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個人與國家關係馬克思的市民社舍思想辯思
[論文關鍵詞]個體性 社套本質 市民社會組織
[論文摘要]馬克思的市民社會理論在歷史唯物主叉的形成q-佔據重要的地位,本文以個人與國家關係作為思維邏輯主線,立基於人的社會本質這一核0前提,來闡釋這一理論。
馬克思的市民社會思想在馬克思理論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馬克思正是從分析國家、法與市民社會的關係^手,批判地繼承了黑格爾法哲學,逐步確立了歷史唯物主義理論體系。在這一具有深刻轉變意義的理論中間,個人與國家之關係問題構成了以全人類的解放為己任的思慮的中心,即如何才能“把人的世界和人的關係還給人自己,”實現人的個性的充分發展,使人過上真正符合人的本質的生活。
一
對於人的本質的科學認識構成了馬克思市民社會理論的邏輯原點。他遵循“從現實的、有生命的個人本身出發”的唯物主義的認識路線,把觀察的視點放在具體的、現實的、實踐著的人的活動上,指出,“第一個歷史活動就是生產滿足這些需要的資料,即生產物質生活本身”。正是在物質資料的生產活動中,在勞動中.人一方面與自然界發生聯絡,在改造自然界的同時獲得了滿足自身需要的資料;另一方面,叉與其他人發生關聯,結成一定的生產關係以及以此為基礎產生的其他社會關係,開始了自己的社會生活,由此人才具有了社會屬性。勞動是推動人自身完善及人類社會發展的基本力量,它不僅決定了人與動物之間的根本區別,也決定了社會性而不是生理性是人的本質屬性。“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實際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人的本質在於社會屬性構成了馬克思批判黑格爾市民社會觀的基石和最終價值歸依。
既然人的本質是社會性,那麼人的社會本性如何實現呢?更進一步的問題是:個人、市民社會、國家之間的關係如何呢?唯心主義大師黑格爾站在國家主義的立場,認為家庭與市民社會是屬於有限性的領域,它們從屬於國家,兩者對國家的關係是一種”外在必然性”的關係,國家成為它們的內在目的不是市民社會決定國家,而是國家決定市民社會。馬克思透過邏輯的泛神論的神祕主義迷霧,把頭足倒置的東西叉顛倒過來,指出家庭和市民社會才是國家的前提,是國家的真正的構成部分。它們本身把自己變成國家,構成了原動力。因為人的社會生活總是從單一的血緣家庭開始的***當然原始的氏族社會除外***。由血緣、親緣為維繫紐帶的家庭是人邁向社會生活的基地,更進一步地說,家庭本是社會的最小單位,家庭生活本身就是社會生活,故它構成了政治國家的“天然基礎”。
相應的,市民社會構成了政治國家的“人為基礎”。在前資本主義的條件下,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實際上是重合的,兩者的邊限並不清晰,政治上的等級也就是經濟上的等級,反之亦然。而在資本主義條件下,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經濟客觀上要求政採取“自由放任”的經濟政策,充當“守夜人”的角色.經濟領域漸次成長為一個獨立的領域,與政治領域分離開來,經濟等級與政治等級的重合狀態亦一去不復返。社會經濟生活與公共政治生活形成了明確的界限。正是在這裡,馬克思認為黑格爾準確地把握了資產階級革命以來市民社會的本質,論述“深刻”。黑格爾把特殊性與普遍性作為市民社會的兩大原則:“在市民社會中,每個人都以自身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來都是虛無。但是,如果他不同別人發生關係,他就不能達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為特殊的人達到目的的手段。但是特殊目的通過同他人的關係就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並且在滿足他人福利的同時,滿足自己。”其中普遍性是以特殊性的獨立為出發點的,其實,這也正是近代以來市民社會活力與力量源泉之所在。個人在私人的社會生活領域,尤其在經濟領域,獲得了充分發揮自己潛能的自由與機遇。人的自立性和自主性不斷增長,使社會呈現一幅生機勃發的景象,這與中世紀那種禁錮人性,壓抑自由的做法形成鮮明的對照,那時為了維護一種宗教、道德或政治上的秩序而寧肯犧牲掉社會的發展。但與此同時,相互聯絡的方面,即普遍性卻是更根本的東西,個人目的的實現有賴於社會的一般條件,有賴於別人的互為目的的行動,個人的行為由此具有了普遍的社會的意義。雖然人的本性得以解放與張揚,但需要勞動、利益、分工等經濟紐帶把人們愈益緊密地聯絡在一起,人在更大的範圍內實現了自己的社會本性。正是在這種意義上,市民社會是家庭的揚棄,是時代的巨大進步。
