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反貪線索匱乏的原因及對策分析論文
針對群眾中普遍存在“問題向上反映更容易獲得解決”的心理,基層反貪部門要加大案件管轄相關法律知識的普及工作。可以定期組織專門的宣傳隊伍,深入社群、關企業、機、學校等場所,開展案件管轄法律知識宣傳,讓群眾瞭解案件管轄的有關規定,從而使群眾在舉報時選擇正確部門。以下是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基層反貪線索匱乏的原因及對策分析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基層反貪線索匱乏的原因及對策分析 全文如下:
【摘要】案件線索是開展反貪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在當前的基層反貪工作中,普遍存在著線索少,發現難,成案率低的問題。本文試圖通過解析當前基層反貪線索匱乏的原因,並立足基層反貪工作的實際,從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角度提出對策,從而為解決基層反貪線索匱乏這一突出問題建言獻策。
【關鍵詞】基層反貪; 線索匱乏; 原因; 對策。
近年來,在黨中央“有案必查,有腐必反”,“老虎”、“蒼蠅”一起打,既突出查辦大案要案,又注意查辦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這一反腐倡廉方針的指導下,基層反貪工作不論是在查處案件的規模數量上,還是在社會影響上,都取得了較大進展。但我們應當清醒的認識到,我國基層反貪工作仍然面臨著一系列突出問題。作為一名基層反貪幹警,有感於自己的工作實踐,筆者認為,線索少,發現難,成案率低在這諸多問題中顯得尤為突出,它已經成為制約基層反貪工作發展的一個瓶頸,嚴重影響了基層反貪工作的成效和持續開展。
一、當前基層反貪線索匱乏的原因。
找出原因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結合基層反貪工作實踐,筆者認為造成當前基層反貪線索匱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 貪汙賄賂案件本身具有隱蔽性特點。
貪汙賄賂犯罪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為謀取一己私利而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其本身具有隱蔽性的特點,主要體現以下在兩個方面:
一是犯罪手段的隱蔽性。貪汙賄賂犯罪的實施者大多是具有一定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他們本身具有主管、管理、經手公共財物的職責,這就為其實施犯罪創造了便利條件。同時,他們在實施犯罪前都會經過精心的預謀和策劃,通常會對犯罪手法進行精心設計,對犯罪後果進行偽裝、掩蓋,以逃避偵查打擊。
二是侵害物件的隱蔽性。貪汙賄賂犯罪侵害的物件是國家或單位而不是具體的個人,這是其與一般刑事犯罪以個體為侵害物件的顯著不同。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很少人能意識到貪汙賄賂犯罪侵害的是自身權益。因此也就很難積極主動的來檢舉、揭發這類犯罪。上述這些無疑都增加了貪汙賄賂犯罪被發現的難度,從而在客觀上影響了基層反貪線索的獲取。
***二*** 案件線索來源、渠道較為單一。
在當前的基層反貪工作中,群眾來信舉報仍然是反貪部門獲取線索的主要來源和渠道。反貪部門缺少和公安、信訪、銀行、稅務、審計等部門的資訊聯動,造成案件線索移送渠道不暢,反貪線索流失的情況。
此外,在當前網路資訊化背景下,反貪線索還是主要依靠群眾來信舉報的方式,沒有充分運用網路資訊化中如***、微博、微信等在反腐宣傳和線索收集中的作用,導致線索獲取渠道較為單一。
***三*** 就案辦案,缺乏深挖窩、串案意識。
反貪實踐中,很多辦案人員在獲得一個案件線索後,便急迫地啟動案件的初查工作。待初查結束後,為儘快突破嫌疑物件,辦案人員往往僅針已經獲得的線索和嫌疑物件本身問題而採取審問和相應偵查措施。這樣的一種辦案思維和辦案方式完全停留在就案辦案的層面,缺乏對案件線索系統性、整體性、長遠性的經營。殊不知當前腐敗案件的發生具有群體性、行業性等特點。在案件查辦中缺乏深挖窩、串案意識,已經與當前的反貪工作形勢不相適應了。其結果必然導致案件線索匱乏,辦案效率低下。
***四*** 辦案人員“等、靠、要”思想嚴重。
在基層反貪工作中,“等、靠、要”的情況非常普遍。案件線索很少是由辦案人員去主動收集、獲得的。其原因一方面是主觀上我們的辦案人員缺乏從日常工作、生活中收集案件線索的意識; 另一方面是客觀上我們的基層辦案人員缺少必要的、系統有效的業務培訓,收集、整理、分析線索的能力較為欠缺,因此也就難以從日常生活、新聞媒體、其他部門等的海量資訊中獲取對反貪辦案有用的案件線索。這一“等、靠、要”的被動收集線索的模式是造成基層反貪線索匱乏的重要原因。
***五*** 舉報人更傾向於向上級反映問題。
舉報人在反映問題時,往往考慮更多的是向哪個部門反映更容易解決問題,而很少從違法犯罪管轄的角度考慮。受傳統的“越往上,越重視,問題越容易解決”認識的影響,舉報人在掌握到一些貪汙賄賂犯罪線索後,更傾向於向上級機關反映問題。每年基層反貪部門辦理的相當數量的案件,都是上級紀檢檢察機關移送交辦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層反貪部門線索的獲取。
