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證辦理流程

  居住證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材料?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下

  ★居住證的申領

  居住證的申領人員主要包括在本市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也包括未滿16週歲或在津就學的境內來津人員。

  各區縣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包括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街道***鄉、鎮***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社群***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分站],受公安機關委託負責具體辦理居住證的申領工作。

  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人員,可以由個人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也可以由個人所在工作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集中到單位所在區縣的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或受託人代為申領,但監護人或受託人需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監護人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和能夠證明監護人和被監護人關係的居民戶口簿;受託人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委託書。

  申領居住證應當提供的基本材料

  ***一***《天津市居住證申請表》和居住證照片。

  ***二***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還應提供《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和子女出生證明。

  ***三***本市合法居所證明:

  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影印件或購房合同影印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租賃協議、治安責任保證書和合法有效房屋證明覆印件;

  3.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

  4.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證明和房屋產權證影印件;

  5.居住在學校內部的,提供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6.其他合法居所證明。

  ***四***在津就業的,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影印件;在津經商的,還需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影印件。

  由用人單位集體申報辦理《居住證》的,還需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XX單位集體申領居住證人員名冊》。

  居住證首次申領免費,遺失補辦或損壞換領的需繳納證件工本費。

  ★居住證的簽註

  本市的居住證制度實施簽註制,每年簽註1次。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註手續;或由用人單位集中到其所在區縣的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簽註手續。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逾期60日內可補辦簽註手續,簽註後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為方便居住證持有人使用證件,居住證持有人住址如果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變動之日起7日內,及時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變更手續。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也應及時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居住證的登出

  居住證持有人應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及資訊,並遵循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有關部門認定後,公安機關將登出其居住證:

  1.居住證持有人在申辦時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居住證的;

  2.居住證持有人情況發生變更且不符合居住證辦理要求的;

  3.居住證持有人超過60日未補辦簽註手續的;

  4.居住證持有人已轉辦為本市常住戶口的;

  5.居住證持有人離津之後不再返津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登出的情形。

  居住證制度怎樣積分入戶?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對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人員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評分加總累計積分,根據年度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排名確定積分入戶人員。依據本市人口總量、用工需求及公共資源承載能力,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佈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並對年度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包括4大類、12項指標,各個指標累計相加為最終積分。

  具體情況是:

  第一類

  基本分

  包括年齡、受教育程度、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社保、住房等5項指標,體現了鼓勵年輕適用、穩定就業、穩定居所、較高文化程度和職業技能水平的外來人員落戶的原則。比如對35歲以下人員設定了20分,是35歲以上人員分數的一倍;將受教育程度和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從高至低分別劃分了三檔、八檔分值,鼓勵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戶;對具有穩定居所、長期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也賦予了相應分值。

  第二類

  導向分

  包括職業***工種***、落戶地區2項指標,主要目的是鼓勵緊缺職業人員落戶,發揮在中心城區周邊地區落戶的導向作用。為了滿足本市有關行業對緊缺人才的需求,鼓勵人力資源對緊缺行業的優先滿足,對外來從業人員的職業工種,依據《天津市緊缺人才目錄》和《天津市職業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評定的緊缺程度,給予相應的導向分值。同時,為了緩解中心城區的人口壓力,對申請落戶濱海新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縣、寧河縣、薊縣和環城四區的人員賦予相應導向分值。

  第三類

  附加分

  包括投資納稅、婚姻狀況、獎項和榮譽稱號、工作年限等4項指標,主要目的是對在本市投資辦企業、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者獲得國家級獎項和榮譽稱號,為天津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設定一定的附加分值。同時,為照顧在一個單位工作穩定6年以上或者夫妻均在本市工作多年,對天津發展默默奉獻的人員,特別設定了附加分值予以政策傾斜。

  第四類

  負積分

  包括違法失信1項減分指標。其中,對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積分期間犯罪的或提供虛假資訊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積分落戶資格。

  申請辦理積分入戶流程有哪些?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積分入戶申請人必須是在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居所,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

  符合申請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由用人單位收集彙總其申請材料,於每年的1至4月和7至10月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提出積分入戶申請。

  具體辦理流程是:

  1申請申報

  由居住證持有人自願申請,經居住證持有人所在單位集中向設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市人力社保局視窗申辦積分手續。