然而,進步之所在亦即侷限之所在。馬克思立足於近代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分離這一現實,指出了市民社會封閉的、利己主義的特性:作為市民社會一成員的個人的個體性反而成為其社會性的目的和主宰。資產階級的政治解放並未消滅這一矛盾,反而是以此為基礎和當然前提。為了更大地實現人的社會本性,馬克思在進行批判的同時,進而提出了人類解放的歷史任務,明確了社會進步的方向。而這一切也是圍繞個人的社會本質這一核心展開的。
二
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的分離是近代社會的基本特徵,亦成為馬克思市民社會理論的主要事實前提。它正是政洽解放的直接後果之一。而政治解放的實質是專制國家制所賴以立基的舊社會的解體,“政治革命是市民社會的革命。”它消滅了舊的市民社會的政治性質,使財產、家庭、勞動方式等擺脫了政治生活的直接控制,成為獨立的市民社會的組成要素,亦即社會性質的要素。而與此同時,政治生活亦獲得解放,原先處於分散狀態、與市民社會混在一起的政治要素被彙集起來。近代意義上統一的政治共同體得以形成.由它統一行使普遍的政治職能,此一歷程被西方學者稱為“國家建設”***state—building***,政治共同體成為強大鞏固的獨立領域。
這種雙向分離運動使得市民社會成為個體性的私人領域,與人的社會本性發生了新的衝突。市民社會中維繫人們之間關係的紐帶是“非本質的外在的規定”,可以被個人所拋棄掉,其並不是與人的本質須臾不可分割的內生性的聯絡。它只是實現人的個體私利的手段,目的依然在於強固人的個體性。
“現代的市民社會是徹底實現了的個人主義原則,個人的生存是最終目的;活動、勞動、內容等等都不過是手段而已。”個人成為封閉在各自的狹隘圈子裡的單子,政治生活,即類生活,與之絕緣.成為私人的異己存在,並與之對立。人的個體生活和類生活,個體性和社會性之間的矛盾也由此產生,人權則是這一社會現狀最突出的法律表現,即表現為公民權與狹義上的人權的關係問題。
馬克思把人權做了廣義與狹義的區分。狹義的人權是市民社會成員所享有的權利,諸如信仰自由、財產權、平等、安全等,它們正是資產階級革命所大力宣揚的東西,追求的目標。通過對此類概念逐一的現實的考察,透過嚴整的字詞的浮面,馬克思揭示了資產階級的人權實質。“可見,任何一種所謂人權都投有超出利己主義的人,沒有超出作為市民社會的成員的人,即作為封閉於自身、私人利益、私人任性、同時脫離社會整體的個人的人。在這些權利中.人絕不是類存在物,相反地,類生活本身即社會卻是個人的外部侷限,卻是他們原有的獨立性的限制。”人權不但沒有成為促使人們實現更大社會本性的手段,反而鞏固了人的個體性,使個人的封閉的圈子更牢固。市民社會的自私自立性也決定了人權的自私自立性,也就決定了其歷史侷限性。
廣義的人權還包括公民權。它是一種只有同別人一起才能行使的權利.其內容就是參加政治共同體,參加國家,而國家是作為家庭成員和市民社會一分子的同一群人的社會本性發展的結果,是人的社會性得以實現的形式,作為國家成員與作為市民社會的成員在本質上應是統一的。“國家成員這一概念就已經有了這樣的含義:他們是國家的成員。是國家的一部分,國家把他們作為自己的一部分包括在本身中。他們既然是國家的一部分,那末他們的社會存在自然就是他們實際參加了國家。……沒有這種意識,國家的成員就無異於動物。”而實際的情況卻是,在國家中,人是想像中的主權的虛擬分子,他失去了實在的個人生活,充滿了非實在的普遍性。公民在國家面前,在法律上的平等,實際上不過是脫離現實物質利益的差異,撇開每個人的原來等級差別的完全幻想的平等。“但_從政治上廢除私有財產不僅沒有廢除私有財產,反而以私有財產為前提。”政治國家的立法不僅不能消除財產差異在政治生活中的實際影響,恰恰相反,它取消了其他非經濟的差別***出身、等級***,而確立了財產不平等在政治生活中的支配地位。形式上的平等巧妙地掩蓋了實際意義上的不平等,公民權也就成為一種政治假象,對於一般群眾而言,成為一種懸在空中的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
兩者之間的關係又是如何呢?公民生活、政治共同體變成了維護這些人權的一種手段。公民權從屬於狹義的人權,即作為自私自立的市民社會成員的權利。公民成為自私人的奴僕,人作為社會存在物所處的領域還要低於他作為私人個體所處的領域。這樣,不是身為公民的人,而是身為市民社會一分子的人,才是本來的人,真正的人。一言以蔽之,整個資產階級人權並未超出利己主義的個體性的範圍,從另外的一種意義上說,反而成為實現人的社會性的一種障礙。而之所以會如此.正是因為市民社會是家的基礎,國家和法只是自私自立的市民社會的正式反映。“現代國家既然是由於自身的發展而不得不掙脫舊的政治桎梏的市民社會的產物,所以,它就用宣佈人權的辦法從自己的方面來承認自己的出生地和自己的基礎。”
三
那麼,如何才能消除這種本末倒置的不合理狀況呢?如何才能實現人的個體性與社會性、個人與國家的統一呢?
