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社會保障的毛概論文
從狹義的角度來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涉及的是人與社會的關係問題,即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組織之間、社會組織與社會組織之間的和諧問題。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論社會保障制度》
摘 要:作為我國民心工程之一,社會保障制度是指以國家作為制度制定主體、以政府作為管理主體,並以相應的法律作為主要依據,並在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障基金支援的基礎上,通過對國民收入進行二次分配,對暫時或永久性失去勞動力以及受不同因素影響而導致生活困難社會公民予以相應的物質幫助並保障公民最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項制度。社會保障體系的完整性和科學性不僅關係著公民自身的基本生活情況,而且對於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也具有重要作用。
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 社會保險 社會保障基金
作者簡介:盧朝霞,三門峽澠池縣人社局就業辦,研究方向:就業。
中圖分類號:D920.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5***01-032-02
充分認識社會保障制度、完善和發展社會保障制度對於保障和救助社會弱勢群體、增進全體社會成員的物質和文化福利、推動經濟持續協調發展、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建設和諧小康社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下面結合學習和工作實踐,淺談一下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
一、社會保障制度的淵源
19世紀末,社會保障制度於歐洲誕生,而1601年英國頒佈並實施的《濟貧法》則標誌著國家開始對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視,也為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產生打下了良好基礎。對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進行分析可知,社會保險是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關鍵所在。如德國政府頒佈的《工傷事故》和《疾病社會保險法》等均為社會保險類的法律,而德國也因此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建立起完善社會保險體系的國家。美國於1935年出臺並實施的《社會保障法》標誌著現代社會保障制度開始形成並被國家所重視。中國對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視以及社會保障制度相關法律的出臺始於1951年,《勞動保險條例》的出臺標誌著我國將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工作提升到了關係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戰略中來。經過60餘年的發展,社會保障體系在我國已彰顯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成為保障民生、推動社會發展的一項社會工程。
二、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
所謂社會保障制度是指,國家通過制定相關法律而出臺的一系列社會保險、社會救助以及社會補貼制度的總稱,主要包括了以社會保險為核心的社會福利、社會救濟以及社會救助和社會優撫及社會住房保障等內容。其根本原則就是社會公平;基本特徵是公平性、普遍性、法制性和互濟性。根據社會保障制度的定義可知,其作用為,為全體社會承運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尤其是對公民處於年老、疾病、失業以及死亡、遭遇災害等情況是予以相應的生活保障。
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同時,聯合國《人權宣言》明確規定:“作為全世界社會成員的一分子,每個社會公民均具有享受社會保障和受他人尊重及人格自由發展所需的經濟、文化及社會方面的權利”。所以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使公民享受教育、健康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權利。社會保障制度對全社會每名成員來說,都有是機會均等的,每個公民機會均等的獲得社會保障,有利於保障公民個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同時,又能使弱勢群體和貧困人口得到及時的社會救助,使他們擺脫“貧困陷阱”,避免形成惡性迴圈。此外,通過收入再分配,社會保障制度可以縮減國家各地區及其公民的貧富差距,進而為緩解相關社會矛盾,並促進社會穩定發展提供良好的內部保障。
三、社會保障制度目前在我國的執行現狀
一是社會保障覆蓋率較低。就當前國內的社會保險制度而言,其所涉及內容最多、最廣的為社會公民的基本養老保險,而對於參與該制度的社會公民進行分析可知,公民型別大都為城鎮職工、以及事業單位人員和和農村60歲以上的老人。隨著新型合作醫療在農村地區迅速擴充套件,目前,廣大農民雖被納入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範圍,社會保障專案較窄,僅有低保、農村醫療合作、五保救濟金等,這些專案適用物件較窄,有的僅限於個別群體。對於我國而言,存有相當大一部分的農民工以及鄉鎮企業職工和鄉村地區農民並不能參與到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當中,加之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兩極分化趨勢嚴重,主要表現在目前的醫療保障補償水平無法抵消迅速增長的醫療費用。受上述方面影響,我國仍存有半數以上人口未得到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醫療保障,而對於已經獲得醫療保障的社會公民而言,且醫療保障也長期處於較低水平。
二是國家財政對社會保障支出力度不夠。我國原有的社會保障制度基本上依靠政府財政出錢,但與其他國家相比還存在著明顯的差距。據相關部門統計,截止到2004年,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財政支出為3440.26億元,在國民經濟總值中僅佔2.15%。對社會保障制度在國際的發展來看,發達國家市場經濟的社會公共財政體系中,國家勇於社會保障方面的資金支出是各發達國家政府最為主要的支出專案,且社會保障制度工作在世界範圍內各國的平均支出一般佔國家GDP總量的20%左右。由此可見,我國用於社會保障體系及制度建設方面的財政支出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即國家財力的制約是造成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社會化程度偏低的主要原因。
