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可轉換債券

  什麼是可轉換?可轉換債券的推出有什麼重大意義?下面小編一一為你解答。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約定本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及資本增值。

  “新國九條”出臺,其緩釋的政策紅利,將逐步帶動資本市場的規範發展。從長遠看,將把更多的投資者吸引到資本市場中。結合當前經濟形勢,建議投資者關注債券市場的“雙面債券”—可轉債。

  可轉債也被稱為投資界的保本股票,因有其債性作為底線,於進可攻,於退可守。當轉換價格大於股票價格時,投資者可以選擇不轉換,獲取債券穩定的利息收入,這時可轉換債券主要表現為債性;在轉換價格小於股票價格時,投資者會逐漸傾向於行選擇權,這時可轉換債券主要表現為股性。上述特性非常適合穩健型的投資者。

  投資者在進行可轉債投資時,要學會認真解讀兩個期限和兩個條款,它們既是投資者進行投資的價格和方式的約定,又是投資者權益的保障。

  發行期限與轉股期。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比如,發行期限6年的可轉債,有5年半的時間來行權,對於一支優秀的可轉債,還有足夠的時間做出成績,為投資者帶來較高的收益。

  贖回條款。一是到期贖回條款。約定到期後以高於票面價值的一定價格贖回可轉債。二是提前贖回條款。如,約定在可轉債轉股期內,可轉債對應的股票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則該上市公司有權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這是為了促進轉股而設定的典型條款,當符合強制贖回條件時,如果上市公司發出贖回可轉債的公告,那麼可轉債持有人果斷轉股是最佳選擇。

    投資者應結合經濟形勢多角度搭配可轉債投資。購買可轉債的途徑有兩種:一是新發行的可轉債,可在一級市場申購,當前指標下平均中籤率約1.26%。二是二級市場上可買賣的可轉債。擬購買可轉債的投資者,進入滬轉債、深轉債,研究當前25支可轉債的基本情況和技術指標後,找到可轉債對應的正股,對正股行情和轉債行情做出準確研判,即可進行投資。二級市場交易規則實行T+0方式,無印花稅,佣金千分之一。

  因為可轉債的期限最長為6年期,建議投資者選擇組合投資來分散風險。對於近半年面臨到期的債券,選擇債性較強的可轉債;對於到期日較長的可轉債,可根據投資偏好、未來經濟預期、技術指標綜合評判其股性後,做出選擇。部分金融類可轉債,呈現探底趨勢,其股性逐步突顯,可以作為投資者重點關注的目標。

 回售條款。一是有條件回售條款。約定一定期限內可轉債對應的股票在任何連續N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的一定比例時,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債全部或部分按約定價格回售給公司。同時規定了發生轉股價格因發生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配股、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的情況,如何重新確定價格,從而保障了可轉債投資者的本金底線。二是附加回售條款。若可轉債募集資金運用的實施情況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可轉債持有人享有回售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權利。這是為了保證上市公司不改變融資用途,不亂用募集資金,是對轉債持有人利益的一種保護。

 總之,投資者最大的風險就是根本不瞭解自己的投資。走近可轉債,認清其風險和收益特徵,才能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獲得理想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