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論文
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是當代各國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保障立法模式的研究作為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一部分,顯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科學發展觀中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摘要】科學發展觀中蘊含著豐富的社會保障思想,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具有巨大的指導意義。近年來,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我國社會保障事業取得了巨大成績,但仍存在參保率較低,發展水平不平衡,法律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範,服務效率低等一系列問題。因此,要想更好地發展我國社會保障事業,推動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就必須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險參保率,積極推進城鄉社會保障統籌發展,完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提升社會保障管理和服務水平。
【關鍵詞】科學發展觀;社會保障體系;城鄉統籌
社會保障是和諧之基,我國曆屆黨和國家領導人必然要對社會保障做出重要的推動舉措,其提出的大政方針中蘊含著豐富的社會保障思想。前國家主席胡錦濤同志提出的科學發展觀對指導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本文在眾多學者研究基礎之上進一步探究科學發展觀中所蘊含著的社會保障思想,總結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我國社會保障事業所取得的成就,分析當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思考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對策。
1.科學發展觀中的社會保障思想
1.1“發展為第一要義”提升了對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認識
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是發展,而社會保障是“國家或社會依法建立的、具有經濟福利性的國民生活保障和社會穩定系統”[1]10,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國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從而實現更好的發展。經濟發展是波浪式的,有繁榮就會有低潮。當經濟處於低潮時期時,社會保障事業通過向失業者提供相關保障,保證他們收入的穩定,可以在相當程度上確保國民的購買力沒有太大波動,從而喚醒社會的有效需求,最終促進經濟的加快復甦。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過程中,只有不斷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才能確保發展作為“第一要義”的實現。
1.2“以人為本”確定了社會保障的價值取向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以人為本”在社會保障的理念中有兩層含義,一是應當以“人”為保障的主體,這裡的“人”通常是指以勞動者為代表的廣大人民群眾。二是應當使全體社會成員都能夠普遍受益、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構建並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促使人民群眾更好地生活。以人為本的社會保障需要做到以下幾點:第一,要提高人民群眾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解決生存危機;第二,要完善和豐富社會保障內容,賦予社會保障更多功能;第三,要加快消除地區間、城鄉間、不同社會群體間社會保障的不公平,促進社會保障統籌發展。目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已基本解決人民群眾的生存問題,但在養老、就業、醫療、教育等方面與人民群眾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城鄉社會保障也存在著割據發展等問題。
1.3“全面協調可持續”表明了社會保障發展的基本要求
為解除人民群眾的後顧之憂,社會保障必須具有長期發展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這就要求我們不斷探索社會保障體系自身的發展規律,充分發揮社會保障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社會發展動力、協調社會各群體間矛盾的作用,建立健全有利於社會保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引導人們對社會保障制度發展方向和待遇水平形成合理的預期[2]168。因此,實現社會保障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必須既堅持立足當前,著眼未來,又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全面推進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
1.4“統籌兼顧”指出了社會保障建設的路徑和方法
作為科學發展觀的根本方法,“統籌兼顧”既能夠保證科學發展觀得到有效地落實,又能夠推動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不斷髮展完善。這就要求我們在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既要統籌好政府、社會和個人的關係,也要統籌好城鄉間和地區間平衡,還要統籌兼顧到社會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水平,推動社會保障這個“調節器”和“穩定器”更好地實現社會公平。當然,由於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水平總體比較低,城鄉間和地區間發展有一定差距,發展社會保障的經濟基礎仍然比較薄弱,統籌兼顧的難度依然較大[2]168。近年來,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我國社會保障事業取得了巨大成績,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已經基本形成,如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基本成型,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日趨成熟,其他社會群體的社會保障制度也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雖然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成就令人鼓舞,但其中暴露出的問題也同樣令人深思。
