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會責任論文優秀範文
公司的社會責任,就是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主動承擔對員工、消費者、 環境和社群的責任。 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企業社會責任
【摘 要】迅速發展的今天,做為經濟活動中最重要的細胞——企業,其行為已經可以影響到世界的每一個角落。在這一背景下,“企業社會責任感”也隨之成為當下備受關注的話題,提升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本舉措已勢在必行。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內容;可持續發展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社會和環境的責任,實現企業和社會的雙贏。企業的社會責任是企業的一種自覺行為,這種責任是企業的社會行為引起的必然結果。廣義的社會責任包括對員工、消費者、交易物件、競爭對手、社群以及政府機構等各種利益相關主體承擔的責任。狹義的企業社會責任主要是相關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規定的責任。
美國經濟發展委員會明確指企業社會責任的十個內容:經濟增長與效率;教育;用工與培訓;公民權與機會均等;城市建設與開發;汙染防治;資源保護與再生;文化與藝術;醫療服務;對政府的支援。
在現階段我國企業的社會責任主要包括企業的基本責任和企業的非基本責任。企業的基本責任包括兩個層次,即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經濟責任概括地說就是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商品和提升經營業績。法律責任包括依法尊重及維護員工的利益,自行防治環境汙染,正當經營並依法納稅。
企業的非基本責任主要依賴企業道德自覺,它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社會參與的責任,包括尊重社會習俗和文化遺產等,有選擇地參與文化和政治生活等;第二個方面是道義責任,包括加強自我教育並協助員工發展,遵守同行之間的競爭倫理,正當運用企業資產;第三方面是企業的自發責任,具體包括促使國內的科技發展,承擔社群責任,支援慈善和公益活動。
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很嚴重,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某些企業生產環境汙染嚴重;勞工權益得不到切實保障;企業一味追求利潤忽視利益相關者權益;產品質量影響消費者身心健康等。
對於企業如何履行社會責任,筆者有以下幾點建議:
1.自覺遵守法律和道德約束
企業社會責任是法律與道德的統一,其內容和要求既要體現法律層面的“硬約束”,也要反映道德層面的“軟約束”。目前我國在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律法規建設方面已經比較完善。《產品質量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迴圈經濟法》等法律法規,已經對產品質量安全、員工基本權益、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成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底線要求。在自覺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確保其經營中的各種關係和活動是在預期的相關法律框架內展開的同時,企業也應自願進行道德約束,企業的經營活動還應建立在誠實、公平和真誠的道德基礎上,採取積極的行動,開展誠信經營,關愛弱勢群體,使自身行為滿足社會所期望的道德行為規範。
2.公開透明的運作
企業在其對社會和環境具有影響的決策和活動方面應該公開、透明,以使有關的利益相關方能夠準確、及時地評估由此可能對他們的各自利益造成的影響。企業相關資訊的公開、透明應採用清晰、準確、完整的方式,達到合理和充分的程度。應使需要了解這些資訊的各利益相關方均能直接和平等地獲取。
3.既接軌國際又切合國情
在制定和提出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與要求時應與國際接軌,以利於為國際社會所接受。企業應積極跟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標準的制修訂進展,提早著手,掌握該國際標準的精髓。同時,要進一步研究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生產守則,取其精華,為我所用,使我們的社會責任內容與要求能夠反映國際貿易物件的意見和要求。企業自身應在追求利潤最大化與社會責任之間尋求平衡點,不少跨國企業設立社會責任部門,把履行社會責任作為企業發展的戰略之一,這值得國內企業借鑑。
4.建立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激勵機制
如對公益捐贈和使用新能源予以稅收優惠;對注重改善員工工作和生活條件、保護環境的企業給予表彰和獎勵;政府採購拒買“血汗工廠”的產品,拒絕對不履行基本守法責任的企業給予稅費減免等政策優惠;不準有“欠薪”記錄的企業進入建築市場等等。
5.提高公眾權利意識、企業責任意識,以及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意識
這不僅需要通過法律去規範,通過監督和批評施加壓力,使企業履行應有的社會責任,還需要通過培訓、教育和宣傳等各種方式,培育公眾對他人和社會的責任意識,鼓勵公眾參與和支援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各項行動。
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極富爭議的概念,有關的爭論由來已久,基於不同的時代、立場,學科理論和價值取向,它內涵和外延在不同的學者心目中大相徑庭。可以說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歷史範疇的概念。隨著社會的發展,尤其在中國,今年來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蘇丹紅事件”以及這幾日的“中石油洩露汙染事件”等等,可以肯定的說,企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同時應主動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同時,我國政府應加快制定約束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的法律法規,並加強監管力度和執法力度。社會公眾也應加強觀念,推動企業樹立良好形象,造福社會。
參考文獻:
[1]陳文軍 樂燁華.基於可持續發展理念視角的企業社會責任[J].財會通訊,20103.
[2]李莉莉.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問題的研究[J]. 商丘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11.
[3]孫希曦.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思考[J].現代商貿工業,200705.
[4] 白小平.論企業社會責任的界定、內容及履行[J].企業管理,201113.
[5] 張漫宇.企業社會責任缺失與構建[J].企業活力,200708.
[6] 胡永峰.經濟全球化視野下的企業社會責任問題的探討[D].西北學,2006.
[7]王玲.論企業社會責任的涵義、性質、特徵和內容[J].法學家,20061.
[8]王明華.企業社會責任本質及其治理研究[J].江西財經大學,20066.
