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建立和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市場

  摘要闡述了建立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的必要性,分析了存在的主要問題,並提出促進土地經營權規範流轉的對策及建議,以期為農村改革的深入推進提供參考。
  關鍵詞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流轉市場;農村改革
  
  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指出,“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係,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也明確提出,“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這說明農村改革的成功,取決於土地問題的妥善解決,而農村土地使用權有償、合理的流轉必將給中國農民帶來巨大的變化[1]。
  1建立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是加快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關鍵
  1.1建立和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是提高農村經濟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
  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為平臺,優化資本組合,整合生產要素,大力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現代農業,把零星的土地從農戶手中集中連片,按效率原則重新配置土地,進行適度規模經營,不僅降低了農業生產成本,促進了農業生產新技術和新型農具的推廣應用,極大地提高了土地生產率,而且解決了土地細碎化、土地利用率低和土地閒置等問題,改變了以往農戶分散經營的缺陷,使土地、資金、技術、勞動力等農業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使農業生產逐步走上“專業化分工、規模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發展道路,實現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土地的高效率性、高收益性,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
  1.2建立和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是提高農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一是農民轉出自己承包的土地,從傳統農業中轉移出來,改變原先“亦工亦農、亦商亦農”的兼業化狀態,從土地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安心地從事其他二、三產業及外出務工。二是農民以土地入股開展股份合作經營,或以其他更有利於自身的方式參與土地流轉,獲得高收入。三是農民可以在自己的承包地上打工,在參加分紅的同時,又有打工收入,從而提高農民群眾的收入水平。
  1.3建立和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市場能夠增強農業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
  在發展現代農業的今天,一家一戶的傳統土地耕作模式已經束縛了農業的發展,存在較多弊端,主要表現在:生產規模小,效率低,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積極性低。通過建立和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推行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戶將土地參與流轉,一方面,改變了傳統的土地經營方式,實現了由分散經營,逐步向規模化、集約化方向的轉變,促進了農民土地的有效集中和專業化生產,提高土地的產出率和收益率;另一方面,在各種合作組織的帶動下,土地集約經營有了競爭力,能夠按照市場需求組織生產,減少了生產的盲目性和市場風險,增強了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
  1.4建立和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市場能促進現代農業的發展
  土地流轉使土地經營權集中,有利於籌措資金,加大技術、資訊、人才等方面的投資,實現土地綜合開發。有利於提高土地經營的組織化程度,實現標準化生產、機械化作業;有利於修道路、興水利、建科研基地、生產基地和加工基地,保護生態環境,合理有效利用土地,從而促進現代農業的發展。
  2當前土地經營權流轉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觀念滯後影響土地流轉
  由於農民“戀土”情結及“守田為安”等傳統觀念根深蒂固,一些農戶即使種不好土地,也不願轉出其承包土地,土地經濟效益較差。一些農戶外出務工顧不上種地,就種植些低產、低效益、懶作物,有的甚至把土地撂荒閒置,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
  2.2市場機制不健全妨礙了土地流轉
  目前,農村土地流轉形式以轉包為主,形式比較單一。流轉主要在鄰里和親戚之間進行,而且流轉的內容簡單,流轉期短,流轉面積小,使經營主體不敢在土地、機械、設施上做大的投入,不利於農業持續發展。由此可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還處於自發階段,土地流轉大多處於自發和無序狀態,土地流轉市場及鼓勵土地流轉的激勵機制尚未形成,各級政府引導和服務不到位,缺乏有效組織農民“以地生財”的能力。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和監督職能也沒有完全落實到位,難以通過有效地流轉實現農村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
  2.3程式不規範制約了土地流轉
  土地流轉在我國農村雖早已存在,但大多數地區至今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規範的農用地流轉程式。如有些農戶進行土地流轉僅憑口頭協議,無任何書面合同,沒有規範和嚴格的土地流轉程式。
  2.4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滯後束縛著土地流轉
  目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總體水平較低,絕大多數農村地區社會保障制度還處於完全空白。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嚴重滯後,極大地束縛了農村勞動力的流動,使農民長期依賴土地,從而限制了土地的流轉。而土地流轉受到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業、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村產業化的速度也相對緩慢,最終農民收入增長乏力,農業現代化程序也相對緩慢[2]。
  3促進土地經營權規範流轉的對策及建議
  3.1加強宣傳,積極轉變傳統的經營觀念
  各級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精神,要把農村土地流轉工作作為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各級流轉工作領導組織,積極承擔指導、協調、服務、管理和監督職能。要加強對農民群眾的宣傳教育,積極引導農戶轉變傳統經營觀念,在穩定農村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前提下,增強農民參與農地流轉的積極性、主動性,對已形成的土地自發流轉行為進行規範,完善管理機制,努力促進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的健康發展。
  3.2健全機制,促進農土流轉管理工作規範化
  一要依法制定相應的規範操作程式。對發生土地流轉者,當事人雙方必須簽訂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必須由村委會或村經濟合作社備案,必須由鄉***鎮***合同管理委員會鑑證。對涉及時間較長、面積較大的流轉合同,必須到相應的公證處進行公證。對涉及全村農戶利益的土地流轉,必須經村民代表以上會議通過才能開展。二要制定科學的土地流轉價格體系。要堅持群眾利益高於一切的原則,制定科學的土地流轉價格體系,切實保障農民的利益。三要健全土地流轉管理機構。要充分發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的組織協調作用,健全土地流轉管理機構,加強對土地流轉的監督和管理,及時向農民提供規範的土地流轉合同文字,建立完善土地檔案,妥善處理土地流轉糾紛。四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為農戶開展流轉前、流轉後的各種服務。五要制定推進土地流轉的優惠政策。各級政府應出臺鼓勵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優惠政策,鼓勵農戶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多種形式流轉,鼓勵農戶委託村經濟合作社統一流轉,鼓勵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有資金的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科技人員投資開發農戶流轉的土地,鼓勵工商企業投資農業、龍頭企業建設農產品原料基地等,全力推進土地流轉[3]。
  3.3完善社會保障,加快農村土流轉的程序
  一要在農村通過建立與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等社會保障體系,減小農民對農用地的依賴性,使一部分有能力外出創業的農民從土地中解脫出來,為農用地流轉創造條件[4]。二要在城市逐步建立務工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加快解決農民工的子女上學、工傷、醫療和養老保障等問題。對進城農民在農村的承包土地、房屋、宅基地,要通過創新體制機制,完善資產處置辦法,幫助其完成進城落戶的資產積累。只有這樣,農民進城後才不會有後顧之憂,才不會總想在農村“留後路”,使其所經營的農用地能夠進入農用地流轉市場。否則,農村的存量土地無法盤活,土地規模經營難以形成。三要適當考慮流出農戶土地增值效益和長遠利益,鼓勵以村組織牽頭的股份合作流轉。四要政府牽頭、部門協作,加強經營權流出者轉崗就業培訓,提高他們擇業競爭力。
  4參考文獻
  [1] 杜勇.從SWTO上分析農村土地流轉市場[J].法制與社會,2009***32***:275-276.
  [2] 劉靈輝,陳銀蓉,劉曉慧.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構建的困局與破解—基於理性人視角[J].鄉鎮經濟,2009***7***:4-8.
  [3] 劉啟營.新形勢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路徑分析[J].農業經濟,2009***4***:41-43.
  [4] 劉迪堯.對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調查與思考[J].統計與決策,2003***1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