2.當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2.1參保率較低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這就意味著全體社會成員都應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成果,但是當前我國社會保險的參保率卻比較低。如:廣大的農民工群體,他們雖然在城市工作,但是卻不享有城市居民的相關社會保險,如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等;由於中小企業從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不提倡其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甚至想方設法阻止員工參加各種社會保險,這就導致了中小企業職工的參保率較低;由於部分社會成員缺乏對社會保險的理性認識,未從長期利益出發,認為參保會導致當期收入的降低而不願意參保,所以社會公眾的參保意識淡薄也是造成我國社會保險參保率一直難以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2.2發展水平不平衡
由於城鄉二元體制因素的長期存在和財政供給的不平衡,城鎮職工和居民社會保障走的比較靠前,而農村地區的社會保障最近幾年才剛剛步入正軌,造成了城鄉之間社會保障發展不平衡問題。同時,不同群體之間的社會保障發展水平也存在巨大差異,最為突出的就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工作人員與普通職工和居民之間在養老保障上的差異,前者退休之後都有高額的退休金養老,而普通民眾的養老基本上只能依靠自己和家庭。
2.3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進入全面改革和發展階段,尤其是十七大以來我國逐步修改並完善了社會保障的法律條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但是,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仍存在立法工作滯後、立法層次低、立法體系不健全、法律監管和實施機制薄弱等主要問題,不能為社會保障方面出現的問題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支援,與適應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不斷的進行改革和完善[3]41。
2.4管理不規範,服務效率低
在實踐中,我國社會保障工作存在管理不規範,服務效率低的問題,主要表現為:
第一,社會保障行政機構雖歷經改革,但始終沒有建立一個能夠統管“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的行政機構,以致我國社會保障呈現政出多門、多頭管理的現象。例如,人社部管理社會保險;民政部管理社會救助、社會福利;衛生部管理農村合作醫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管理住房公積金和保障性住房[4]13。政出多門、多頭管理不僅不利於統籌規劃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而且造成了我國社會保障管理工作成本高、效率低。
第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與經辦機構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政事不分關係不順問題,這就影響了管理的專業化水平,降低了管理的服務效率。
第三,社會保障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主管社會保障的行政部門既是規則的制定者,同時也是規則的監督者,從而造成社會保障缺乏有效的監督制衡機制。
3.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對策思考
3.1提高社會保險參保率
首先,要適當降低我國社會保險的繳費率,提高人民的參保熱情。眾所周知,我國社會保險的繳費率與其他一些發達國家相比略高了一些,而較高的繳費率會大幅度降低企業和個人當期的收入水平,這也就成為一些短視的企業和社會成員逃避參保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適當地降低繳費率,不僅可以提高社會成員參保的熱情,有利於我國社會基金的籌集,而且還可以大幅度減輕勞動密集型企業的財政負擔,降低該型別企業過高的違規率,對企業的發展也大有裨益。其次,還要繼續做好社保費用的徵繳和宣傳工作,不僅要將徵繳工作的重心放在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員工和城鎮居民上,還應當關注廣大農村居民和在城市工作的農民工的參保情況,同時,通過各種形式加大社會保險制度的宣傳力度,讓人們能從長遠的角度看到社會保險給他們生活帶來的巨大便利,從而提高全體社會成員參保的積極性,促進我國社會保障事業平穩、健康、快速地發展。
3.2積極推進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發展
在城鄉一體化程序加快的新形勢下,促進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的重點是推進制度整合和待遇銜接,消除城鄉制度上的差異,縮小待遇標準上的差距[1]170。如推進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等。當然,促進社會保障城鄉統籌並不是要搞平均主義,而是要統籌兼顧,要根據城鄉間的社會保障實際情況和城鄉間不同的社會保障需求,區別對待,分別建立起適合城鎮與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
3.3完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首先,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基本法,保證社會保障事業的穩定發展。目前我國社會保障的法律條例規格比較低,有些甚至只是暫行條例或者辦法,應當在完善社會保障基本法的基礎上,著力提高現行社會保障法律的規格,並針對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加快制定更加詳細的法律法規。其次,要健全社會保障的法律監管和實施機制,通過擴大監管範圍,完善監管程式,規範監管機構,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形成強有力的監管機制,合法的籌資機制,有效的執行機制,嚴格的管理機制,穩定的保障機制[3]42。只有這樣,社會保障的成果才能惠及全體社會成員,社會保障的效率才能實現最大化。
3.4提升社會保障管理和服務水平
首先,負責社會保障的相關政府部門應該秉承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水平,設立服務型業務辦理視窗,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眾生活,做到權為民所用,時時刻刻為人民利益考慮,這才是社會保障的真正意義所在。其次,還應該逐步規範社會保障管理,推行社會保障管理制度的一體化改革,把全體社會成員納入到社會保障網格中,嚴格規範社保基金的統籌和支付,打破當前各部門各自為政的現狀,加強部門間的分工和協作,明確各個職能部門的許可權和職責,完善監督機制和問責機制,從立法監督、執法監督、社會監督三個層面加強對社會保障管理的監督。同時還要加強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使人民群眾清楚瞭解社會保障的基本法律法規,提高群眾在這方面的維權意識,使他們在面對違規管理的現象時,能夠及時準確地找到維權的途徑和方法,維護自身合法的社會保障權益。
4.結束語
總之,科學發展觀中的社會保障思想對我國的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起著引領和推動作用,而社會保障的變革和創新也必然會推動科學發展觀的落實。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是一項長期複雜的工程,需要政府、社會和個人多方的共同努力。如何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仍需要我們不斷地探索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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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文二:社會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適應性關係