二、當前基層反貪線索匱乏的對策。
線索是案件的生命線。如何解決當前基層反貪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線索少,發現難,成案率低這一突出問題,已經成為我們提高辦案成效,推動反貪工作發展首要解決的問題。
***一*** 加大反腐宣傳力度,廣泛發動群眾檢舉、揭發。
俗話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貪汙腐敗分子生活在人民群眾之中。對於他們的違法犯罪活動,人民群眾有著最直接的感受。因此,人民群眾是我們反貪工作的力量源泉。依靠人民群眾,打一場反腐的人民戰爭是我們開展反貪工作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同時也是反貪工作取得勝利的根本保障。對此,基層反貪部門要加大反腐宣傳力度,讓人民群眾認識到腐敗不僅是對國家利益的損害,同時也是對每個個體自身權益的侵犯,從而增強群眾在反腐倡廉運動中的主人翁意識,廣泛發動群眾積極檢舉、揭發身邊的貪汙腐敗問題。同時辦案人員要對群眾的檢舉、揭發做出積極迴應,用實際工作取得群眾對反貪工作的信任和支援。
***二*** 加強部門聯動,發揮網路作用,多來源、多渠道收集線索。
當前,腐敗案件已經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為更好的揭露和打擊腐敗,基層反貪部門需要加強同公安、信訪、稅務、工商、銀行、審計等部門之間的資訊聯動,搭建資訊交流、共享平臺,可以通過設立專線、派專人走訪、舉辦座談會等方式,定期與其他部門就案件資訊進行聯絡、溝通,暢通案件資訊移送渠道,確保有關部門發現案件線索後能夠及時、有效地移送反貪部門。同時,網路監督已經成為當前發現和打擊腐敗的新利器。近些年,不少腐敗分子都是首先被網路曝光,然後紀檢、檢察機關介入而被查處的。因此,作為基層反貪部門要充分發揮網路在收集案件線索中的作用,暢通網路舉報渠道,如設立專門的舉報網站,利用QQ、微博、微信等現代交流通訊技術,多渠道收集案件線索。
***三*** 轉變辦案思路,深挖窩案串案。
當前,腐敗案件已經向縱深發展。對腐敗案件的查處,也已經由過去的對個案的查辦發展到深挖窩案串案。為適應這一新形勢的要求,解決當前基層反貪線索匱乏的問題,辦案人員必須摒棄以往就案辦案的思路。要堅持“系統抓,抓系統”的工作方法,掌握不同行業系統腐敗案件發生的規律,對每一線索深挖細查,找準切入點和突破口,由個案向類案擴充套件,力爭查辦一案、挖出一窩、帶出一串。這樣不僅能夠擴大辦案成效,而且能夠有效解決當前基層反貪工作中突出存在的線索匱乏問題。
以我院查處的一起國企老總受賄案為例,在該案件基本事實查清以後,辦案人員並未鳴金收兵,而是深入分析案件線索,同時結合以往辦理過的同類型案件,認為有關行賄人必然存在向該企業其他人員行賄的犯罪事實。為抓住戰機,擴大戰果,辦案人員加大辦案力量,乘勝追擊,最終牽出了其他八人共七件的行受賄窩案串案。實踐證明,深挖窩案串案是擴大案件線索,開闢反貪辦案新戰場的有效途徑。
***四*** 提升業務素質,增強自行發現線索能力。
過去那種“等、靠、要”是一種被動的線索收集方式。它過分依賴外部,在外部線索不充足的情況下,往往使我們的反貪工作陷入被動。基層反貪部門應從提升辦案人員業務素質出發,使他們樹立起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發現案件線索的意識,增強反貪部門自行發現線索的能力,使反貪部門牢牢把握住反貪工作的主動權。為此,基層反貪部門要定期對有關辦案人員進行法律知識、搜查取證技巧、財務會計知識、審計知識等業務知識的培訓,增強辦案人員自行發現線索的職業敏感性和業務能力。作為辦案人員,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也要做一個有心人,能夠積極主動的同各行各業的從業人員進行接觸,多關注電視、報紙、網路等新聞媒體,從人們的街談巷議中,從新聞媒體海量的資訊中發現案件線索。
***五*** 普及舉報知識,加大辦案力度,以實際成績取信於群眾。
針對群眾中普遍存在“問題向上反映更容易獲得解決”的心理,基層反貪部門要加大案件管轄相關法律知識的普及工作。可以定期組織專門的宣傳隊伍,深入社群、關企業、機、學校等場所,開展案件管轄法律知識宣傳,讓群眾瞭解案件管轄的有關規定,從而使群眾在舉報時選擇正確部門。此外,基層反貪部門要加大反貪力度,集中力量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群眾反映強烈的貪汙腐敗問題。同時要加大向群眾宣傳我們的反貪成果,擴大基層反貪部門在群眾中的影響力,以實際成績取信於群眾,獲得群眾對基層反貪的信任和支援。
三、結語。
反腐敗鬥爭,是一項長期性、艱鉅性、複雜性的工程。基層反貪部門一直處於反貪的前線,是反貪工作的排頭兵,其地位舉足輕重。實踐證明,基層反貪工作開展的好,我國反貪工作就能取得較大的成績。反之就會影響到我國反貪工作的成效。
但我們應該看到,我國基層反貪工作在發展中還面臨著諸多問題。本文所探討的反貪線索匱乏問題是其中一個比較突出和棘手的問題。它已經影響到基層反貪工作的持續開展。作為辦案人員要高度重視,從基層反貪工作實際出發,採取相應的對策,解決當前存在的這一問題,從而開創基層反貪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