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會責任論文範文大全
公司社會責任的核心是通過維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是社會期望或者公司自願履行的道德性承諾。 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與公司價值提升
摘要:文章著重於研究企業 社會責任與社會績效、經營績效之間的關係,研究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資訊披露與公司價值的相關性。公司社會價值是公司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公司要與利益相關方經常溝通,探討如何共同實現企業與社會、 環境的和諧,引導企業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為此,需要通過釋出《企業社會責任 報告》把外部壓力傳遞到公司內部,以督促公司內部提高規範治理水平。社會責任投資理念注重公司長期可持續 發展的價值,兼顧 經濟與社會的雙重效益。社會責任投資理念與投資群體的存在,使得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可能通過資本市場獲得增值回報,從而使推動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變得更有現實價值。
關鍵詞:社會責任;公司價值;利益相關者;董事會 祕書
一、 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提法可以追溯到1899年美國鋼鐵集團公司創始人安德魯·卡內基所著的《財富福音》一書。1924年,Oliver Sheldon在《 管理的 哲學》中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其後,各國學者們又提出對企業社會責任的不同理解,學術界對此一直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
不同地域的學者因為所在地域文化的差異,定義重點也有所不同,而且,企業社會責任的涵義也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而不斷調整。與“企業社會責任”形影相隨的概念是企業社會績效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CSP。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應該為其影響到他人、社會和環境的所有行為負有責任,由此產生的包含外部性維度的績效就是企業社會績效。企業社會績效是有文化背景Culture-bound和時間條件的,企業社會績效的界定受到文化環境和時間的影響,對它的判斷離不開時間、環境和文化的條件。
美國管理學大師斯蒂芬·P·羅賓斯Stephen P. Robbins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指超過社會法律和經濟要求的、企業為謀求對社會有利的長遠目標所承擔的責任”。目前,社會普遍接納的“企業社會責任”概念一般是指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企業的利益相關者的責任,保護其權益,以求不僅在經濟方面,更在社會、環境等領域獲得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利益相關者利益的保護包括遵守商業道德,保護顧客、債權人、供應商及勞工的權利,保護環境,注重社群參與,捐贈公益事業,保護弱勢群體等等。企業社會責任強調以多元目標代替傳統的一元企業目標,以全面價值觀取代單一的利潤價值觀。
企業社會責任從最初的意識發展到現代理念的形成,經歷了一個較長的時間,從工業革命發生最初的企業家個人的慈善行為,到企業經營責任理論約束之下的企業被動的承擔,發展到由企業繁榮理論促進之下的企業主動的履行,再到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經營戰略和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之內。
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的背後最根本的原因則是公司治理理論的逐步完善。從代理理論、交易成本理論到利益相關者理論,公司治理理論從最初對個體的關注到對所有的利益相關者的兼顧,企業從最初的單純追求利潤最大化,發展到兼顧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雙贏。同時,企業社會責任的範疇也在不斷擴大,包括企業在促進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社會穩定與進步、環境保護、節約資源、保障就業、商業道德、公益事業等方面的貢獻,要求企業承擔更多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國內學者經過多年追蹤研究,發現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與經營績效之間存在著正相關關係,承擔社會責任較多的企業,整體績效顯著提高。鄒相煜、王一川2008選擇深市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實證分析了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資訊披露與公司價值的相關性。實證結果表明,上市公司對政府的貢獻率與公司價值顯著正相關。
吳琳芳2009以中國食品行業上市公司作為視窗,通過實證研究證明了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與經營績效之間存在著正相關關係,說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利於企業整體績效的提高和企業的長遠發展,企業社會責任給企業帶來的不僅僅是成本,同時也是一種長遠的效益。總之,上市公司不能僅以最大限度地為股東們獲利或賺錢作為自己的存在的目的,還應當最大限度地增進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上市公司社會價值已成為公司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司社會責任、社會績效有助於提升公司價值也已為 實踐所證明。
