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女職工生育時單位要給一定時間的產假,那休假期間工資是怎麼發放的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勞動法產假的工資發放辦法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勞動法產假工資發放規定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需要注意的是,各個省的計劃生育條例已經取消了晚育假,並延長了產假,各省產假增加的天數30-60天不等,具體產假的天數大家諮詢當地計生部門或者查詢地區計劃生育條例。

  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勞動法產假所需的證件

  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

  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並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並申請勞動仲裁。

  生育對於一個國家來說一件大事情,既然法律都已經這樣規定,那我們就應該好好遵守法律,給予我們辛苦十月的媽媽們一個假期,而不是依舊剝削她們。祝願每一個媽媽們都有一個愉快的產假期。

  勞動法產假的時間

  我國實行最新產假規定,法定產假天數由原來的90天增至現行的98天,同時也對產假做了進一步規定,現在我們來看一下:

  1、順產者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15天,產後80天。

  2、生育難產者產假在原基礎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孕婦懷孕未滿4個月不行流產者,享受15天產假。

  5、孕婦懷孕滿4個月不行流產者,享受42天產假。


1.2017勞動法產假新規定

2.2017勞動法對小產假的最新規定

3.2017年勞動法對小產假的最新規定

4.2017年新勞動法產假規定

5.勞動法規定的產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