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股利政策論文
股利政策是公司期末在平衡內外部相關集團利益的基礎上,對提取了各種公積金後的淨利潤如何進行分配的決策。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摘要] 本文對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剖析,指出國家和上市公司兩方面應共同努力,採取措施,規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為、提高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決策水平。
[關鍵詞]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
所謂股利政策是指股份制公司對股利分配有關事項所做的方針與政策,其實質就是解決留存和分紅的比例關係。我國進行股份制改造雖已有很長時間,但上市公司普遍競爭力不強、獲利能力較差,因此,在利潤有限的情況下,股利政策已成為處理短期利益與長期利益、企業與股東等之間關係的關鍵,對上市公司的生存和發展都具有極其深遠的意義。但由於我國證券市場起步較晚、各項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企業自身的財務管理觀念比較淡薄,廣大投資者對股票的長期投資缺乏信心,使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出現了很多問題。
一、 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的問題
1、股利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具有很強的盲目性和短期性。股利政策的決策中,股利支付率和支付的穩定性是兩個重要的內容。但由於我國上市公司中未流通的國有股和法人股處於絕對控股地位,使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較多地傾向於滿足大股東的意願,而沒有把中小股東的利益放在應有的位置上,因而在股利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上,沒有把股利政策放在公司長遠發展戰略的高度進行決策,沒有明確的股利政策目標,股利分配隨意性強、短期性重,進而導致股票價格經常波動。這實際上不僅對公司信譽造成了直接影響,而且由於股票價格代表了上市公司的價值,也因此阻礙了公司最佳財務管理目標***企業價值或股東財富最大化***的實現。
2、既派又配現象普遍。“風險與收益對等”,因此,作為公司風險的最大承擔者——股東理應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有權利要求公司在有盈利的前提下分配利潤。然而,從1995年到1999年,不分配利潤的上市公司數在逐年上升,究其原因,一是由於我國上市公司中相當一部分僅僅只是微利,而同時現金流動性較差,如要派現,將嚴重影響其正常的生產經營;二是有些上市公司雖業績尚可,但總股本和流通股規模已相當大,使得這些公司的股本擴張能力減弱,送股也不可能。但自2000年以來,派現送股的上市公司數卻有所上升,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並不是大部分上市公司已扭虧為盈或者是公司已開始為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考慮,而是上市公司通過派現可以達到配股融資的目的,因為證監會就公司配股資格有如下規定:公司淨資產收益率必須連續三年超過10%,一些公司就採取了發放現金股利以降低淨資產額、提高淨資產收益率的作法。
3、股利分配行為極不規範。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有些公司的董事會經常修改股利分配方案,使得股利政策缺乏連續性、嚴肅性和權威性,也造成了股票二級市場的異常波動;二是一家上市公司卻多種分配方案並存,這是因為我國上市公司往往同時擁有國家股、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等多種股票,為滿足這些不同投資主體對股利分配不同的喜好,不少公司就會同時制定多個分配方案,儘管這些方案可能會使不同投資主體的利益相互損害。
二、完善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措施
1、從國家方面來看,主要應作好兩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國有股減持、法人股流通的步伐以進一步優化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我國股票市場規模在不斷擴大、居民儲蓄存款也在逐年增加,資本市場已有能力消化法人股,因此,證券監管部門應積極探索和研究促進法人股流通的切實可行的方案。
