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社保工資計算怎麼發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產假期間社保工資計算,希望你們喜歡。

  產假期間社保工資計算

  《社會保險法》第56條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即女職工生育期間領取的生育津貼標準與企業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標準掛鉤。

  《社會保險法》在明確了生育津貼標準的情況下,事實上也明確了女職工產假待遇的問題――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即生育津貼。

  依據該《條例》的規定,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

  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產假期間享受的權利

  一、孕婦享有不被辭退的權利

  一般而言,懷孕婦女在妊娠期間可能發生的勞資問題,大約分為下列幾種:

  1、懷孕解僱

  這可以分為依約定解僱,未依約定解僱兩種。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職時,僱主會要求職員簽署一份只要懷孕就自動辭職的協議書。而未依約定解僱者,則是並未簽署任何協議書,僱主卻自行解僱懷孕婦女。

  2、產後解僱

  是指懷孕婦女在產後再回到工作職場,卻遭受解僱。

  事實上,即使勞工依合約簽署了妊娠期自動離職的協議書,但在法律上來說,仍然是無效的。

  產假休假時間的分類

  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週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

  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產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晚育護理假

  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處理。例如,廣東省為15天,上海市為30天。晚育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授乳時間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單胎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併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