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包合同與土地轉讓合同如何區別

  土地轉包合同與土地轉讓合同之間有著深刻的區別,土地轉包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條件發包給第三者。土地轉讓是土地所有人將土地所有權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他人。下面由小編為你介紹土地轉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

  土地轉包合同與土地轉讓合同的區別

  1、轉包存在兩個承包合同關係,轉讓只存在一個承包合同關係。

  2、轉包是在不變更原承包人與村裡承包合同的基礎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給第三方。

  3、土地承包權或轉讓,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讓與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與村裡經濟組織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實質就是賣了承包經營權。

  4、轉包在不改變土地用途情況下不需要發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備案,不備案也不會因此無效;轉讓必須通過發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實現。因轉讓承包經營權實質上是合同權利義務的轉移,義務轉移必須取得發包方同意。

  農村土地不能轉讓,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集體所有者不能買賣土地產權,只能依法在一定期限內有償出租或讓渡土地使用權;也不能隨意改變所屬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況確需徵佔自己所有耕地時,也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既然不能轉讓,那土地轉讓和土地承包的區別也就無從說起。

  至於土地轉包法律是允許的。土地承包法》第十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可見,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作為特殊民事權利進行處分,但承包人的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需符合一定的條件。對於轉包行為,需要雙方簽訂書面合同,並經發包方備案;對於轉讓行為,需經雙方簽定書面合同,並經發包方同意。

  土地轉讓的注意事項

  以下相關事項,是國有土地轉讓交易中經常出現一些問題,土地轉讓當事人應當多加留意細節,不僅有利於降低交易成本,還有利於控制法律風險,避免出現違法現象。

  一、轉讓合同的形式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檔案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二、國有土地的權屬調查和資信能力調查

  1、轉讓合同簽訂之前,要對轉讓方的轉讓主體資格進行核實。轉讓方須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為國有或集體單位的,應提交有資產處分權的機構出具的同意轉讓的證明。

  2、轉讓方也要認真審查受讓方的資信能力,包括銀行資金證明、有無重大債務糾紛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權轉讓後資金無法收回的結局。

  三、轉讓價格評估事宜

  在轉讓前,應該對土地轉讓價格進行評估。因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轉讓方為國有單位時,國有土地及相關資產須經法定估價機構估價,並經國土部門予以確認。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擔保

  1、擬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否存在瑕疵問題,是受讓方必須關注的重點。轉讓合同簽訂之前,必須去國土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有無抵押與被採取司法限制。

  2、鑑於有無土地權屬及相關爭議不易調查,加之受讓方的履約能力難以判斷,應明確雙方相互提供擔保。

  五、有關稅費

  轉讓合同簽訂之時,雙方應對有關應繳納的稅費專案、標準及數額進行諮詢,並對稅費負擔問題進行明確。根據有關規定,稅費的計算依據一般為土地成交價,若成交價格明顯低於正常市場價的,則應以土地評估價作為計算依據。

  六、土地用途及相關用地條件的變更

  1、國有土地轉讓往往涉及土地用途變更問題,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尤為突出。土地用途及相關條件能否變更、變更程式及費用負擔應在轉讓合同中約定清楚。

  2、轉讓前的土地大多是工業用地、辦公用地等,轉讓後多為商業或住宅開發用地,不僅要經規劃部門變更土地用途,補繳土地出讓金,且須繳納相關配套費用。有的雖不改變土地用途,卻需改變出讓合同限定的建築密度、容積率、綠化率等用地條件。

  七、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歸屬問題

  1、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築物、附著物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2、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效力及於地上建築物,無約定的,推定包含。國有出讓土地未達到規定開發程度不得轉讓,劃撥國有土地無地上建築物不得轉讓。

  3、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八、權屬變更程式與支付轉讓價款問題

  因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經合同簽訂、國土部門審批、補辦相關手續、登記辦證等多個環節,有時還涉及抵押權解除等程式,故轉讓費的支付應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即根據轉讓程式設定付款期限與金額,體現相互制約與督促作用,以降低雙方交易風險。

  九、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後的轉讓問題

  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後,並非不能轉讓。可通過與抵押權人協商,以其他擔保方式置換或以轉讓費支付借款的方式解除抵押等方式,實現轉讓目的。

  土地轉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承租方***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的土地___________畝,租給乙方作為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專案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______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_______月______日,承包費為每畝_____元,每年共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專案,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山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土地轉讓協議書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住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住址: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承包經營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地塊名稱:

  地塊數***塊***:

  坐落***四至*** 東:南:西:北:

  面積***畝***:

  第三條 1、補償金獲得方式 甲方一次性獲得轉讓補償金。

  2、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提出的實際轉讓補償金,乙方並獲得土地的承包權或使用權。

  3、支付方式 轉讓補償金分兩次付清。

  4、支付時間及金額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後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根據守約方具體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