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財稅體制創新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財政收支體系;財稅制度;稅收體系;網路貿易稅收

  論文摘要:我國應適應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完善財政收支體系,加大財政對科研開發及人力資本的投入,實行稅收政策傾斜,對新經濟給予稅收支援,以適應和促進知識經濟的發展。

  1 完善財政收支體系,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實施稅費改革,增加財政收入。在我國現行財政收入體制中,規範性政府收入與非規範性政府收入同時並存。據統計,我國非規範性政府收入與規範性政府收入的比例約為3∶2.按照這一比例推算,我國1999年非規範性政府收入約為17000億元,這一巨大的數字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衝擊稅基,減少財政收入,削弱中央政府的巨集觀調控能力;收費收入缺乏約束,導致****行為的滋生和蔓延,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因此,我國政府應及時清理整頓各部門、各級政府名目繁多的基金和預算外收費專案,統一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堅決取締一切不合理的收費和基金;將具有稅收性質的基金和收費納入稅收管理,歸入現行稅種或重新設計稅種。

  增加政府對科研開發的投入。目前,我國R&D費用嚴重不足,迫切需要政府增加財政投入力度。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需從兩方面著手:增加預算內投入。在財政預算上,打破基數法,採取一年一定的辦法,增加預算內投入;壓縮一般性行政開支,把節約的資金用於科技開發,在不影響國家正常運轉的條件下,使預算內科技投入增長速度超過GNP增長速度;合理利用預算外資金。把財政部門管理的小型技改貸款、文教衛行政週轉金、工交商貿企業週轉金、支農週轉金等各項週轉金,向科技開發傾斜,保證技術改造資金需要。

  建立政府補貼基金。美、英、法等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均建立了政府補貼基金,其用途主要有兩個:對風險投資企業提供無償補助,分擔風險投資公司的投資風險;對風險投資企業虧損提供虧損補貼。在這裡,政府補貼不是指物價補貼和企業虧損補貼,而是對風險投資基金進行補貼,以鼓勵風險投資的發展。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應從財政支出中單獨劃出一項政府補貼基金,專門用於風險投資補助,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建立國家採購政策。利用國內市場,扶持國內高科技企業的發展,是美、英、法等國慣用的做法。其原因在於政府公共採購規模是巨大的,其需求量足以刺激新的高新技術產業的形成,能有效地促進企業的技術開發。為了保護國內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可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確定政府採購的名單和辦法。目前,我國迫切需要解決的是把國家採購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成為制度化、經常化的政策。同時,還需要規定對違反國家採購政策責任人的處罰條例。

  2 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財稅制度創新

  國外企業界認為,R&D經費佔銷售收入1%以下的企業難以生存,達到5%以上才有競爭力。鑑於我國企業投入R&D經費比例較小,並呈下降趨勢,我國政府應積極制定有關財稅政策,鼓勵企業加大R&D投入的力度,促進企業技術創新。

  財政支援。在計劃經濟時期,部分企業由於政策性經營所承擔的債務,國家財政應在嚴格審批的基礎上逐步解決。同時,政府應開闢多種融資、投資渠道,建立技術創新基金,加大對進行技術創新的財政補貼。建立一套以企業投入為基礎、技術創新基金為補充、銀行貸款為保證的技術創新融資機制,為企業創造良好的技術創新環境。

  稅收扶持。可以借鑑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發達國家的做法,將稅收作為政府推動企業技術創新的基本手段,通過制定形式多樣的稅收優惠政策,降低企業技術創新的稅負,提高企業進行技術創新的積極性,提高企業的技術水平。將企業引進和應用高新技術裝置進行技術改造的投資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所得稅抵免;對企業購進的固定資產,允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並允許企業對固定資產實行加速折舊,加快技術裝置的更新換代;對企業為提升技術水平而產生的R&D費用,按照10%的比例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並准予所得稅稅前抵扣;對企業外購無形資產按一定的比例予以減稅,並可按受益年限折舊,加快無形資產週轉速度,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對企業技術轉讓所得、技術服務報酬,可免徵或減徵營業稅和所得稅,提高企業、科研單位科技開發的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允許企業稅前按一定比例提取科技開發風險基金,增強企業技術創新的積極性。

  3 促進人力資本投資的財稅制度創新

  增加財政投入,大力開發人力資源。知識經濟時代,人力資本是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之一。我國政府必須將“科教興國”戰略作為一項長期的基本國策,及時調整財政政策,加大人力資本財政投資力度,大力開發人力資源。

  制定財稅政策,促進民間資本投資於人力資本。鼓勵單位或個人對教育捐贈,在所得稅前作較大比例的扣除;對家庭支付的子女教育費用准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鼓勵增加教育支出;對企業為提升員工技能水平的投入,允許企業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開徵教育稅,確保對教育的穩定支出。教育特別是基礎教育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個人和企業都是收益者,政府應該以稅收形式徵集,然後以財政支出形式投入。應適時將目前的教育費附加改為徵收教育稅,確保國家財政對教育的穩定投入。

  制定激勵高科技人才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高科技人才的工薪收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適當提高扣除額;對高科技人才在轉讓其成果或提供科技諮詢、培訓服務時的所得,免徵或減徵個人所得稅;對高科技人才獲得國家、部門或企業的獎勵,免徵個人所得稅。

  4 完善環境稅收體系,實現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隨著工業化程序的加快,對自然資源的需求和對環境的破壞也逐漸加大,人類賴以生存的空間面臨著嚴重的威脅,知識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也面臨嚴峻的挑戰。應及時採取對策,建立一系列保護環境的生態稅收體系,以稅收的剛性來維持知識經濟的持續性發展:***1***改排汙收費為徵稅。我國現行的排汙收費,由於缺乏強制性和規範性,根本達不到保護環境的目的,必須改排汙費為環境保護稅,將排放、遺棄汙染物或製造其他社會公害的企業和個人列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在稅率設計上,根據汙染物的排放量和濃度及汙染物對環境的破壞度來確定差別稅率。如果排放量不易確定,則按照企業的產量或者某種關鍵生產要素的消耗量來確定。在設計稅率時要體現效率與公平,鼓勵企業加大環保投入,對排汙水平低於國家排放標準的企業可實施環保退稅。在稅收徵管上,由中央和地方共享,提高地方政府在環境保護中的責任,同時保證中央政府對全國環保治理的需要。***2***擴大現有資源稅的徵稅範圍。我國現行資源稅僅對礦產品和鹽類資源課稅,徵稅範圍過窄,這與我國資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費現象嚴重的現實極不相稱。可將礦產資源補償費、水資源費、漁業資源增值保護費、林業保護管理費、林地補償費等併入資源稅,擴大資源稅的徵稅範圍。***3***在稅收優惠上向環保型的企業傾斜,特別是要對生產環境保護產品的環保工業及提供環境保護技術服務的企業實行稅收優惠。

  5 制定網路貿易稅收政策

  在知識經濟時代,資訊科技日益發達,電子商務在全球經濟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所有企業或遲或早終究會主動融入或被動捲入其中,我國政府應該根據形勢的發展,站在戰略的高度,引導企業將目光投向電子商務。我們不妨借鑑美國的做法--對網上交易實行零稅率,通過一系列的網路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向電子商務方向發展,並適時制定與電子商務有關的稅收政策,保護和促進我國企業的發展,以免將來處於被動調整的尷尬境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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