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荒地流轉合同範本

  土地荒地流轉問題成為目前農村發展的焦點,農村荒地流轉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荒地流轉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農村荒地流轉合同範文1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轉包的方式將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土地流轉的用途:用於林業生產。

  三、土地流轉的時限:從2012年12月25日至2042年12月25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渠縣鶴林鄉高山村2、3社的面積3000畝荒山、荒地的土地經營權依法轉讓給乙方用於造林,實地面積以第二輪土地承包證書上的面積為準。承包費標準:承包費荒山、荒地每年每畝85元,糧食直補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內對林區樹木採伐時,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採伐前所欠的承包費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有關荒山、荒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荒山、荒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規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不得使其荒蕪。

  2、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轉荒山、荒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流入方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5、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甲方可多給予乙方一年的流轉時限,多給予的一年免交荒山、荒地流轉費,

  2、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不得使其荒蕪。

  2、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後的剩餘年限。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簽訂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人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災害等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權:

  1、不按時限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的;

  2、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約定事項:

  1、在流轉期內,如發生森林火災,甲方人員有及時參與撲救的責任和義務,並不得計較撲救火災的費用和報酬。

  2、如乙方在流轉期滿後需繼續承包,必須提前一年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滿後歸還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轉期間絕不允許農民進山放牧,如有違反,損毀林木照價賠償。

  4、乙方在流轉期間絕不允許農民進山放牧,如有違反,損毀林木照價賠償。

  八、本合同至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反悔。如單方違約,則支付另一方違約金30000.00元大寫:叄萬元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下政府、林業局、林業站各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荒地流轉合同範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群眾的生產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同意意見書附件一,決定將位於 組位於 一帶荒地承包給乙方作開發,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個體承包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商同意方式,按照法定程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轉讓給乙方開發,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個體所有的坐落在 畝荒地發包給乙方經營,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附件二。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 年 畝,共計費用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四、承包費用支付方式:合同簽字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年 畝承包費用 元人民幣。

  五、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小組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小組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乙方在開發轉讓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使用甲方所屬村民。

  七、乙方在個體荒山轉讓開發合同期間需要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八、乙方在個體荒山轉讓開發合同期間,所規劃範圍的樹木可採伐。

  九、乙方在個體荒山轉讓開發合同期間,有權使用公共道路,如發生糾紛由甲方給予解決。

  十、乙方取得土地轉讓開發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