代漢語的書面語言還不成熟,不少作家借鑑歐化的句法來寫文章,句子寫得長長的,句子內部的成份多多的,閱讀起來雖別有風味,讀者卻常常需要再三反覆,才能弄明白句子複雜的含義。這種現象現在已經很少了。還是著名作家老舍的做法值得肯定。他說,他寫文章,總喜歡寫短句子,七八個字一句,十個字左右一句。他認為,這樣寫,讀者好讀,意思也簡練明白。有人統計過他的名篇《濟南的冬天》,說其中超過11個字的句子只有6句,超過14個字的句子只有兩句。請看下面的文句:

  設若單單是有陽光,那也算不了出奇。請閉上眼睛想:一個老城,有山有水,全在藍天底下,很暖和安適地睡著,只等春風來把它們喚醒,這是不是個理想的境界?老舍用這樣的短句,寫出了多麼精緻而優美的文章!公文與文學雖然是不同質的語言,但基本道理是相通的。為了做到簡練,不妨學學老舍。

  三適當採用文言詞語

  前面談到公文語言的模式化的時候,已經談到公文對文言詞語的繼承問題。繼承文言詞語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文言詞語比現代漢語更精練。例如“來函收悉”四個字,要換成“來信收到,內容盡知”,文字多了一倍,意思卻一點也沒增加。而且這還不是真正的白話。要換成“你們的來信我們收到了,其中的內容經過閱讀都已明白了”,才是真正的白話,可那豈不是大煞風景?

  運用文言詞語,要注意不得生吞活剝,食古不化,要適當、活用、自然、流暢。建國初期周恩來撰寫的一個指令,是活用文言詞語的典範:

  查我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文物圖書,過去反動統治時代,往往官商勾結,盜運出口,致使我國文化遺產蒙受莫大損失。今反動政權業已推翻,海陸運輸均已暢通,為防止此項文物圖書繼續失散起見,特制定“禁止文物圖書出口暫行辦法”,隨令頒發,希即轉令所屬遵照辦理為要。

  在這段文字中,古代文言和現代白話完美地結合在一起,簡潔明瞭,自然流暢,完全沒有一味因襲的陳腐氣。

  三、質樸

  一不做作,不生造

  大方、莊重、樸實,是公文語言的基本風格。公文語言忌諱華麗、造作、賣弄。魯迅先生在《答北斗雜誌社問》中曾提出“不生造除自己之外,誰也不懂的形容詞之類”。毛澤東在《反對黨八股》中,也發表過類似的意見,說:“我們‘生造’的東西太多了,總之是‘誰也不懂’。”在當前的公文寫作實踐中,這種現象還沒有完全杜絕。

  做作、生造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虛榮心導致的錯覺,以為語言越新異越能顯示作者的才華,於是生硬地造出一些自以為高超的新詞來,向別人炫耀。另一個原因是對詞語的運用還沒有達到得心應手的程度,對其含義還不能準確辨析。只要端正文風,刻苦學習,這些毛病並不難克服。

  二不溢美,不虛飾 溢美、虛飾,也是公文語言的大忌。

  例如,表揚一個醫生醫術高明,就說他是“當代華佗”;醫德高尚,就說他是“當代白求恩”。說某人工作刻苦,動不動就說他廢寢忘食,甚至說他連續幾天幾夜不合眼堅守在工作崗位上。這些溢美之辭既不真實,也不感人,效果往往適得其反。還有人熱衷於一些空洞輕浮的言辭,例如:“一把手親自抓,縣委委員人人抓,分管委員認真抓,主管部門直接抓,有關部門配合抓,村鎮黨委層層抓”,這些語言,也許它的作者還頗為得意,認為自己抓住了經驗,寫出了文采。其實,這裡面都是廢話,什麼經驗也沒有;虛飾之辭,也談不上文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