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概論論文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社會保障制度在實踐發展過程中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時也面臨著新的挑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對我國社會保障現狀的分析及指標的分析

  社會保障水平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關鍵要素之一,對於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與執行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適度的社會保障水平,對於國民經濟、社會和社會保障自身的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本文將通過對我國社會保障現狀的分析及指標的分析,來評價中國當前的社會保障水平。

  一、社會保障水平及指標

  社會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時期內一國或地區社會成員享受社會保障的高低程度。西方國家一般把社會保障總支出佔GDP的比重作為衡量社會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標。其中,社會保障支出總額是指一定時期內一國或地區實際支出的各種社會保障費用總和。社會保障支出總額佔GDP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國或地區的經濟資源用於提高居民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的程度。

  判斷社會保障水平適度與否的標準不是單一的,需要考慮的因素有:社會保障制度是否保證了公民具有一定的經濟生活水平並能抵禦不可抗拒的社會風險;社會保障支出是否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是否與社會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適應;社會保障結構是否與國民經濟產業佈局相適應;社會保障水平是否有助於促進就業與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的形成;等等。

  二、我國社會保障水平適度性分析

  ***一***國內學者對於我國社會保障水平的研究

  長期以來,我國的社會保障實行分散化管理,社會保障水平的統計缺乏規範的指標體系,不同專家對我國社會保障水平的推算也不盡一致。以1994年為例,鄭功成教授推算該年社會保障水平為7.13%,加上其他未統計因素,社會保障水平為10%~12%;穆懷中教授的小口徑推算為5.09%,中口徑***含住宅投資***為11.53%,大口徑***含住宅投資和價格補貼***高達12.73%。根據穆懷中教授的推算,儘管我國人均GDP低於西方工業化國家20世紀60年代的水平,但我國中口徑***含住宅投資但不包括價格補貼的社會保障費用總額***的社會保障水平與它們60年代的水平並不遜色。

  ***二***我國社會保障水平的國際比較研究

  以發達市場經濟的國家為參照,普遍認為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障水平偏低。比如,1991年,瑞典、英國、美國社會保障支出佔中央財政支出的比重分別為5***%、31.8%、28.7%。而我國2001年社會保障支出佔中央財政支出的比重僅為8.34%。

  與我國人均GDP接近的國家進行比較,2002年,我國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當年社會保障支出佔GDP的比重是5.47%。而與我國人均GDP接近的國家,如玻利維亞、哈薩克、俄羅斯等國,社會保障支出佔GDP的比重依次為5.5%、8.49%、9.55%。因此,我國社會保障水平既不顯得過高,也不顯得過低。

  ***三***城鄉社會保障水平比較分析

  由於我國長期實行城鄉二元社會結構,城鎮幾乎形成了一個相對獨立的系統,存在著類似於西方發達國家的福利制度,享受以高就業、高補貼、低收入為特徵的、相對完善的社會保障服務;而農村居民僅擁有建立在農村集體經濟基礎上的以社會救濟、“五保戶”供養和合作醫療為核心的社會保障,並未能享受到真正現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存在著水平偏低的社會保障,一定程度上,城鎮較高水平的社會保障是以犧牲農村的保障水平為代價的。在城鄉之間,我國城鄉居民享受到的社會保障待遇差別極大。比如1994、2001年城市人均社會保障費用支出是農村的100倍多。

  總的來說,對於目前我國社會保障水平適度與否的判斷,並不是一個非此即彼的問題,而是過高與過低並存,存在著結構性矛盾,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  三、保持我國社會保障水平適度的建議

  ***一***正確處理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的關係

  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這是我們總結了許多國家特別是福利國家的經驗教訓所得出的一個正確結論。但是,到底什麼樣的社會保障水平是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社會保障支出必須依賴經濟發展,但並非任何意義上的福利支出都會削弱或阻礙經濟增長。 某種意義上的福利支出可能帶來經濟增長,或為經濟增長創造前提條件。目前,我國尚處於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階段,社會保障支出佔GDP的比例本來很低,加之在改革不斷深入的過程中,難免回出現失業率上升之類的問題,因此,一定時期內社會保障支出增長是應該的。建議我國在目前階段,適當增加社會保障支出佔GDP的比例,這不但會為經濟增長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還可能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動力,要辨證地看待福利支出與經濟增長的關係。總之,存在著這樣一種良性迴圈:隨著經濟發展適度增加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得大多數人創造更多的發展機會,可以贏得經濟和社會更加健康、協調、更可持續的發展。

