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資訊變更後辦理稅務變更

  企業資訊變更後如何辦理稅務登記的變更呢?有什麼程式?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登記程式

  什麼情況下應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在工商機關辦理登記的,應自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機關辦理登記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准或者宣佈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的情況發生以下變化應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一***改變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名稱;

  ***二***改變法定代表人;

  ***三***改變經濟型別;

  ***四***改變地址或經營地點;

  ***五***改變生產經營範圍或經營方式。

  ***六***改變生產經營期限。

  ***七***增設或撤消分支機構。

  ***八***電話號碼發生變化。

  ***九***稅務登記其他內容發生變化如開戶行資訊。

  變更稅務登記應辦理哪些手續:

  ***一***變更稅務登記應向稅務機關報以下資料;

  ①提供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不需辦理《營業執照》的有關單位批准變更後的檔案及影印件;

  ②提供變更內容***專案***的相關證件及影印件;

  ③跨所變更的需經原主管徵收所批准,並填報《局內跨所變更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④填報《變更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並加蓋公章、程式碼章;

  ⑤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及影印件;

  ⑥攜帶原《稅務登記證》正副本、購領發票卡;

  ***二***稅務機關應自收到《變更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和有關證件資料之日起15日內稽核完畢,符合規定的,應將變更事項在稅務登記證件的副本中“變更記錄”頁上填列變更內容和時間***或只在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資訊管理系統內進行變更修改***變更稅務登記內容涉及稅務登記證中登記專案的,應重新換髮稅務登記證,同時收回原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稅務登記變更注意事項

  變更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辦理設立稅務登記後,因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向稅務機關申請將稅務登記內容重新調整為與實際情況一致的一種稅務登記管理制度,分工商變更登記變更和非工商登記變更兩個內容。

  1.對變更納稅人名稱、法人代表、註冊型別、核算形式、轄區間變更地址等事項,要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清稅清票及進行稅務檢查。

  2.對於變更組織機構程式碼的一般納稅人,納稅人應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表》,在“申請理由”欄填寫變更事項,在“備註”欄填寫“認定事項變更”,重新進行一般納稅人認定。對變更除組織機構程式碼外的其他認定事項的納稅人,其變更稅務登記內容涉及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的,應在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的同時一併換髮《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

  3.所有出口退***免***稅企業在辦理CTAIS內容變更時,如變更涉及上表中的進出口業務,需同時填寫《出口退***免***稅認定變更申請表》或《出口企業退稅帳戶確認書》***變更銀行帳號***等相關表格及時辦理進出口業務的相應變更手續。

  核准變更稅務登記證

  名詞解釋:企業變更是指企業成立後,企業組織形式、企業登記事項的變化。

  引起企業變更的原因有以下三種:企業合併、企業分立和公司組織變更。

  專案名稱:變更稅務登記證核准

  辦事程式:受理—稽核—發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申報材料:

  1、工商變更核准通知書及工商;

  2、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正本、副本;

  3、納稅人變更內容決議及有關證明檔案;

  4、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它納稅資料;

  5、企業公章、私章。

  承諾時限:即辦

  收費依據及標準:25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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