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類合同有什麼審查方法
你對合同審查有多少了解?合同審查的過程中,要時刻考慮法律後果概念。使法律後果概念貫穿前面三個環節每一環節。因為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或者發生特定的情況都會導致特殊的法律後果發生。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合同審查的相關法律知識。
服務類合同的審查方法
一、服務內容和服務要求應儘可能詳細具體化
服務類合同發生爭議最多的地方,在於合同雙方對是否完成符合要求的服務內容看法不一致。實踐中,我們看到,不少服務類合同往往只簡單或籠統的約定服務事項,比如策劃合同中只約定提供某某策劃服務,但卻沒有約定具體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要求。一旦發生爭議,往往因合同約定不明而難以處理。
雖然“服務”本身往往是無形的東西,文字比較難以描述,但服務必定是有服務節點***過程***、服務要求和服務工作成果的,這些內容往往都是可以描述界定的。
比如設計合同,通常可以分為幾個設計階段,每個階段都有設計節點和設計成果,把設計節點、設計要求和設計成果作出具體界定,設計這一原本無形的“服務”也就變得詳細具體化了。一旦服務內容和服務要求實現具體化,則合同的可執行性必然大幅提高。
當然,很多專業服務往往包含專業性很強的技術內容,單憑律師的經驗能力可能無法準確界定。在這種時候,律師應該與客戶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配合,共同對服務內容和服務要求予以細化完善。必要的時候,將服務內容和服務要求以合同附件的方式予以體現。
二、服務費用要與服務內容相對應
服務類合同中另一個常見問題是,服務費用與服務內容不相互對應,往往是將全部服務內容籠統確定一個總的服務費用,缺乏對不同服務階段***服務成果***各自所對應服務費用的約定。如果整個合同順利履行完畢,則不會產生什麼問題,但如果合同提前解除或提前終止,則雙方往往會對如何結算服務費用產生爭議。
好幾年前,我們代理過一個房地產專案策劃合同糾紛案件,服務費用沒有與服務成果直接掛鉤,而是約定按照時間付錢。在合同履行後期,開發商對於策劃服務不滿意,但因為服務費用與服務成果沒有掛鉤,最終法院判決開發商支付全部策劃費用。
需要特別強調一點,服務費用的計取,與服務費用的支付進度,並非是同一個概念,很多人容易混淆。比如,設計合同,理想的狀態是分別約定各個設計階段相對應的設計費。
但實際當中,往往不會約定設計費總體構成,只約定付款進度比例。一旦發生中途解約,如何結算設計費用就是一個難題。為防止這類問題發生,律師在審查服務類合同時,應儘可能提示客戶,將服務費用與服務內容、服務成果相互掛鉤、對應,並明確約定於合同之中。
三、服務人員一定要明確
服務質量的高低,與真正提供服務的服務人員直接相關,這個道理毋庸置疑。就我們律師服務而言,合夥人律師提供的服務,與律師助理提供的服務,質量肯定是不一樣的。道理說起來很簡單,但很多服務類合同中往往只約定了服務事項,卻沒有明確約定具體的服務人員。服務人員不明確,一方面不利於督促服務提供方保證服務質量,另一方面,在發生爭議時,也很難追究服務提供方的違約責任。
為了避免出現這類問題,在審查服務類合同中,我們都會提示客戶,注意與服務提供方約定明確的服務人員***如有可能,服務費用與服務人員直接掛鉤***,以及服務人員變動的處理方式,包括關鍵服務人員變動可以解約的內容。
四、如有可能,約定服務接受方的不滿意解除權
因服務本身大多沒有客觀的檢驗標準,在審查這類合同時,一個困難之處在於難以約定明確的違約情形。即使約定了違約情形,最終也往往因理解不一而發生爭議。舉例來說,工程設計方案或者是創意方案的好與壞,你能容易約定具體的標準麼?
在服務實際提供之前,接受服務的一方基本無法準確判斷“將來”服務的質量水準。服務接受方往往是基於對服務提供方的信任,才與服務提供方簽訂了服務合同。
由於難以約定違約情形,最終結果對於接受服務方往往有些不公平。為了平衡雙方的權益,我們認為,可以考慮約定,服務的好壞以服務接受方是否“滿意”為準,如果不滿意服務,則服務接受方有權解除合同。
同時,這種解除並不構成服務提供方的違約,對於合同解除之前服務提供方已經完成的服務,服務接受方有義務支付費用。當然,這種不滿意解除權的設計,在實踐中並非都能被雙方所接受。是否可以約定這樣的條款,往往取決於雙方合同地位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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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成立與生效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其中, 合同的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對合同的內容和條款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 合同成立的判斷依據是承諾是否生效。
而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際,就是合同生效之時。兩者在時間上是同步的。
但是,《合同法》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合同經批准、登記後即生效。
合同有效成立的5個條件:
1.雙方當事人應具有實施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
2.當事人應是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標準的和內容必須合法
4.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互為有償。
5.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