  ***二***提高社會保障支出佔GDP的比重

  目前我國社會保障支出佔中央財政支出的比重僅為8.34%,與發達國家相比有較大差距,這種財政支出結構是不合理的。因此,要發揮財政在籌集社會保險資金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提高財政支出中社會保障支出的比重,建立穩定的財政對社會保障支出的投入機制。各級財政超收的增量除用於法定的支出外,其餘應主要用於充實社會保險基金。與此同時,要防止社會保障支出水平過高於GDP的增長,出現福利國家危機。因此,除了建立GDP對社會保障支出的正常支援機制,還要建立二者的動態彈性機制,使社會保障支出隨著GDP的增長動態變化,但處於適度區域內。

  ***三***加快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當前農村要以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為重點和基礎,全面推進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將社會化養老措施與家庭養老相結合,由政府出面理順農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體制,使老年人的生活質量不斷得到提高。當然,不同地區社會保障的標準、社會保障模式也應有所不同,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的情況,形成層次分明,標準不同的社會保障制度。經濟發達地區保障程度高一些,欠發達地區保障程度低一些。財政要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支援力度,改變以前重城市、輕農村的狀況,提高財政對農村的社會保障補助支出。

  ***四***改革城鎮社會保障制度

  改革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制度,堅持“有升、有降”的方針。取消一些不合理、過高的福利專案,改革工資制度,實行工資貨幣化;改革一些壟斷性部門的福利制度,降低其社會保障水平;增加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投入,增加對城市低保戶、無勞動能力者等弱勢群體的投入,保證其過上有人格尊嚴的生活;繼續完善城鎮基本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保證公民能抵禦不可抗拒的社會風險。總之,把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水平控制到與當前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階段,既達到了保障目的,又把水平控制到一個合理適度的水平。

  參考文獻

  [1]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鑑[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3

  範文二:淺談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

  論文關鍵詞:建立 中國特色 社會保障制度

  論文摘要:社會保障是現代化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我國必須儘快建立有利於生產要素合理配置,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

  社會保障制度從其萌芽到成熟是同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成熟密切相關的。它最初萌芽於1834年英國的***新濟貧法***,最早出現在1935年美國頒佈的《社會保障法》中。二戰中被國際勞工組織接受,也被許多國家廣泛使用,二戰後日益發展走向成熟。

  所謂社會保障***SocialSecurity***原意是社會安全。它是國家政府的專業機構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對由年老、疾病、生育、傷殘、死亡、失業及災難發生而使生存發生困難的社會成員,給予物質上的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要的一系列有組織的措施、制度和事業的總稱。它屬於分配範疇,是社會、政治、經濟協調發展的基礎,是社會安定的穩定機制和調節機制。其功能:

  ***1***穩定社會經濟生活的功能。***2***促進經濟增長的功能。***3***促進生產要素合理配置的功能。社會保障包含的內容十分廣泛,一般分為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和優撫安置四部分;此外,還有社會互助和個人儲蓄積累保障;其中社會福利是最高綱領。優撫安置是一種特殊的社會保障形式。

  社會主義從理論變為實踐已走過近百年的歷程。我國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就模仿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前蘇聯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模式,建立起中國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1951年政務院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障法條例>形成與中國“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它實質是一種“國家保障”,“企業保險”。它保障職工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安定,推動經濟的順利發展,發揮了積極和有效的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發展和世界格局的變化,中國面臨嚴峻考驗。過去的社會保障制度:***1***覆蓋面小,實行範圍狹窄;***2***社會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3***國家和企業包攬過多,經濟負擔沉重,職工的社會保險意識淡薄;***4***基金管理不規範;***5***立法滯後等。這些問題解決不好就會激化社會矛盾,這點已被西方發達國家的早期階段的教訓所證實,我國不能重蹈覆轍。中國共產黨毅然領導著一個擁有l3億人口,人均資源相對短缺,地區發展不平衡,經濟文化水平比較低。有著兩千多年封建歷史的國家走上了改革開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路,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