二、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與董事會祕書的職責
近幾年來,中國政府各級機關也釋出了一系列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法規檔案,從制度層面對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提出了要求,參見表1。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對上市公司而言,已不再是一個選擇性的奢侈品。資訊時代,企業面臨著來自各方面的貶損風險,所有的人都可以藉助資訊科技的力量影響企業形象,而企業可以採取的有效應對措施並不多。《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正是企業消除負面影響、樹立自身社會地位、優化品牌形象的不可或缺的有效方式。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首要目的是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與利益相關方進行良好溝通可以使得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行為不再僅僅是由公司管理層實施的一項商業策略,而是公司與公司、社會、環境以及利益相關群體平衡利益的行為,得到社群團體、員工、股東、非政府 組織、商業夥伴等利益相關方的認可。誠實、開放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有助於利益相關方建立信任,使企業在公眾中樹立良好的形象。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頒佈的《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上市公司在編報社會責任報告時需要履行以下幾方面的披露義務:
1關於股東和債權人權益保護,重點就中小股東權益保護情況進行說明,包括股東大會召開程式的規範性、 網路投票情況、是否存在選擇性資訊披露、利潤分配情況以及投資者關係管理 工作情況等。
2關於職工權益保護,明確說明在用工制度上是否符合《勞動法》、《勞動 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社會保障等方面是否嚴格執行了國家規定和標準。未達到有關要求和標準的應如實說明,並說明公司在員工利益保障、安全生產、 職業培訓以及員工福利等方面採取的具體措施和改進情況。
3關於供應商、客戶和消費者權益保護,重點說明公司反商業賄賂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如在反商業賄賂中查出問題,或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和安全事故應如實說明,並說明公司在產品質量和安全控制方面所採取的具體措施。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到管理層希望通過《社會責任報告》努力兼顧平衡各方利益的初衷,使其客觀上起到平衡利益相關方關係,維持企業可持續發展,提升公司價值的作用。
公司社會價值是公司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而董事會 祕書是公司體現社會價值的最有力推動者,通過增加公司社會價值增加公司總體價值。董事會祕書盡力體現公司的社會責任,以取得社會責任投資者的認可,但公司的其它部門和人員經常會忽視社會公眾公司的身份與責任,董事會祕書需要通過一定的手段和措施,把外部壓力傳遞到公司內部,以督促公司內部提高規範治理水平,手段之一就是釋出《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董事會祕書作為上市公司釋出《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主要負責人,是公司體現社會價值的最有力推動者,在社會責任報告編制與釋出過程中,通過與關聯人溝通、資料蒐集分析、協調各方利益,推動引導企業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在《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報過程中,董事會祕書要代表公司與利益相關方經常溝通,探討如何共同實現與社會、環境的和諧。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幫助公司與社群形成更緊密的關係,識別傳統工具無法發現的風險,防患於未然,提高公司發現風險和控制風險的能力。長此以往,企業的社會貢獻必將為社會責任投資者所認知,通過資本市場體現出企業的社會價值。
企業管理過程在經歷了產品營銷、服務營銷、品牌營銷幾個階段後,迎來了投資營銷的時代。隨著機構投資者的迅猛 發展和QFII投資額度的日益壯大,以及與之相對應的ETF等基金新品種的不斷問世,機構主導和個人投資者間接入市的投資格局將成為趨勢。
伴隨著投資者的日益成熟、資本市場制度的完善,價值投資理念將大行其道,市場也就步入了非財務指標與財務指標並重的理性投資時代。公司社會責任意識與創造的社會價值成為機構投資者衡量公司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指標。因此,董事會祕書的 工作也就不僅僅停留在一些財務資料的披露上,而是更關心非財務類資訊,比如環保、社會公益等方面內容的披露。