[提要]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突飛猛進,出現了很多社會問題。本文就社會保障水平和經濟發展之間的適應性關係進行探討,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關鍵詞:社會保障水平;經濟水平;適應性關係
一、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係
一經濟的持續發展能夠為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提供物質基礎。
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離不開經濟支撐,經濟能為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一切物質所需要素。比如像日本、美國這些發達國家,他們的社會保障制度十分健全,覆蓋比較全面。在美國,居民遇到危機情況可以撥打911呼叫求救,短時間內公民的問題就能得到有效解決,這是其他國家在社會保障制度方面難以達到的高度。在非洲、印度這些欠發達的國家,他們的社會保障制度就不夠健全,總會有小孩因為飢餓失去生命,而政府卻沒有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來保障兒童的生命安全。可見,經濟是社會保障制度的物質基礎。
二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是經濟持續發展的保證。
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能夠使社會始終處於健康、協調發展過程中。中國的GDP總值比較可觀,但人均生產總值比較低,根源就在於國人的貧富差距過大,地區發展不平衡等。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縮小城鄉、貧富差距,提高農村的整體消費水平,擴大市場內需,從而推動經濟的增長。此外,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解決老百姓住房難、看病難等問題,能夠解決社會矛盾,穩定社會。整個社會達到相對和諧的狀態,更能拉動經濟的平穩增長。
二、我國社會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關係現狀
一經濟發展不平衡,社會保障水平有差別。
我國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城市的生產總值和人均生產總值均高於鄉村的生產總值,城市的人均消費總值也高於鄉村的人均消費總值,相應的,城市的社會保障水平也普遍高於鄉村,比如城市的環境有統一規劃,有清潔人員負責城市環境的綠化與整潔。城市有公園,並配備相應的公共設施,為城市居民創造舒適宜人的居住條件;而在農村,農民的垃圾通常是自己隨處扔置、無人管理,也沒有為人們提供休閒娛樂的場所。對比可以看出,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導致了社會保障水平高低不同。
二整體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
我國的經濟發展起步晚,整體發展水平還不夠高,社會保障制度並不健全。比如,人們存在住房難、看病難等問題。一方面雖然公民的平均工資有所增長,但與此同時,物價也不斷上漲,特別是房價的飛漲,很多人成了房奴、車奴;計劃生育制度的實施,導致現在的80後和90後都要面臨兩個人贍養4個老人1個小孩的巨大生活壓力,國家卻沒有相對健全的制度來緩解這種社會矛盾。在看病方面,很多公民表示“病不起”,一個輕微的感冒,到醫院去做個檢查、拿副藥就要幾百元甚至上千元,更別說什麼大病了。這說明我國醫療方面的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夠健全。在就業方面,很多大學生面臨“畢業就失業”的尷尬局面,很早以前一則鬧得沸沸揚揚的關於“清華大學畢業生當屠夫賣豬肉”的新聞,還有畢業生找不到工作在家啃老等新聞報道,這都反映了一定的社會問題。也說明了我國在就業方面的保障制度還不夠健全。綜上所述,不難看出,我國經濟發展水平還不夠高,社會各方面的保障制度還不夠健全。
三、在當今經濟形勢下建立水平適度的社會保障制度
一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根據城鄉人民的收入狀況、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來調整社會保障的待遇水平,讓社會保障的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比如,城市居民的收入高,但物價也高,如果看似不斷增加的工資只能勉強與不斷上漲的物價持平,這樣城市居民的生活壓力就會加大,並不能過上和諧舒適的生活。根據經濟的發展來提高社會保障水平,要求物價部門根據居民收入情況和消費情況對商品價格作出規劃,防止因物價過高導致居民生活艱難的局面。
二構建城鄉多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是一個龐大的生活群體,建立多層次、多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發揮社會財富再次統籌分配的作用,為農村居民和生活沒有保障的居民提供相應的社會保障,這樣能夠縮小城鄉的貧富差距,構建社會和諧。比如,現在實施的田地補助保障措施,就是保障農民在自然災害的意外情況下,儘管沒有收入來源,但有政府的補貼來維持生活。又比如農村合作醫療的舉措,就是為農村居民看病求醫承擔一部分費用,為他們的健康提供資金上的保障。
三擴大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
一方面要使社會保障制度覆蓋到農村及邊遠地區,讓每個公民都能享受到這種社會保障福利。比如,山區的孩子上學難,政府應該派相關人員深入基層,詳細瞭解山區的情況,根據當地的情況健全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為山區建設學校等,讓孩子接受教育。此外,也應該建立相關的教師志願者保障制度,鼓勵城市的年輕教師去山區支教,提高山區的教育教學水平;另一方面社會也應該建立全套的社會保障制度,讓居民在生活的各個方面享受到社會保障,比如從就業到住房、從醫療到養老等等,使社會保障制度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相協調。
四加大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力度。
政府在合理的情況下,應該增加社會保障方面財力的支出。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有利於社會穩定、文明和進步,更有利於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社會保障方面加大財政投入,對社會各個方面的平衡和穩定是極為有利的。比如,現在最緊要的住房難和看病難的問題,政府可以加大這兩方面的資金投入,採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針對住房問題,可以推出經濟適用房這些社會保障措施;針對看病難問題,可以發放醫療卡等社會保障措施。
四、結語
社會保障的水平要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這樣社會才能穩定發展。政府應該根據經濟發展情況,相應的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讓更多的公民享受到更多的社會保障福利。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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