  用人單位申請辦理居住證持有人積分入戶手續,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積分入戶申請表、本單位入戶積分申請人員名冊,以及積分入戶申請人就業證明、身份證明、學歷證明、技能水平證明、職稱證明、合法居所證明、納稅及社會保險費繳納證明、省部級以上獎項或者榮譽稱號證明、婚姻證明、體檢證明等有關材料。

  2受理申請

  積分入戶申辦視窗接到申請後,將相關資訊進行實時比對,核對無誤後予以受理,並向用人單位出具受理通知書。

  3稽核打分

  積分入戶申辦視窗受理申請後,用人單位將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負責積分稽核的各相關部門服務視窗。各相關部門根據積分入戶申辦窗口出具的受理通知,依託積分管理聯審系統,負責對申請材料的相關方面進行稽核,提出單項計分值,並加蓋公章,在規定時間內將稽核證明材料反饋用人單位。

  4彙總排名

  用人單位將各部門出具的稽核證明材料,提交積分入戶申辦視窗進行彙總。市人力社保局根據各部門稽核證明材料及評分情況,進行稽核並計算總積分,根據分值高低進行排名。

  5積分公佈

  市人力社保局將積分情況以《入戶積分通知單》的形式反饋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由用人單位領取。積分情況在天津政務網和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網站定期公佈,居住證持有人可以讓用人單位統一查閱積分情況。

  6公佈入戶名單

  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和入戶申請人積分排名,於每年6月、12月公佈積分入戶人員名單,並出具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

  7辦理入戶

  列入積分入戶人員名單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申請。用人單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在6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入戶手續。

  8親屬隨遷

  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方式辦理本市常住戶口後,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本市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規定的,可向公安機關另行申請辦理投靠親屬落戶。投靠落戶的隨遷子女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本市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

  積分指標中的社保政策有哪些?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和《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的規定,持有居住證的境內來津人員在本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居所,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期以上勞動***聘用***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按規定申請積分。

  社會保險積分的設定原則堅持維護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險權益,堅持簡便可行易操作。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既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也是對個人權益的維護。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積分按險種計分,如果積分申請人五項社會保險全部參保繳費,每滿一年可積12分。其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滿一年積4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滿一年各積2分。

  本市社會保險的發展經歷了逐步調整完善的過程,不同時期內,根據國家有關要求,既有“五項社會保險統一徵繳”的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也有為減輕境內來津工作人員參保負擔而專門設計的社會保險繳費政策。按照政策規定參加不同型別社會保險的積分可以單獨計算。比如,境內來津工作人員在用人單位曾參加本市農民工醫療工傷綜合保險的,養老保險滿一年可以積4分、醫療、工傷保險滿一年可以各積2分,三項險種滿一年共可以積8分。

  對於積分申請人蔘加社會保險繳費不足一年的,積分可按不同險種的分值計算到月後再累加。如參加積分的參保人員提供了只有3個月養老保險的繳費記錄,按照分值表的規定,參加養老保險滿一年積4分,滿一月應當計算為0.33分,參保3個月則計算為0.99分。這樣規定,既保護了職工的社會保險權益,同時計算方法簡便,操作性強。

  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哪些公共服務?

  《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居住證持有人可享受11個方面的公共服務,是保障外來常住人口合法權益,拓展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覆蓋範圍的社會管理制度。

  子女教育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由居住地的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安排就讀。

  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在本市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報名參加春季高考和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通過積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戶口後,其投靠落戶的隨遷子女可申請在本市參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

  就 業

  居住證持有人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免費享受就業資訊諮詢、求職登記、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服務。

  社會保險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享受相關待遇。

  住房保障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購買限價商品房、購買所在單位自建的經濟適用住房。

  公共衛生

  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有傳染病防治、預防接種、孕產婦和兒童保健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計劃生育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免費享受計劃生育相關技術服務。

  證照辦理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登記等車務手續;在本市申請辦理普通護照,赴港、澳、臺通行證及各類簽註;註冊工商營業執照,以技術入股或者投資等方式創辦企業。

  社群事務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有參與居住地社群事務的權利。

  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且取得戶口所在地相關選舉資格證明的,享有居住地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科技申報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向本市有關部門申報科技成果並獲認定、獎勵及資助。

  職業

  資格評定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註冊***;可以按照規定參加各類非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鑑定。

  評選表彰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參加本市有關評選表彰,並享受相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