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檔案管理規定
在職幹部的檔案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主管該幹部職務的部門管理,制定了相關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下
第一條 幹部檔案管理實行集中統一和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
第二條 幹部檔案管理範圍
1、區委管理的幹部,區委、人大、政協、人民團體各工作部門的幹部、職工以及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幹部檔案管理人員的檔案,由本部集中統一管理。
2、區政府各工作部門、法院、檢察院等單位的股、所以下幹部、職工檔案,由區人事局集中統一管理。
3、區教育系統股、所級以下幹部、職工的檔案,由區教育局集中統一管理。
4、區公安分局科、所隊長以及股、所級以下幹部、職工的檔案由區公安分局集中統一管理。
第三條 部幹部監督科負責管理屬於本部管理範圍內的幹部、職工檔案,並在業務上對區人事局、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的檔案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指導。
第四條 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責任制
1、嚴密保管。***1***幹部檔案是黨的機密,必須堅決執行黨和國家的保衛、保密制度,對幹部檔案應嚴密進行保管;***2***檔案庫房必須堅固適用,庫房內應保持清潔。要經常檢查防盜、防火、防晒、防潮、防蛀的設施和安全措施;***3***對保管的幹部檔案都應在登記冊或卡片上逐個進行登記;***4***每半年要核對一次檔案順序號,發現編錯號或放錯位置的要求及時糾正;***5***每年要按登記冊或卡片全面檢查一次檔案,發現缺少,及時查詢。
2、材料的收集與補充。***1***通過有關部門收集幹部的任免、審查、考核、考績、晉升技術職稱、學位、學銜、調整工次級別等材料;***2***通過黨團組織和政府機關收集入黨入團材料和對幹部的獎勵材料;***3***通過黨的紀律檢查和有關部門收集幹部違紀違法處理情況的材料。
3、材料的鑑別和歸檔。***1***凡歸檔的材料,均應經過認真的鑑別,屬於幹部檔案內容,材料完整無缺,需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蓋章簽字後方能歸入幹部檔案;***2***凡是歸入幹部檔案的材料均應按照《幹部檔案整理辦法》進行整理。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不得歸入檔案。不應歸入檔案的材料,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銷燬的材料,要詳細登記報請負責同志批准後處理。
4、查閱和借用。***1***應根據查閱用途,確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麼材料;***2***幹部檔案只限於查閱單位黨組織派兩名黨員幹部到保管單位查閱;***3***查閱檔案需要辦理手續。首先填寫查閱材料檔案登記表;***4***查閱區委、區政府副區長、區人大副主任、區政協副主席以上人員的檔案副本視情況,經領導批准後方能查閱;***5***檔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況下經過領導批准,可以借用,借出時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按期歸還;***6***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親屬的檔案;***7***查閱材料,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撤換檔案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洩露或向外公佈檔案內容;***8***本機關工作人員查閱檔案程式見《部內查、借閱部機關幹部和區管以上幹部檔案暫行辦法》。
5、轉遞。幹部因工作調動改變了主管、協管單位時應及時將檔案轉至新的主管、協管單位:***1***幹部檔案應通過機要交通轉遞,不準公開郵寄或交幹部本人自帶;***2***轉遞檔案必須按“幹部檔案轉遞通知單”的專案詳細登記,嚴密包封,以機密件發出;***3***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及時退回。逾期一個月未退還者,應寫信催問,以防丟失。
幹部檔案管理八項制度
幹部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一、保管幹部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二、收集、鑑別和整理幹部檔案材料;
三、辦理幹部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
四、登記幹部職務、工資的變動情況;
五、為有關部門提供幹部情況;
六、做好乾部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調查研究幹部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搞好乾部檔案的業務建設和業務指導;
八、推廣應用幹部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
九、定期向檔案館***室***移交死亡幹部檔案;
十、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幹部檔案查***借***閱制度
一、幹部檔案主要供組織人事部門在辦理幹部的考察、任免、調動、政審、案件審理、出國、工資福利待遇、治喪等情況時使用,其他情況一般不予提供。查閱幹部檔案,必須由兩名中共正式黨員幹部共同進行。
二、查***借***閱幹部檔案,須填寫《查***借***閱幹部檔案審批表》***不得用介紹信代替***,經提供查***借***閱單位負責人批准。提供查***借***閱單位應履行登記手續。任何組織不得批准任何個人查***借***閱本人及本人公務迴避物件的檔案。