例如,在編報社會責任報告時,要求披露公司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存在的其他主要問題以及對公司經營及持續發展的影響,提出具體的改進 計劃和措施,客觀上推動企業建立週期性的自查自醒機制,建立危機預警機制,減少或減緩不確定性風險對企業價值的衝擊。做好主動性資訊披露,關鍵在於董事會祕書自身是否樹立了主動披露的理念,樹立了“主動資訊溝通服務於危機管理”的長期意識,是否能夠做好前瞻性資訊、預測性資訊和風險性資訊的披露,並充分利用好創新溝通的手段,發揮公司網站投資者關係欄目等溝通媒介的作用。
三、 引導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投資
社會責任投資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ing,SRI是一種新的投資理念,也稱為“可持續和負責任的投資”,是一種基於環境準則、社會準則以及金錢回報的投資模式,是通過投資者對財務、社會、環境的三重考慮做出的投資決策。社會責任投資與僅考慮風險及報酬的傳統投資方式不同,在投資物件的篩選中,特別注重社會、環境等企業社會責任的標準。
它將投資目的和社會、環境以及倫理問題相統一,以股票投資、融資等形式為那些承擔了社會責任的企業提供資金支援。 實踐成果表明,社會責任投資不僅能有效引導企業改進公司治理、承擔社會責任,而且能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對於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也十分有益。
哥本哈根全球氣候大會引起全球關注和廣泛爭議的同時,全球環境問題再一次向人們敲響了警鐘。雖然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各自應承擔的責任方面,各國元首各持己見,但保持生態平衡、減少碳排放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
一個國家 在追求 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要兼顧環境保護,一個企業同樣如此,在追求經濟利益,追求為股東創造最大價值的同時,必須兼顧全社會的共同利益。全社會的共同利益,除了環境保護、社群建設等公益事業外,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還有債權人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供應商、客戶和消費者的利益等等。上市公司作為公司中最優秀的部分,理應成為保護社會利益、創造社會價值的典範,努力促進公司自身與全社會的協調、和諧發展。
目前,一個需要引起關注的問題是,根據現有的 會計準則,在計算企業利潤和評估企業價值時,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而樹立的良好形象不能量化。在這種情況之下,雖然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更具可持續發展能力,但他們的整體價值實際是被低估的。事實上,在社會責任投資發展的初級階段,理念被公眾廣泛接受需要一個過程,加之社會責任投資理念注重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價值,就中短期而言,往往使堅持履行社會責任的投資人不得不以犧牲當前的部分投資收益為代價。
值得慶幸的是,隨著近年來環保意識的覺醒以及投資需求的增加,與社會責任投資掛鉤的金融衍生品競相推出,投資產品的豐富使社會責任投資者能夠根據資產風險高低的不同自由配置組合,與普通投資組合一樣實現最優配置。
社會責任與金融產品的掛鉤最早出現在美國,1971年第一隻社會責任基金“派克斯世界基金”Pax World Fund成立,首個社會責任指數“多米尼社會400指數”Domini 400 Social Index推出。此後,隨著英、美兩國相繼成立社會投資論壇Social Investment Forum,對社會責任投資的理論和實踐研究開始陸續展開,與社會責任掛鉤的金融衍生品從種類到數量不斷增加,共同基金、ETF、私募基金也不斷湧現。2007年,美國社會責任投資涉及的資產規模已達2.71萬億美元,在基金資產總規模中所佔比例超過1/10周瑩,2008。
2008年伊始,由巨潮指數推出的國內資本市場首個社會責任型指數泰達環保指數正式釋出。3月28日,首隻社會責任投資產品興業社會責任基金開始發售。4月20日,南航釋出民航系統首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緊隨其後,中國銀行首份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面市。從指數到金融衍生品,再到《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昭示社會責任投資理念在國內開始萌芽興起。而在西方國家,它已經從曾經偏居的角落走向了主流平臺,用投資履行社會責任似乎正成為資本市場一種新興的潮流。
社會責任投資的本質在於,投資要兼顧經濟與社會的雙重效益,將傳統的股東利益至上的分析模型拓展到包括股東、顧客、員工、社會、環境等在內的利益相關者模型。社會責任專業分析人士會從公司治理與商業道德、工作環境、環境保護、產品安全與影響、國際運作與人權、本土員工權利和社群關係七方面對企業進行定性分析。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利於企業整體績效的提高和企業的長遠發展。企業社會責任給企業帶來的是一種長遠的效益,通過增加公司社會價值能夠增加公司總體價值。
社會責任投資理念與投資群體的存在,使得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不再單純是“學雷鋒”式的公益行為,它的社會貢獻有可能通過資本市場獲得增值回報,也使得董事會祕書推動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工作職責變得更有現實價值。可見,企業社會責任給企業帶來的不僅僅是成本,同時也是一種長遠的效益。通過深化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強化投資者關係管理,進而增加上市公司的社會價值,就能夠實現這一效益。
參考文獻:
1. 鄒相煜,王一川.上市公司社會責任資訊披露與公司價值的相關性.財會月刊,2008,5.