三是就業與保障矛盾突出。近年來,我國經濟水平的提高使得國內新增就業人口的比例呈現出逐年上升的變化趨勢,無論從國家財力還是現有的各類企業***國企、私企、外企***對新增就業人員的容量來分析,國家均無法長期且穩定地解決社會就業這一普遍問題。而我國所採取的各項措施也只是針對就業壓力單方面的問題而制定的,併為從根本上剞劂長期的社會人口就業問題。此外,低收入水平或生活困難人員的生老病死均由國家以及地方政府承擔無疑為職工所在單位,甚至是整個國家帶來了較大的經濟負擔。
四是社會保障所需資金來源單一。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得以實施的資金進行分析可知,其來源主要是國家的財政撥款,而個人在此方面的經濟支出則只佔一小部分的比例,並不具備與收入方式相對應的收入來源,加之缺乏社會保障資金支出佔總財政支出的界限,使得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的過程中出現了非規範化與非基金化的諸多問題。上述問題的存在將會對社會保障支出的穩定性產生較大影響,尤其對於災害年來講,由於國家財政收入減少,但為了應對災害並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相應的社會保障支出又需增加,進而使國家面臨了較大的困境,在阻礙了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的同時,也無法為人們提供更好的社會保障。
五是社會保障基金使用的社會化程度低。目前,我國社會保障的經費支出基本上採取無償供給、單純投入的方式,沒有構成在特定的市場經濟下實現基金的保值和增值的管理體制與合理的資金運營方法,且對保險業自身在保險基金和保值增值方面的作用產生了較大忽視。此外,與救助物件的生產經營相比,社會保障基金的使用更加側重於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方面,嚴重降低了社會保障基金的使用率。
六是社會保障的管理機制不夠健全。就現階段而言,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執行是以各部門對社會保障專案的分類實施與管理為基礎的,由於各部門對於社會保障執行機制均有各自的標準,使相關管理工作難以協調。這種“政出多門”的管理體制,造成了許多弊端,使得地區、部門、單位之間負擔不同,待遇的差異也比較大,出現問題相互推諉扯皮,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社會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
四、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與發展
一是要擴大社會保障的主要專案和覆蓋面。完善當前已有的社會保障制度,並將當前社會保障制度中有所缺失的內容進行及時補充和完善,確保社會保障制度本身可以涵蓋更多的有關社會公民自身利益的內容。在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方面,未來仍然應以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為基礎,進而以此為中心,開展對農民以及其他社會成員的社會保障工作。一方面,需要加強對基本養老保險與事業保險的重視,將其提升到關係社會保障制度完善工作的戰略高度上來。另一方面,加大對社會救濟以及社會安撫方面的工作力度,並適當擴大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險範圍。
二是要加大對社會保障工作的投資力度。合理且科學地優化政府財政支出的結構,並在建立起與地方經濟向配套的社會保障的的預算制度後,加大對社會保障基金的投入力度。此外,建立財政轉移的支付制度,即中央***政府***對地方予以適當的社會保障補助,從而確保社會保障基金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對個人。政府以及企業多方的供貸責任進行系統說明,從而為保障社會保值基金得以順利收繳以及科學支付和規範運營打下良好基礎。
三是要充分解決就業與保障的矛盾。要充分完善當前的就業機制,出臺相應的就業政策,緩解就業壓力。需要對當前一段時間內新增的社會群體進行分析,進而根據特定社會群體的特點制定出與其自身生活情況或發展狀況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安置辦法,並將業下崗支歐冠的基本生活費用與其事業保險相結合,從而使企業下崗職工優先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並逐步轉向受失業保險的社會保障體系。而對於無法享受養老和失業保險的企業員工,則可將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體系當中,以保障其生活。
四是要積極拓展社會保障所需資金的來源。加大對商業保險補充作用的發揮力度,加強對商業保險的開發和完善,並在完善人壽保險、不愁人身意外保險等險種的基礎上,為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儘管商業保險同社會保障制度不同,且是企業的特定經濟行為,但卻與社會保障制度具有相同之處,具體體現在損失補償與生活保障方面。特別需要提及的是,由於商業保險的投保具有較強的靈活性,且具有“多投多受益”的特點,因此,其可以較好地滿足人民更多的社會需求。在彌補了政府社會保障資金不足的同時,也提高了社會保障的整體水平。此外,相關社會組織與服務機構也需要投入到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當中,並充分發揮其在社會救助以及慈善事業方面的作用。
五是加強社保基金的籌集和監管。建立健全的社會保險基金的管控和監督制度,不斷完善該部分基金的保值增值服務,從而對社會參保成員繳納相關費用進行正確且積極地引導。通過加大對社會保險制度的宣傳力度,進而發揮捐贈和救助等社會保障基金的集資方法的作用。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份額。同時,通過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提升社保基金的統籌層次,從整體上提高對社保基金的監管力度,並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基金管理和分配措施,從而以更加科學的執行方式提高基金的利用效率。
六是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統一的企業和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真正統一的社會基本保障支付標準、專案和範圍,真正實行省級統籌、全額收繳和社會化發放。對中央一級各級地方政府在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執行過程中的任務和責任進行進一步明確,並始終堅持由中央制定統一且規範的社會保障制度,由地方政府負責工作實施的社會保障體系執行機制。同時,要運用資訊化技術手段,建立統一的、覆蓋全國的社會保障網路。社會保障資金的繳納、記錄、核算、支付以及查詢服務,都要納入計算機管理系統,逐步實現全國聯網,進而建立起具有較強功能和較寬覆蓋面且規範化程度較高的社會保障資訊網路。
總之,社會保障問題已成為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只要我們充分認識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並從人民利益的角度出發,對其最為關心的利益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全面落實和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工作,不斷擴大其覆蓋面,我國社會保障工作一定會迎來一個嶄新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