馬克思的回答是站在黑格爾論述的基礎之上的。黑格爾把市民社會看作是個人私利的戰場,個體特殊性的海洋,與政治國家的自在自為的普遍利益處於永久的對立面,他寄希望於等級要素來調和兩者之間的矛盾。“具體的國家是分為各種特殊集團的整體;國家的成員是這種等級的成員;他只有具備這種客觀規定才能在國家中受到重視。……個人是類,但是他只有作為最近的類才具有自己內在的普遍的現實性。因此,他首先在他的同業公會、自治團體等領域中達到他的對普遍物說來是現實的和有生氣的使命,這些領域的大門對他是開著的,……包括普遍等級在內。”∞黑格爾把同業公會和地方自治團體以至普遍等級看作是特殊利益與普遍利益在其中相匯合的領域,是聯結個人與國家的中介,並指出國家的真正力量有賴於這些自治團體:“國家在政治情緒方面深人人心和強而有力的根源就在公會精神中,因為在這裡特殊物是直接包含在普遍物之內的。”∞這就是說,市民社會組織一方面忠實地代表了私人利益,而它同時本身就構成普遍事務,它本身就是內含於國家的普遍物。各等級選派代表參與到國家事務中去,形成與市民社會的等級相分離的政治等級,組成等級議會,參與掌握國家權力,尤其是立法權,它們與有組織的行政權共同起著中介作用,防止政權成為獨斷專行的暴政;另一方面.自治團體、同業公會和個人的特殊利益亦不致於孤立起來.個人就不致於成為盲目的、任性的、反對理性國家的群眾力量。
可見,黑格爾認識到人作為倫理主體,必須要參加普遍生活,而現代國家自身是不可能提供足夠的機會的,這樣,他就用同業公會、自治團體等社會組織來彌樸這一缺陷環節。人們從這些組織中獲得職業、勞動等賴以發展自己倫理生活的手段,並藉以維護其類本質——自由意志。個人首先在這裡過上了現實的倫理生活,亦即特殊性與普遍性內生性統一的生活。因此,它們成為國家民主制度的根基和維護個人自由的保障。對於防止主管機關及其官吏濫用職權來說,也“有賴於自治團體、同業公會的權能他更進一步地明確指出:“可是群眾部分也應成為有組織的,……合法的權力只有在各特殊領域的有組織狀態中才是存在的。”處於一盤散沙狀態下的一個個原子式的個人是無力與強大的官僚機構相對抗的,只有組織起來,藉助於社會組織,才能維護民主制度和個人自由。黑格爾無疑抓住了資產階級民主制的基石,此即通過社會***組織***權力來限制政府權力的思想,為西方的限權理論開闢了一條嶄新的路徑。而如何限制政府專權和保障個人自由正是西方思想界永久的主題之一。
對於這一點,馬克思無疑是讚賞的,這在他對市民社會這一概念的把握上表現得非常明顯。“‘市民社會’這一用語是在l8世紀產生的,……真正的資產階級社會只是隨同資產階級發展起來的;但是這一名稱始終標誌著直接從生產和交往中發展起來的社會組織,這種社會組織在一切時代都構成國家的基礎以及任何其他觀念的上層建築的基礎。”善於抓住事物實質的馬克思為了更透徹地說明問題,常喜歡直接用事物的本質來界定出該事物。在實質意義上他把市民社會歸結為杜會的經濟結構,但並不排拒在一般的、普遍意義上把市民社會視為社會組織,即非官方的社會組織,並認為市民社會是全部歷史的真正發源地和舞臺。在分析有關國家和法的問題時,應深人到大廈的底部——市民社會中,並尤其注意社會基層組織的變化。它們正是社會力量的承接者展示器,也正是它們構成了徹底的、無矛盾的人類解放的方法的重要部分。