  1改革社會保險制度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是國家政府機關根據有關規定,為那些由於年老、疾病、生育、工傷、傷殘、死亡、失業等原因而造成正常謀生能力中斷或永久性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和社會服務的一種社會保障鎊j度。它具有社會性、強制性、福利性、互濟性。它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我國首先改革和完善了養老保險制度,2O世紀50棚年代建立的企業保險已不能適應現實情況和企業改革的需要。1991年國務院頒佈了《關於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1995年提出養老保險的目標和任務,1997年制定出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統一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到20世紀末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運用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權力與義務相對應: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但中國人口老齡化,事業單位、公務員退休金高,給養老金體系造成巨大壓力,造成我國面臨新的養老金短缺問題,亟需解決。

  其次建立失業保險制度。失業保險是我國新增的一項社會保險內容,建國初期“計劃經濟”體制下職工一旦就業就沒有失業之慮。但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益完善和經濟調整深入以及加入WTO面對激烈的國際競爭的新背景,失業率呈上升趨勢。1985年為238萬人,1997年增到600多萬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2002年達到2600多萬人,所以迫切需要建立失業保險制度。1996年國務院頒佈《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我國首次建立失業保險制度。1999年國務院頒佈《失業保險條例》,初步形成了—個基本的政策法規體系,但仍需進一步完善。再次,改革醫療保險制度,建國初期的公費醫療規定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明顯不適應,“九五”期間,我國加快了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社會保險、社會互助、個人儲蓄保障相結合的多層次醫療保險制度,擴大醫保覆蓋面,目前已覆蓋4000萬人,不僅城鎮各類企業職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也在逐步擴大,消滅農民因疾病造成新的貧困,使醫療保險制度執行逐步規模化。

  2保障社會救濟

  社會救濟是社會安定的保障措施,是維繫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補充,是最低層次的保障。它通過救災、扶貧等手段,保證救濟物件能達到最低生活水平。1993年上海市民政局在全國率先建立開展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工作,1994年第十次全國民政工作會議上正式提出構建社會救助體系,1997年覆蓋面佔全國城市總數的50%,1998年達到92%,1999年1O月國務院頒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正式宣告了所有城市居民當共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險標準時,都有權利從政府獲得救助,初步實現了“應保盡保”,保障了人民利益,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經濟發展。

  3提高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是社會保障的最高綱領,是國家或社會通過舉辦和建立包括義務教育,公共醫療,衛生設施以及公共住房,財政補貼和生活補助等各種福利設施和各種補貼制度。旨在為社會成員提高一定的生活水平。它是福利國家的產物,系由福利國家演化而來的,瑞典與英國是最典型的福利國家。中國過去的福利制度已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首先要改變觀念與福利結構,其次改變住房福利與教育福利,逐步走向房租補貼,公積金住宅私有等形式,九年義務教育城鄉普及,高等教育市場化。民間力量也介入福利領域,為新型福利制度確立了基礎,打開了局面。

  4做好優撫安置工作,發展社會互助、保障體系

  優撫安置是一種特殊的社會保障形式,新中國開展的比較早,優撫保障代表了一種國家意志,體現了政府行為,具有強制性。我國‘憲法》,《兵役法》,《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等都有明文規定,確保優撫物件生活水平高於當地社會成員平均生活水平,這是國家對國家與社會的有功之臣所作犧牲和貢獻的補償和褒揚。我國經過50多年不斷的探索和實踐,如今已形成了標準有別、層次不同、專案齊全的優撫安置保障制度。但由於優撫物件有的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國家負擔很重,急需探索·條依靠社會力量來共同做好優撫工作的新路子。開展社會互助,實物互助、借貸或補償工的互助形式。外國社會互助保障的發展與成功經驗值得我國借鑑。

  總之,中國要建設—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對此,必須有—個清醒的認識。中國還處在前工業化發展階段,在經濟發展水平和管理水平很低的情況下,只能根據可能逐步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不能求全責備。因為社會保障制度雖然經歷近百年的歷史,但各項保障專案依然僅在一部分市場經濟國家建立,如全球僅三分之一的國家建立了失業保險,僅二分之一的國家引入了醫療保險,美國醫療保險只覆蓋65歲以上老年群體,所以具有中國特色的,符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保障體系還需要全體中國13億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逐步形成。讓我們每個公民為大力發展社會保障制度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