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國債期限結構

  國債結構,是指一個國一家各種性質債務的互相搭配以及債務收入來源和發行期限的有機結合。主要包括國債期限結構、利率結構、品種結構等。造成國債結構不合理的原因在於國債發行市場的不完善。中國國債結構不合理對國債風險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品種結構不合理。

  主要體現在憑證式國債發行量過大對發債人的潛在風險方面。按當年憑證式國債發行額與當年全部國債發行額之比計算,1997年的為67.65%, 1998年的為57.8%, 1999年的為38.1%。憑證式國債則憑藉其代理髮行機構網點多,購買方便,受到了居民個人的歡迎,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國債市場不發達的缺陷。但我們目前發行的憑證式國債都有.提前兌付條款,這給發行人帶來潛在的風險。提前兌付的條款原則上要求發債人必須保持一定的備付金比率。現在憑證式國債的備付責任是由代理髮行銀行承擔的。

  第二,國債期限結構不合理。

  國債期限結構主要反映每年國債發行額或是國債餘額中各種期限的國債比重。中國國債的期限單一,缺乏合理的分佈,發行的國債絕大多數是2至5年的,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很少,從而造成還債壓力的不均衡分佈。“九五”計劃期間的債務壓力急劇增加的原因正是以往國債期限不合理和隨著1994年以來國債規模的急劇膨脹而又沒有及時調整國債期限結構造成的。因此,期限結構中存在的問題不可小視,它目前已成為影響國債風險的重要因素。

  如果出現資金緊張的現象,代理髮行銀行首先是要保證其自身的支付需要,可能就會影響憑證式國債提前兌付條款的實現.損毀國債的信譽;如果出現了較極端的情況,比如,市場利率大幅上漲,憑證式國債的提前兌付就可能會集中出現,發債人必須增加發債規模以應付兌付,又可能拉動市場利率更加上揚,提前兌付的投資者就更多,陷入惡性迴圈,有可能迫使政府過度發行國債。

  設計國債期限結構時應考慮的因素

  1國債期限結構應當與財政支出結構相適應。應根據政府需要資金的性質來決定國債發行期限的長短。如果政府是為了彌補財政赤字,國債發行應偏向中長期;如果是為了調劑由於季節性收支不平衡而造成的資金不足,則應發行國庫券,如果國債資金是用於公共專案的投資,則應根據專案建設週期和投資回收期確定國債的期限。

  2 國債期限結構要考慮對國民經濟進行巨集觀調控的需要。國債的巨集觀調控功能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作為貫徹貨幣政策的載體,使得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得以順利實施。這主要是通過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業務來實現的,滿足這一功能的國債最好是短期國債。二是作為財政政策的手段,對經濟進行逆風向調節。由於政府投資的專案一般是基礎設施,建設週期長,投資回收慢,因此應儘可能發行中長期國債。

  3國債期限結構的設計要符合利息支出最小化的原則,以儘可能地降低籌資成本。當資金市場利率相對偏低而資本市場利率偏高時,國債期限結構應偏向短期化;反之,國債期限結構應偏向長期化。

  4國債期限結構要和國債投資者結構相適應。一般來說,在市場發展的初期,個人投資者佔絕對優勢。隨著市場的發展,機構投資者的比重會逐漸增加,逐步成為國債市場投資的主教。其中,個人投資者比較偏向於中國債,機構投資者主要偏向於長期國債。

  5 國債期限結構要符合政府債務負擔均衡化的要求。因為國債期限結構的失調,會使政府還本付息額在年度間分佈高低不均衡,而這種不均衡將會給政府預算安排帶來困難,容易出現莫一特定時期的還本付息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