篇2
試論消費者權益保護視角下的公司社會責任
摘 要:現代社會中的公司在為股東賺取利潤的同時,越來越關注和強調公司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本文梳理了公司應當對消費者承擔社會責任的內容,論證了公司對消費者履行社會責任的實現機制,探討了法律責任的社會化與社會責任的法律化,結論認為法治需要道德與法律協調並舉,軟法與硬法的協調並用,道德所倡導的社會責任能夠以柔克剛,其軟力量在適合其作用的領域絕不亞於法律強制的“硬”力量。
關鍵詞:消費者權益 公司社會責任 公共利益
一、現代公司與企業社會責任
公司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它是現代經濟關係中最重要、最活躍的主體,是市場經濟發展的主要推動力。伴隨著20世紀的勞工運動、消費者運動和環保運動的開展,現代社會中的公司在為股東賺取利潤的同時,越來越關注和強調公司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公司社會責任主要體現了對公司營利性之外的社會性關注。
其核心價值觀是以人為本,而非以錢為本。公司社會責任通常的理解是指公司的道德責任,其內容無限豐富,包括了對勞動者、消費者的社會責任及環境保護、慈善救災、社會公益事業等多方面。其中,公司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越來越受到重視。為促進經營者履行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滿足消費需求,改善消費環境,除公司自身提高認識加強自律外,有必要從外部對公司的行為加以約束和引導。作為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法律規範之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強化公司履行社會責任方面也應發揮積極作用。
二、公司對消費者承擔社會責任的內容
一依法經營、誠信經營是公司對消費者承擔社會責任的基礎
守法責任是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基礎,在我國現階段,強調公司必須守法應該成為弘揚、落實公司社會責任的根本,這是公司應當承擔的最低道德責任,是公司處理與股東、利益相關者和社會關係的底線。依法經營中的“法”不僅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包括了《食品安全法》、《公司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等一系列規範公司生產經營的法律法規。誠信經營實質也是依法經營的一部分。誠實信用原則是民法中的帝王條款和最高原則,對於經營者尤為重要。經營者在宣傳、銷售產品及提供服務時應做到實事求是,真誠善待消費者。
二切實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是公司社會責任的關鍵
現代社會是需求多元化的社會,不同地區不同領域的消費者對產品或服務的需求不同,這就要求公司在制定生產經營計劃時應首先了解消費者的需求,市場的需要,充分尊重消費者的選擇,不斷推出消費者滿意的產品或服務,只有這樣才能在競爭中獲得優勢。當然,個性化產品設計的前提是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確保消費安全。同時當產品出現瑕疵或缺陷時公司應迅速通知消費者,並及時進行產品召回。產品召回制度減輕了消費者的損失,同時也避免公司受到重創。該制度在我國剛剛起步,但其必將成為以後消費者對缺陷產品救濟的重要途徑之一。
三、公司對消費者履行社會責任的實現機制
一增強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強化其自律機制
隨著消費者維權意識增強以及消費對國民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加大,越來越多的公司開始認識到,消費者是公司的衣食父母,離開了消費者的信任和支援,公司是不可能發展壯大的。避開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而空談公司的社會責任是沒有意義的。2006年我國企業釋出了首個社會責任報告即《國家電網公司2005社會責任報告》,報告將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對所有者、員工、客戶、供應商、社群等利益相關者以及自然環境承擔責任,以實現企業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協調統一”。
二完善相關法律,強化公司法律責任
在消費領域,公司對消費者承擔社會責任可能會帶來經濟上的收益,但也可能會在短時期內帶來成本增加、利潤減少等風險,因此承擔社會責任很多時候並不是企業家們自願的選擇,而是迫於社會輿論評價體系的壓力所為。因此,為防止公司在競爭中以犧牲消費者利益為代價換取經濟上的收益,有必要不斷完善現有的法律規範。
四、法律責任的社會化與社會責任的法律化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開始了大規模的“政府企業化”、“第三部門”和“公用事業市場化”運動。這種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的融合,帶來了法律理念上的“公私融合”、“縱橫統一”的變化,這與20世紀以來國家參與經濟活動中的“責任”日益成為法律規範核心概念是相吻合的。
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的融合導致國家對經濟生活的調整,表現在法律上,就是行政上的公共責任和會計上的受託責任的融合。這種結合主要表現在經濟法領域中,是與經濟法的“責權利相統一”原則,以及“組織關係與財產關係相融合”的特點完全一致的,這種新的責任模式,可以被界定為經濟法上的責任。
現代社會公司在經濟生活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其經濟實力和社會影響越來越大,因此其所肩負的社會義務和社會責任也在增大。作為社會的企業成員,公司在不斷滿足投資者利益最大化需求的同時,還應當對社會和利益相關者承擔社會責任,其中公司對消費者所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性被越來越多的人所關注。
溫家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讓消費者買的放心、吃的安心、用的舒心,這是對廣大經營者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公司對消費者承擔社會責任的基本內容。總之,在全球金融危機影響日益深刻的今天,自覺強化公司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是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基礎,是公司佔領市場份額、賺取利潤,增強抗風險能力的金鑰匙。
參考文獻:
[1]史際春.企業和公司法第二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157頁,第158頁.
[2]劉俊海.現代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562頁.
[3]王利明.我國民法典重大疑難問題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17頁.
[4]劉俊海.3.15應成為企業對消費者的感恩節――論公司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中國工商管理研究.20093.第25-30頁.
[5]趙忠龍.論市場經濟中的政府督導:從金融危機的爆發談起.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09年年會暨第十七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會議論文集下.第63-66頁.
[6]史際春,肖竹,馮輝.論公司社會責任――法律義務、道德責任及其他..首都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2.第39-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