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國債回購交易

  國債回購交易是指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進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一種以有價證券為抵押品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下面由小編為你分享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國債回購交易是什麼

  國債回購交易的基本介紹

  國債回購交易價格是採用資金的年收益率報價的,利率的高低直接反映市場資金的利率水平。考慮到回購交易的價格。

  主要涉及初始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價格差額,因此回購交易中只對到期回購價格實行電腦競價,初始成交價格一律定為100元。在交易所行情顯示中,只即時顯示交易的到期回購價格的競價結果,而成交量、成交金額,分別顯示的是當日成交手數和當日實際成交金額。

  下列圖表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國債回購交易流程:

  融券方***賣方***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方***買方***

  回購成交日放棄資金使用權,將其讓位於買方。凍結買方國債,將資金使用權付與賣方。買方放棄國債抵押權,將其抵押在中國結算公司。

  回購期內獲國債抵押權。凍結國債。獲資金使用權。

  回購到期日收回本金及相應的利息解凍買方國債。還本付息,收回國債。

  國債回購交易的具體特點

  1、國債回購交易收益性

  經過近幾年的多次降息,銀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已降為1.98%***年利率2012年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為3.50%***。而企事業單位將其閒置資金用

  於國債回購交易,收益率將大大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國債回購收益舉例:

  由於國債回購每次交易最少需要10萬元資金,下面我們就以此來舉例比較。

  如投資者有10萬元流動資金閒置,做182天回購,以3.2%的回購年利率計算,則收益為:***10萬×3.2%/360***×182-10萬×0.75‰=1542.78元。

  一年可做兩次182天回購,即一年的總收益為3085.56元。

  若把資金存入於銀行,年收益只有:10萬×1.98%×80%***利息稅***=1584.0元。

  這樣,10萬元資金用於回購操作,回購收益要比一年定期存款利息高出1501.56元。

  以券融資收益舉例:

  針對有些投資者持有國債、銀行支票、大額存單等有價證券並且有短期資金需求,要通過以券融資來解決短期資金的需求。下面分別對各種以券融資業務的費用作以比較:

  以券融資做10萬元資金的回購,由於銀行只有半年期的貸款業務,也選取182天回購與之對應,則融資成本為:***10萬×3.2%/360***×182+10萬×0.75‰=1692.78元。

  到銀行用國債現券抵押,貸款10萬元,期限半年,貸款成本為:10萬×5.04%÷360×182=2548元。

  以有價證券到銀行貼現***銀行的貼現率為3.0%-4.0%***,以還有六個月到期,票息為5.0%的商業票據到銀行貼現10萬元資金為例投資人支付的貼現息為:10萬×***1+5.0%×6÷12***=102500×4.0%×6÷12=2050元。

  同樣是以券融資10萬元,以國債回購融資的成本比抵押貸款融資的成本低855.26元,比以票據貼現融資的成本低375.22元。

  結論:經計算,同一筆資金,做國債回購的收益率在零風險的情況下相當於同期銀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的180%,相當於活期存款利率的350%,因此成為機構管理現金,提高收益的重要工具之一。

  2、回購交易的安全性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國債回購作為規範化、標準化的交易品種,它的風險已藉助逐步健全的市場法規體系和嚴格的市場運作程式而大大降低了。另外,與股票交易不同,國債回購在成交之後不再承擔價格波動的風險。對於股票交易而言,今天買入的股票不能保證在一定期限之後必然獲得收益,因為價格的波動將影響你的盈虧及其幅度,但對於國債回購交易來說,在國債回購以某個利率水平成交之後,利率水平的波動與你在回購到期日的收益無關,而且收益的大小早在回購成交時即已確定。正是在這種意義上,國債回購交易類似於抵押貸款,它不承擔市場風險。

  國債回購交易的交易過程

  1、回購競價交易由交易雙方按回購業務每百元資金應收***付***的年收益率報價,報價時,可省略百分號,直接輸入年收益率數值,並限於小數點後三位有效數字,最小報價變動為0.005或其整數倍。融資方申報“B”,融券方申報“S”,申報數量單位為“手”,並以面值10萬元,即100手標準券國債為最小交易單位。

  2、回購交易毋須申報帳號,其成交後的資金結算和債券管理直接在其申報席位的自營帳戶內自動進行。在進行客戶代理時,可在帳號申報欄,輸入客戶股東帳號,作為券商與眾多客戶的資金清算的區分標誌。

  3、國債回購交易設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五個品種,各回購品種名稱及其相應程式碼為:

  品種名稱程式碼

  7天國債回購R007201001

  14天國債回購R014201002

  28天國債回購R028201003

  91天國債回購R091201004

  182天國債回購R182201005

  綜合債券回購,分別開設28天、91天、182天,三個掛牌品種,各品種名稱程式碼為:

  注:回購交易的期限均以自然日計算***

  品種名稱程式碼

  28天債券回購RC018201006

  91天債券回購RC091201007

  181天債券回購RC181201008

  4、證券公司對客戶委託國債回購***綜合債券***交易的佣金的收取標準為:7天、14天、28天的回購品種成交,分別按最高不超過回購成交金額的0.25‰、0.5‰、1‰,28天以上回購期品種成交佣金收取標準統一為最高不超過1.5‰,券商應繳經手費,按回購業務佣金標準的5‰收取,佣金經手費兩項費用皆於回購成交發生當日一次性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