二是進一步完善有關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規,具體講,可增加對上市公司派發現金股利的限制和不分配股利的限制。對上市公司派發現金股利的限制可通過制定一個下限和一個上限來實現:對分配股利的上市公司規定一個最低限,而對那些抱有配股融資目的公司應規定一個最高限。制定下限是因為上市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有利於投資者對股票市場持有正確的心態、改變我國股票市場過度投機的現狀、進而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制定上限是為了限制有些公司為獲得配股資格而大發股利。
對上市公司不分配股利的限制是指證券監管部門可借鑑西方國家這方面的作法,明確規定上市公司的分紅時間、規定公司保留盈餘達到一定水平時必須分派現金股利,否則,公司將被加增額外稅款甚至終止上市資格,以限制公司超額累積利潤;另外,在審查上市公司配股資格時,除考核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外,還應把公司近幾年的分紅情況考慮進去,這樣既能促使上市公司儘可能利用好募股資金、提高股利分配意識,又能保障廣大投資者合理的投資回報。
2、從上市公司方面來看,也應著重作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強財務管理意識,充分認識股利政策對自身的重要影響,減少股利政策制定的盲目性,提高股利政策的決策水平。上市公司應充分認識到:股利政策的決策受到法律約束因素、公司自身因素、投資者因素等多方面的影響,如資本保全約束、資本充實原則約束;公司自身債務、未來投資機會、籌資成本、資產的流動性等方面的考慮;不同投資者對公司控制權的稀釋的不同關注程度和不同的投資目的等,公司在制定股利政策時,必須充分考慮以上各因素,權衡利弊,才能作出正確決策。二是儘量避免既派又配,積極採用多種籌資方式。如前所述,當前,上市公司既派又配現象很普遍,但實際上這兩種作法效果相反,很不經濟,這是因為現金股利需徵稅,而且稅率高達20%,同時配股又需通過承銷才能完成,而承銷費用一般配股資金總量的一定比例提取,顯然,派現和配股同時進行會大大提高公司的融資成本。應當看到,上市公司融資方式有多種,如吸收直接投資、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尤其是可轉換債券、融資租賃等,不一定非通過配股這樣一種權益資本籌資方式才能籌措到資金,而且利用負債籌資還可充分發揮財務槓桿作用、提高權益資本利潤率、促進股東財富最大化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三是上市公司應根據本企業的成長生命週期,適時調整股利政策。企業的發展一般要經過一個較長的生命週期,而且每一個階段也將持續一個較長的時間,因此,上市公司應將自身的股利政策與生命週期的各個階段結合起來,針對各階段的特點,定性分析,在剩餘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穩定增長股利政策和低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的眾多股利政策種類中恰當選擇,以充分發揮各種股利政策的優勢,同時也可以在較長時間內保持股利政策的穩定性、避免短期行為,保持股票價格的穩定性、增強投資者的投資信心,進而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總之,筆者認為,國家和上市公司應共同努力,規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為,提高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決策水平,以保護投資者合理利益,促進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範文二:股利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摘要:能否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直接影響上市公司的長期發展,本文首先概述了股利政策的基本理論、型別,進而分析了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的問題,接著闡述瞭解決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問題的對策,提出公司應根據自己所處的發展階段來確定相應的股利政策的觀點。
關鍵詞:股利政策理論股利政策型別上市公司股利政策
1股利政策理論
在西方國家,股利政策一直是財務管理專家研究的物件,並已形成較成熟的理論。關於股利政策的研究有三個代表性的基本理論:股利無關論、在手之鳥論和所得稅差異論。
1.1股利無關論此觀點是由Miller、Modigliani兩位學者提出的,即在理想條件下股利政策與企業價值無關,不會對股東產生影響。
這一理論建立在一系列的假設條件下:①不存在個人或公司所得稅;②不存在股票的發行和交易費用***即不存在股票籌資費用***;③公司的投資決策與股利決策彼此獨立***即投資決策不受股利分配的影響***;④市場是一種完整無缺的市場,並且資訊對稱。
該理論的核心是在完美資本市場中,股利政策與企業價值無關,價值是由有效資產投資得來的。