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政治解放的侷限性宴質上也是市民社會自身的侷限性,並只能以後者為原因和前提,而人類解放只能是市民社會自身內部的革命。“只有當現實的個人同時也是抽象的公民,並且作為個人,在自己的經驗生活、自己的個人勞動、自己的個人關係中間,成為類存在物的時候,只有當人認識到自己的‘原有力量’並把這種力量組織成為社會力量因而不再把社會力量當做政治力量跟自己分開的時候,只有到了那個時候,人類解放才能完成”0而這一歷史目標的宴現,著力點依然在於社會組織,即“真實的集體”。只有在集體中,個人才能獲得全面發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說,只有在集體中才能有個人自由;同樣,也只有在集體中,在有組織的狀態下,個人才能感受到社會聯合的力量,單個人的“原有力量”才得以展現,也才有能力維護自身的權利與自由;也只有在集體中,在組織體中,個人才能更大限度地過上普遍生活,即符合自己的社會特質的生活。各經濟、社會組織是除家庭以外的、個人現實地參與社會活動、管理活動的主要基地,特別是在現代的只能是代議制政府的條件下,每個人都平等地參與到國家管理事務中去是不現實的,但是他們可以在社會組織中達到基本的普遍生活的實在性。可以說,正是市民社會組織成為連線和維繫人的個體性與社會性的強固基地。
而這裡隱含的一個當然的前提則是,這些集體必須是“真實的集體”。在馬克思看來,資產階級國家等等只是冒充的集體,“由於這種集體是一個階級反對另一個階級的聯合,因此對於被支配的階級說來,它不僅是完全虛幻的集體,而且是新的桎梏”在這裡,真正具有決定意義的是實質性的內容,決不僅僅是外在的表現形式。資產階級國家只是把“普遍事務”僅僅當作一個形式而攫為己有,而實質上只是資產階級用以維護其階級利益的工具,是偏私的而不是真正普遍的。國家的利益作為人民的真正的利益,只是在形式上存在。作為個人社會本性實現的表現形式的國家反而成為與人民對立的東西,成為人的社會性實現的障礙。故此,馬克思認為黑格爾把等級代表製作為解決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之間矛盾的觀點是膚淺的,只是他為了邏輯體系的需要而從事物外部強自賦予其本身沒有的意義,而實質上,“等級要素……是人民本身內部的對立面。政府和人民的對立通過各等級和人民的對立而得到協調。”各等級是脫離了真正人民的,是作為想像的人民而出現的,各等級不僅完成不了中介的使命,反而是矛盾的表徵馬克思指出的個人與國家統一的途徑是鬥爭,變種種“虛幻的集體”為“真實的集體,即共產主義社會。必須用科學的理論武裝廣大人民,實際地反對和改變事物的現狀,掌握政權,徹底地改造社會結構和社會組織。在這樣的集體中,普遍事務不僅僅只是在形式上,更是在實在內容上成為人民的事務,個人的事務,成為個體成員利益的體現者和維護者,個人求得了自身全面發展的機會和條件,也在此基礎上獲得了真正的自由。這類集體成為個人在發達的生產力基礎上的自由的聯合體,並藉此實現個人的自由發展,真正實踐了“把人作為人”的諾言。這類集體成為個人充分展示其社會性的舞臺,個體生括和社會生活對於個人來講都是真正現實的,人從而過上了符合其內在本質的生括。到那時,國家亦將消融於社會之中,其與個人的衝突亦將不復存在。
縱觀馬克思的整個市民社會理論,一以貫之的始終是對於人本身的深切關懷。以人為邏輯起點,以人為最終的歸結點,其主線則是對人的本質的思索,其間滲透著深深的人文情懷,“理論只要說服人,就能掌握群眾;而理論只要徹底,就能說服人。所謂徹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