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管理規定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調動村幹部積極性,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增強村幹部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調動村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加強村級組織建設,規範村幹部隊伍管理,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根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市縣關於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村幹部,是指各村的村支兩委班子成員。
第三條 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村幹部由鄉黨委、政府負責監督管理。
第二章 管理辦法
第四條 各村級組織要保證正常運轉,所有村幹部要做到隨喊隨到。嚴格村幹部的請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書記***村主任***請假3天以上、其他村幹部請假5天以上的,要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請假彙報,由黨政辦做好登記,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五條 村幹部要服從黨委政府的領導和駐村幹部的指導;及時準確傳達黨委政府的會議精神,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務。
任期內,村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鄉黨委、政府給予免職或責令辭職,不辭職的給予停職,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理。從處理之日起,報縣財政停發其村幹部待遇,並按規定不得享受離任村幹部的各項優待政策。
1、違法犯罪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
3、私分、貪汙、挪用錢物;或拒不執行村級財務管理規定,造成村內群眾反響強烈的;
4、決策失誤或嚴重失職造成所在村經濟發展環境極差、社會治安混亂、安全事故多發、群體上訪頻繁的;
5、拉幫結派、製造矛盾,致使班子內部不團結造成工作癱瘓的;
6、不履行工作職責,或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7、涉黃涉賭涉毒涉黑;或因生活作風問題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
8、對抗上級的政策和決議,拒不接受鄉黨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場所打架鬥毆,謾罵領導,酗酒鬧事,無理取鬧,情節惡劣的。
9、村支部書記***村主任***不假外出連續15天以上,其他村幹部不假外出連續20天以上的。
10、連續兩年在村級文明績效考核中排名全鄉末名的;或適用上級制訂的一票否決政策應予以免職的;
第六條 所有村幹部要保持通訊暢通,鄉里召開各類會議,任何村幹部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要做好筆記。遲到一次從年終補貼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落實到人頭***。
第七條 鼓勵村幹部在農業產業化、新農村建設、專案建設、招商優環等方面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村幹部,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八條 建立村主要領導述職制度,每年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應向鄉黨委、政府作一次述職報告。
第九條 嚴格執行村務、黨務公開制度,規範村級財務管理,會計、出納分設,各村到鄉領款至少有兩名以上村幹部到場。村級財務每年集中會審四次以上,村級紀委委員要參與村級財務會審,審查簽字把關。財務會審結果要通過一定的形式向群眾公開,並及時向村賬鄉代管辦報賬。對不能及時上報村級賬務的村,鄉里一律停撥該村所有下拔資金。
第十條 村幹部任職期間除享受上級的補貼外,年終各村績效工資與工作業績掛鉤。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中共xx鄉委員會、xx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