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審計論文免費範本
金融審計作為國家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障國家金融安全,在審計領域,金融審計不同於一般的審計,是因為金融企業本身的業務特徵所決定。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論金融審計風險的成因及防範對策
金融審計風險有保險公司專門經營風險、資訊不對稱風險、系統評價風險、質量成果風險、審計定性風險、操作程式風險、資訊披露風險。
一、金融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人員素質因素、管理因素、審計質量因素,也有審計技術和方法的因素,分析其形成風險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審計人員素質還不完全適應金融審計發展的要求。目前,一部分從事金融審計的人員雖然不具備金融專業知識、任職資格、技術職稱,但具有長期從事金融審計工作的經驗,是金融審計隊伍的基礎。在審計過程中能夠發現一些問題,解決一些問題,但對產生問題原因的分析,對形成風險和造成危害的剖析,對金融和巨集觀經濟執行影響的判斷能力不足。另一部分則是具有較高的金融知識水平,又有多年金融審計工作經歷和專業技術水平,還有豐富的金融審計經驗並具有較強查證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綜合判斷的能力,是金融審計隊伍中的主導力量,但是所佔比例很小。其餘大部分則是有學歷,而沒有金融審計工作經歷的年輕人,審計經驗尚待積累,審計技巧和方法尚待掌握,完全適應金融審計工作,還需要一個實踐和經驗積累的過程。
二是審計管理不科學。目前,我國審計管理仍然處於初級階段,主要表現在行政管理不規範,沒有較為科學和完善的行政管理內控制度。審計機關雖然制定了一系列的準則和規範,但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並未能嚴格遵守審計質量控制規範,其審計行為隨意性很大。審計專案現場管理系統AO的開發和使用,對審計專案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對確保規範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防範審計風險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三是缺乏質量控制標準。目前,審計機關建立了包括國家審計基本準則、通用準則、專業準則、操作指南等一系列審計質量控制標準。但這些標準,定性的內容多,定量的內容少。首先,重要性水平的判斷基礎和比率的標準,審計風險的評估標準,符合性測試的步驟和方法,分析性複核的具體指標要求等審計專業的技術方法,審計物件的經濟技術指標的評價標準等沒有制定出科學的方法和內容;其次,我國審計質量控制體系中缺乏責任的確認和責任追究的具體內容和標準,沒有可操作性;再次,還沒有非常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有些審計專案質量問題可能只有到出現問題時才能發現。質量責任追究僅限於查案件、追責任,失去了質量控制的作用。
四是技術方法不先進。面對被審計單位龐大的金融資料,傳統的審計方法已經不能適應資訊化的發展需求,雖然開展了計算機審計,但金融審計軟體技術開發的步子還是很慢,對後臺資料的下載速度慢,影響了 審計的效率。同金融機構的資料介面沒有實現,增加了現場審計時間,同時加大了審計成本。
二、我們在 實踐中摸索到一些有效方法,可防範金融審計風險,具體的防範對策
一建立審計質量保障體系,實行審 計全過程的風險控制
建立、健全審計質量保障體系,實行質量目標 管理,是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保證。金融審計,作為整個審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按照《審計署關於國有金融機構財務審計實施辦法》的規定 組織審計,實行審計全過程的風險控制。
二增強風險意識、提高人員素質
防範審計風險,關鍵是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提高。同時,要在審計業務培訓的基礎上,針對金融審計的特殊性,加強對銀行、證券、 保險等金融行業的理論和實務技能、 計算機操作技能的培訓。筆者認為,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審計機關可分期分批地將金融審計人員送到金融企業進行跟班學習,充實金融業務知識,提高審計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
三正確使用判斷抽樣方法,抓住問題的實質
抽樣準確與否,關係到審計質量的高低,也關係到審計風險的大小。運用判斷抽樣法,抽查金融企業有代表性的重點部門、重點資金、重點內容,查深查透那些能代表總體特性的個體,是目前金融審計較好的抽樣方法。
四提高審計技術,查深查透重點審計事項
1.將業務審計融於財務收支審計之中
金融企業業務複雜而核算相對簡單,要把對財會部門的審查與業務部門的審查結合起來,找出金融企業在業務運作中的違規問題。對存款、貸款業務的審計,應與財會部門的利息收支記錄結合起來,才能發現銀行是否存在高息攬存或高息放貸的違規行為。
2.推行計算機審計,提高審計效率
金融審計可針對金融業計算機使用普遍的特點,有 計劃、有步驟地推行計算機審計,以掌握金融企業的業務全貌,降低審計風險。一是學會操作金融企業所使用的 應用軟體,能熟練地調閱報表、賬簿、憑證,利用計算機進行財務分析,對利息收支的審計,可通過檢查銀行計算機計息程式設計是否正確,實際操作有無按程式進行;二是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對企業的 會計報表進行彙總等。最近對工行、建行的審計,審計署開發了金融審計彙總軟體,利用計算機輸入審計底稿,自動產生報表並形成審計 報告,有效地節省審計時間,提高審計效率。
3.依法進行審計處理、處罰
對金融企業存在的問題,應區別情況,分別作出審計處理,屬於財務核算方面的違紀、違規問題,由審計機關作出審計處理處罰;屬於違反《商業銀行法》或《證券法》等行業法規的事實,則應由有關部門處理。這樣做才能分清責任,減少審計訴訟,有效地防範審計風險。
4.建立金融企業和相關單位對會計資料“真實性”的承諾制度
要求被審計單位依法如實提供會計資料,並對其提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分清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金融審計風險。
金融審計風險,與其他審計風險一樣,是處處存在的,在哪一個環節稍不注意,就有風險。但是,只要我們思想重視,措施得力,有科學的管理制度,就一定能將風險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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