2. 吳琳芳.企業社會責任與經營績效的關係探討.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09,8.
3. 周瑩.如何投資社會責任.新財富,2008,6.
4.霍迪.企業社會責任助力績效提升.環球週刊.2009-04-09.
篇2
淺析在華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
摘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國公司在中國的政治 、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中國成為跨國公司全球戰略中的重要區域。探討在華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弱化問題及其原因,並提出一些相關的意見和建議。
關鍵詞:在華跨國公司;社會責任;弱化;原因;治理
1 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
所謂社會責任,就是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主動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環境和社群的責任。
從企業發展的歷史 來看,社會責任不是企業與生俱來的使命,企業的存在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實現利潤的最大化,這也是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米爾頓?弗裡德曼堅持認為在自由公平的競爭條件下實現利潤最大化就是企業最主要社會責任的原因。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公司作為一個組織,不再是隻對股東負責的獨立實體,其存在是在整個社會系統之中的,它還應對建立和維持它們的更大的社會負責。企業如果拒絕承擔社會責任,則同樣會被社會所拒絕,所以說作為一個企業,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是不可避免的。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可從一下兩個方面來認識:
1從巨集觀上看,跨國公司是負責任的經濟全球化的責無旁貸者。跨國公司作為能夠有效整合全球資源的組織形式,在世界經濟活動中的作用不斷增強,跨國公司在世界總產值、國際貿易總額和國際直接投資等全球重要經濟指標中所佔的比重持續增加。
2從微觀上看,跨國公司利益實現機制改變。跨國公司為保證其現實效益,不能僅僅考慮自身的因素,而必須考慮利益相關方的訴求。跨國公司率先重視企業社會責任正是適應這種利益實現機制的改變。
2 在華跨國公司弱化社會責任的原因
2.1 從跨國公司本身來看
1跨國公司全球化經營的特點和作為企業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實現利潤的最大化的本質,促使跨國公司甘冒犧牲社會責任的風險。
在全球化經營過程中,跨國公司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在短期內通常由於其滯後效應又很難看到付出社會責任成本後所帶來的直接收益。因此,雖然一些跨國公司明明知道忽視社會責任可能會帶來的 信譽影響,但是面對實際成本壓力或者說企業追逐利潤的本質,使得企業仍然可能會做出違背企業社會責任的經營行為。另外,跨國公司為了實現其規模經營效益,需要不斷擴張,以至於有些跨國公司可能擁有成千上萬的分支機構和子公司,這樣一個龐大的系統同時也可能出現監控失敗,在資訊不對稱情況下,跨國公司的子公司可能會出於自身經營目標的完成而採取違背企業社會責任的做法。
2跨國公司的 管理者也存在認識水平和道德水平的差異。
一些管理者缺乏長遠的眼光,不能看到承擔社會責任給企業帶來的長遠利益。還有部分跨國公司的管理者對包括中國在內的經濟發展和人民 教育 水平相對落後的發展中國家存在歧視 心理,這些跨國公司在原材料選取,產品使用及服務等問題上往往採取雙重標準,即優質產品銷往歐美等發達國家,較低劣的產品銷往中國等發展中國家。
2.2 從我國來看
1 中國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善,與國際標準存在差異,市場監管體系不成熟,執法不嚴,違法處罰力度不夠。
中國對於公司承擔 社會責任的法律法規零散,法律條款具有政策性和指導性,缺乏 實踐性和可操作性。新《公司法》第5條明確了公司必須承擔社會責任,但這只是個原則性條款。這些分散性的法律法規在規範和監督跨國公司認真履行社會責任方而仍存在缺陷,不能真正起到應有的作用。此外,相應的法律執行和監督不力,違法而沒有得到嚴懲,犯法得到的收益遠大於違法成本,對於跨國公司沒有約束作用。
2跨國公司在華缺乏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制衡也是導致一些跨國公司弱化社會責任的重要原因。
在西方國家,除了健全的法治 環境以外,還有許多 企業 的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經營行為發揮著制約作用,如眾多的機構投資者、行業協會、勞工 組織、環保組織。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人權組織等。而在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機制尚未成熟,民問團體、行業協會的力量很小,作用很有限}而消費者對跨國公司觸犯道德和法律的行為也往往是以單打獨鬥的方式加以抵制,而根本淡不上對跨國公司的利益制衡與責任監督。