1.2“在手之鳥”理論該理論的代表人物是M·Gordon和D·Durand。其主要觀點是:股東進行股票投資的期望收益由兩部分組成,即股利收入和資本利得收入。由於大部分投資者都是風險厭惡型,他們自然偏好較高的現金股利支付率政策。Lintner及Gorden認為高股利可以降低投資者對於投資的不確定性。遠期所要發的高股利較近期所要發的股利具有較高的不確定性。因此股東對近期少發股利的公司股票給予較低價格的評價。在投資者心目中,認為經由保留盈餘再投資而來的資本利得,其不確定性高於股利支付之不確定性,故當公司降低其股利支付率時,投資人所要求之必要報酬率***Ks***將上升,以做為投資者負擔額外增加之不確定性的補償。股東希望趕快把所投資的錢藉由發放股利拿回來。
該理論的核心在於企業必需制定高支付比例的股利政策,才能使企業價值最大化。
1.3所得稅差異論該理論的代表人物是RobertLitzenberger&KrishnaRamaswarmy,他們認為:如果資本利得所得稅與股利所得稅之間存在差異時,特別是股利所得稅大於資本利得所得稅時,投資者會傾向於企業少發股利。在企業擁有淨現值大於0的投資專案時,應優先進行投資,而不是發放股利。而當企業有多餘現金時,個人所得稅率和企業所得稅率之比成為股利政策的重要影響因素。另外,投資者還可以通過延遲實現資本利得而延遲交納資本利得所得稅。
該理論的核心在於企業必需制定低支付比例的股利政策,才能使企業價值最大化。
除了以上三種基本的股利政策理論之外,常用的股利政策理論還有代理理論和訊號理論。
代理理論是Jensen與Meckling在1976年提出的,該理論認為在所有權和經營權高度分離的現代企業中,股利支付可以減少經理人與股東之間的利益衝突引起的高額代理成本,可以作為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的策略。
訊號理論認為在公司管理者與投資者之間存在著資訊不對稱現象。股利政策可以作為從公司內部管理者傳遞給外部投資者的訊號。
2股利政策的基本型別
在實踐過程中,常見的股利政策有以下幾種:
2.1剩餘股利政策剩餘股利政策的理論依據是MM理論股利無關論。它要求根據一定的目標資本結構***最佳資本結構***,測算出投資所需的權益資本,先從盈餘當中留用,然後將剩餘的盈餘作為股利予以分配。
優點:最大限度滿足企業再投資的權益資金需求,保持理想的資本結構,使企業綜合資本成本最低,實現企業價值的長期最大化。
缺點:完全遵照執行剩餘股利政策,將使股利發放額每年隨投資機會和盈利水平的波動而波動;忽視了不同股東對資本利得與股利的偏好,損害偏好現金股利的股東利益,可能影響股東對企業的信心。
適用範圍:一般用於公司初創階段。
2.2固定的或持續增長的股利政策採用該政策的理論依據是“在手之鳥”理論和訊號理論。它要求以每股股利支付額固定或以一個穩定增長率的形式發放股利。只有企業管理當局認為企業的盈利確已增加,而且未來的盈利足以支付更多股利時,企業才提高每股股利支付額。
優點:穩定的股利政策可消除投資者心中的不確定感。
缺點:股利的支付與盈利相脫節,當盈利較低時仍要支付固定股利,這可能會出現資金短缺、財務狀況惡化,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
適用範圍:這種股利政策適用於盈利穩定或處於成長期的企業。
2.3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該政策的理論依據是“在手之鳥”理論。它要求公司每年按某一固定比例從淨利潤中分配股利給股東。
優點:使股利與公司盈利緊密結合,體現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盈不分的原則,真正做到公平的對待每一股東。
缺點:在實際工作中,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的不足之處表現為:①公司財務壓力較大。根據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公司實現利潤越多,派發股利也就應當越多。而公司實現利潤多隻能說明公司盈利狀況好,並不能表明公司的財務狀況就一定好。在此政策下,用現金分派股利是剛性的,這必然給公司帶來相當的財務壓力。②缺乏財務彈性。股利支付率是公司股利政策的主要內容,股利分配模式的選擇、股利政策的制定是公司的財務手段和方法。在公司發展的不同階段,公司應當根據自身的財務狀況制定不同的股利政策,這樣更有利於實現公司的財務目標。但在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下,公司喪失了利用股利政策的財務方法,缺乏財務彈性。③確定合理的固定股利支付率難度很大。一個公司如果股利支付率確定低了,則不能滿足投資者對現實股利的要求;反之,公司股利支付率確定高了,就會使大量資金因支付股利而流出,公司又會因資金缺乏而制約其發展。可見,確定公司較優的股利支付率是具有相當難度的工作。
適用範圍:穩定發展的公司和公司財務狀況較穩定的階段。
2.4低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該政策的理論依據是“在手之鳥”理論和股利訊號理論。是介於固定股利與固定股利支付率之間的一種股利政策,即企業一般每年都支付較低的固定股利,當盈利增長較多時,再根據實際情況加付額外股利。
優點:既能保證股利的穩定性,使依靠股利度日的股東有比較穩定的收入,又能做到股利和盈利有較好的配合,使企業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缺點:股利派發仍然缺乏穩定性;如果公司較長時期一直髮放額外股利,股東就會誤認為這是正常股利,一旦取消,極易造成公司“財務狀況”逆轉的負面影響,從而導致股價下跌。