三、幹部檔案一般不外借。確需借出的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限期歸還。借閱單位對借閱的檔案要妥善保管,確保安全,不得擅自轉借。提供借閱的幹部檔案管理部門對歸還的檔案要認真稽核,發現問題要及時追查。
四、查閱檔案要在閱檔室或指定地點進行。嚴禁查閱者在檔案材料上塗改、劃圈、增刪或摺疊、損壞檔案材料。查閱時嚴禁吸菸。查***借***閱者不得洩露檔案內容;未經提供查***借***閱的幹部檔案管理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摘抄、複製檔案內容。
五、幹部檔案管理部門一般不為他人提供旁證材料,確屬需要提供的,只能提供客觀記載。
幹部檔案材料收集送交歸檔制度
一、幹部檔案材料的收集歸檔,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中組部《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組通字〔1996〕14號***的要求,及時、保質保量地收集反映幹部德、能、勤、績等方面材料。
二、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均應建立健全收集、送交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工作制度,對收集、送交材料的要求與時間作出統一規定,定期定向收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
三、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應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絡,及時主動地向有關單位收集新形成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材料的部門應當在形成正式材料後的一個月內,按要求將材料送交幹部檔案管理部門歸檔。
四、幹部檔案管理部門發現幹部檔案中缺少材料,應及時補充收集;收集或送交歸檔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時,幹部檔案管理部門應及時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門補送材料或補辦手續。形成材料的部門,要按規定認真辦理。
幹部檔案材料鑑別歸檔制度
一、鑑別工作必須以《幹部檔案工作條例》、《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關於幹部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等有關規定為依據,判斷材料是否屬歸檔範圍,材料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完整,做到取之有據,舍之有理。
二、鑑別工作應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根據材料的主要內容、用途及產生的客觀歷史條件正確判斷材料的儲存價值,決定材料的取捨。
三、鑑別時發現檔案中缺少有關材料,應及時登記並收集補充。
四、未經鑑別與批准,不得擅自銷燬幹部檔案材料,不得擅自將材料歸檔或從幹部檔案中抽取材料。
五、經鑑別不應歸檔的材料,應嚴格按照規定作銷燬、轉遞、退回等相應處理。
幹部檔案***材料***轉遞制度
一、幹部檔案必須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嚴禁郵寄或交幹部本人自帶。
二、轉出的檔案必須是按《幹部檔案管理工作細則》的要求整理過的檔案,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三、因幹部職務或幹部管理體制變動,幹部管理許可權發生變化時,原幹部檔案管理部門應在一個月內將幹部檔案轉遞給有關幹部檔案管理部門。
四、轉遞幹部檔案或檔案材料,轉出單位應逐項填寫《轉遞幹部檔案***材料***通知單》,與幹部檔案或檔案材料一併嚴密包封。對成批移交的檔案或檔案材料,轉出單位應填寫《幹部檔案***材料***移交清單》,一式兩份。
五、接收單位收到幹部檔案或檔案材料,檢查核對無誤後,將回執或移交清單簽字蓋章並及時退回轉出單位。轉出幹部檔案或檔案材料一個月後,尚未收到回執的,轉出單位應主動向接收單位查詢索要。
幹部檔案保管保密制度
一、幹部檔案管理部門應建立堅固的專用檔案庫房,使用鐵質檔案櫃保管幹部檔案,庫房內要配置防盜、防火、防高溫、防蛀、防光、防潮等設施,庫房的面積應符合要求,並按標準實現“三室分開”或“二室分開”,以確保幹部檔案安全。
二、經常檢查庫房的“六防”設施,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設施。
三、嚴禁任何個人私自保管他人檔案。
四、幹部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防止幹部檔案損毀、丟失、散落、失密、洩密等事故的發生。
五、幹部檔案庫房由專人管理,不得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或查閱幹部檔案。
六、幹部檔案的包裝材料***檔案卷皮和檔案盒***的式樣、大小和所用材料應根據《幹部檔案工作條例》規定,實行統一的製作標準。
幹部檔案檢查核對制度
一、幹部檔案管理部門須每年對幹部檔案進行一次檢查核對。在檔案庫房發生火災、檔案丟失、大批檔案移交等特殊情況時還須隨時進行檢查。
二、檢查的主要內容:庫房、檔案櫃及包裝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庫房設施是否達到“六防”要求。
三、核對的主要內容:檔案的實有數量與底帳是否一致;檔案的編號是否正確、與底帳是否一致,檔案存放的位置與編號是否相符;檔案接收、轉出、借出、歸還後,是否進行了相應的登記、登出和還原;檔案及檔案材料是否損毀、丟失或錯裝。
四、檢查核對主要由幹部檔案管理部門自查,必要時也可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互查。檢查時必須有檢查記錄,檢查結束後,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領導彙報,並儘快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