3中國社會大環境與跨國公司在中國屢禁不止的弱化社會責任有密切的聯絡。
中國政府為吸引外資發展經濟 ,對在華跨國公司實行的超國民待遇,跨國公司在屢屢出現違法問題,和個別地方政府對跨國公司的認識和優待有關。其次,中國經營環境造就了跨國公司本土化的經營策略,某些跨國公司效仿國內企業對政府採取特殊溝通的方式,有些跨國公司甚至已經形成一整套成熟的適應中國市場的本土化經營策略。再者,中國消費者盲目崇拜名牌和國外品牌情況突出。
3 完善在華跨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建議
在華跨國公司弱化社會責任會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的各方面帶來不利的影響,因此必須採取措施強化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促使跨國公司積極履行其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從政府到民間努力營造一種公平守法、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的環境至關重要,以下是針對在華跨國公司社會責任的治理提出的幾點建議:
1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加強執法力度,約束在華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行為。
加強監督、環保、勞動等方面的立法,法律規定應儘量詳細,可操作,並逐步與國際接軌,從而儘可能地將社會責任範疇的內容納入到法律之中。要完善《勞動法》、《工會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健全和完善各專業技術領域的相關法規,這是加強對包括跨國公司在內的各類企業的行為監管,督促他們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基礎。
另外加大對損害社會利益行為的處罰力度,將成為實現跨國企業社會責任的最後逆屏障和最有效的防線。因此,可以在立法上設計較重的法律責任,通過提高跨國公司因違背應盡社會責任而應承擔的違法成本,來預防或減少違法行為的發生。
2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跨國企業社會責任標準。
目前跨國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絕大部分是基於發達國家的法律框架和社會期望建立起來的,與中國的社會、經濟、 政治 、 文化、法律等制度因索存在著較大的衝突,因此從制度層而來看,首先要在建立認同的正式制度,由國家權威機構出面,與跨國公司及利益相關者團體協商,在遵循中國現有各項法規、標準基礎上, 參考 主要國際社會責任內容,制定跨國公司在華社會責任標準和行為準則。
3加強政府引導,完善國家社會責任激勵機制。
企業社會責任行為雖多屬自願性行為,但政府的積極引導對於促進跨國公司履行社會責任行為發揮重要作用,世界各國政府對於公司的社會責任行為都不是旁觀者,政府在強化社會責任實施機制方面可開展許多 工作,對於違背社會責任標準行為進行道德勸導,及時糾錯和懲罰不道德行為。完整的法律機制,應該包括約束與激勵兩方面。建議由政府推出系列優惠措施,包括榮譽激勵、政策激勵、政府採購優先等,鼓勵跨國公司在華採取積極措施承擔社會責任。當然,這些激勵措施不應超出法定的範圍和標準。
4加強宣傳,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和披露機制,鼓勵民間組織和社會公眾對在華跨國公司社會責任行為進行監督。
切實保證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加強對跨國公司生產經營行為的監控,及時糾錯和懲罰不道德行為;為此,應加大法律宣傳,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特別應該加強對與跨國公司生產經營有關的各審批機構、合作機構、執法機構行為的監管,嚴懲各種腐敗、違法的和不道德的行為。監管部門須建立投訴系統,暢通舉報渠道,定期公佈包括跨國公司在內的所有企業違背企業社會責任的黑名單。
5加強對中國企業的 管理和約束,營造健康的社會經濟秩序。
論語中講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在當今階段中國社會經濟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現象,總體來講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和社會責任時間都處於起步階段,與跨國公司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異,因此我們應當加強對中國企業的管理,鼓勵中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在整個社會培養一種企業社會責任道德氛圍,營造健康的公平競爭的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