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居住證辦理流程
瀋陽市公安局出臺了《瀋陽市公安局關於貫徹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從2016年9月12日起,瀋陽市貫徹落實《條例》的居住證制度進入全面實施階段。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下
在瀋陽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辦理材料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代辦: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辦理流程
流動人口持有關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找戶籍民警或流動人口協管員辦理。公安機關應在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給《居住證》。
辦理地點
瀋陽市各地區居委會
瀋陽各地區派出所網點
辦理時限及費用
時限:公安機關會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發給居住證
費用:首次申領免費
瀋陽居住證補辦指南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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