這是目前許多國家上市公司最常用的一種股利政策。
3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上市公司在轉型經濟中表現出了獨特而不完善的治理結構,與此相對應的是,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也表現出不規範、不健全且隨意性大的特點。
3.1股利政策缺乏穩定性和連續性由於沒有把公眾投資者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我國上市公司普遍缺乏長期的股利政策目標,因而股利政策頻繁多變,毫無穩定性和連續性可言。第一,股利支付形式變化很大,毫無穩定性。1992年到1996年,上市公司的主要特點是以送股為主,較少分配現金股利。這5年送股公司平均佔到了上市公司數的58%。1997年到1999年,不分配成為了市場的主流,不分配公司佔到了上市公司的56%。2000年末,為了規範上市公司的配股和增發新股行為,證監會把發放現金股利作為公司再融資的必要條件。在政策的刺激下,派現公司急劇增加,分配現金股利佔據了主導地位。2000年到2004年,派現公司占上市公司總數的比例高達52.3%。第二,股利支付率變化很大,毫無規律性。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受到控股股東和政府政策的影響,變化很大,缺乏長遠目標。1994年到1995年,股利支付率為41%;但1996開始,股利支付率急劇下降,僅為27.8%;從1996年到1999年,股利支付率維持在極低的水平,平均為29.5%。2000年末,受國家政策的影響,股利支付率急劇上升,達到了46.6%;2000年到2002年,平均股利支付率為56.8%。2000年以來,派現公司股利支付率普遍較高,存在超能力派現問題。在國家強制上市公司分紅以來,我國上市公司突然積極起來,支付很高的現金股利。究其原因,是控股股東利用股利政策來轉移資金。例如佛山照明和用友軟體常年每10股派現額超過3元,控股股東從高額現金股利中獲利巨大。
3.2股利分配行為極不規範第一,有些公司的董事會隨意制定和更改股利政策,令投資者捉摸不定。如四通高科1997年分配方案為10送6,後改為10送1;大慶聯誼2001年連續釋出4個公告,宣佈股利為10送2轉增8股派現0.5元,後藉口二股東不同意,刪除了當初誘人的每10股轉增8股。第二,已獲股東大會通過的有些股利分配方案實施起來遙遙無期。投資者面對這種情況,毫無辦法。第三,同一公司多種分配方案並存。“同股同權,同股同利”是股份公司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但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特殊性,導致了一些公司對不同的投資主體採取了不同的股利政策。
4解決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問題的對策
各種股利政策各有利弊,結合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現狀,上市公司選取股利政策時,必須結合自身情況,綜合考慮各種影響因素,選擇最適合本公司當前和未來發展的股利政策。其中居主導地位的影響因素是,公司目前所處的發展階段。公司應根據自己所處的發展階段來確定相應的股利政策。
公司的發展階段一般分為初創階段、高速增長階段、穩定增長階段、成熟階段和衰退階段。由於每個階段生產特點、資金需要、產品銷售等不同,股利政策的選取型別也不同。
在初創階段,公司面臨的經營風險和財力風險都很高,公司急需大量資金投入,融資能力差,即使獲得了外部融資,資金成本一般也很高。因此,為降低財務風險,公司應貫徹先發展後分配的原則,剩餘股利政策為最佳選擇。
在高速增長階段,公司的產品銷售急劇上升,投資機會快速增加,資金需求大而緊迫,不宜宣派股利。但此時公司的發展前景已相對較明朗,投資者有分配股利的要求。為了平衡這兩方面的要求,應採取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股利支付方式應採用股票股利的形式避免現金支付。
在穩定增長階段,公司產品的市場容量、銷售收入穩定增長,對外投資需求減少,EPS值呈上升趨勢,公司已具備持續支付較高股利的能力。此時,理想的股利政策應是穩定增長股利政策。
在成熟階段,產品市場趨於飽和,銷售收入不再增長,利潤水平穩定。此時,公司通常已積累了一定的盈餘和資金,為了與公司的發展階段相適應,公司可考慮由穩定增長股利政策轉為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在衰退階段,產品銷售收入減少,利潤下降,公司為了不被解散或被其他公司兼併重組,需要投入新的行業和領域,以求新生。因此,公司已不具備較強的股利支付能力,應採用剩餘股利政策。
總之,上市公司制定股利政策應綜合考慮各種影響因素,分析其優缺點,並根據公司的成長週期,恰當的選取適宜的股利政策,使股利政策能夠與公司的發展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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