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常年律師對企業有什麼必要性

  企業一般是在有需要的時候才會去聘請律師,但是在籤一些協議的時候,別忘了帶上常年法律顧問,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聘請常年律師的必要性,希望對大家有借鑑意義!

  聘請常年律師對企業的必要性

  企業法律顧問的作用遠遠不止於幫企業打打官司,或者審查審查合同。一個稱職的、優秀的顧問律師為顧問企業提供的法律服務已不在於為顧問單位發生糾紛、損失後進行亡羊補牢式的訴訟救濟,而在於為顧問單位及時提供有針對性的、超前的、防患於未然的專業性法律安全保障體系,儘量避免糾紛、損失的產生,作為顧問單位的“法律保健醫生”,實現優質、高效、誠信、勤勉、盡職的法律服務,視顧問單位的合法權益為至高無上。法律顧問通過專業的法律服務,協助企業建立風險防範機制,預防和化解經營風險,讓企業在安全的平臺上發展。

  聘請法律顧問,有利於企業隨時得到更全面、更周到、更細緻的法律服務,從而避免企業在出現法律問題時匆匆忙忙四處尋覓律師的困惑和弊端。有助於提高企業的形象:客戶在知曉與其進行業務往來的企業聘請有法律顧問後,必然會認為該企業是一個講究誠信、遵法守紀的、做正當生意的企業,這將大大增強客戶對企業的信賴,極大地促進業務的的洽談成功。同時,法律顧問的存在,也同樣會促使客戶更認真更守信的履行合同。有利於企業規避、防範、減少經營風險,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大量存在各種法律風險***經營風險的一部分***和經營陷阱。而法律顧問的作用正是幫助企業規避和化解法律風險,將法律風險消滅於萌芽之中。

  聘請法律顧問,能更好的促成交易,避免交易風險: 中國人的傳統常常是先做朋友,後談合作,對合作雙方的利益的安排和取捨,常常因礙於情面難以明確,而這又往往會導致發生糾紛。此時,法律顧問作為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第三者出面,將雙方的權利義務用完備的法律檔案明確下來,在保障交易和合作安全的同時,又照顧到了雙方的情面,可謂兩全齊美。

  企業聘請常年律師所具備的能力

  一、要為企業創造價值

  其實,作為“防範和化解風險”的企業法律部門,是可以為企業創造價值的。如通過起草修改和審查合同,節約和減少外包成本;通過參與企業決策,避免因不顧法律風險而盲目決策造成的重大損失;通過應訴、調解化解糾紛減少企業賠償等。此外,企業法律顧問還可以通過智慧財產權保護等維權訴訟直接為企業創造利潤。當領導一旦認識到這種價值時,自然就會對企業法律顧問重視起來。

  二、要在“關門”的同時別忘了“開窗”

  當今時代,企業管理層的法律意識和風險防範都已經有所提高,企業法律顧問如果只是簡單地告訴企業這也有風險,那也有風險,這樣也不行,那樣也不行,是遠遠不夠的,相反還容易遭到企業經營部門的埋怨,誤認為企業法律顧問在“掣肘”企業的發展,最終引起企業管理層的反感,企業法律顧問也就更難有“作為”。因此,企業法律顧問在提示風險、指出問題的同時,更應當為企業找到規避風險、解決問題的出路,正所謂“關上一扇門,開啟一扇窗”。

  三、要握好手中的“金剛鑽”

  “沒有金剛鑽,難做瓷器活”。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面臨種種棘手的“瓷器活”面前必須手握“金剛鑽”,才能“遊刃有餘”、“手到病除”,這就要求企業法律顧問必須堅持孜孜不倦地學習,有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識、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良好的社會溝通能力。企業無論規模大小,法律服務都要堅持專業化、標準化,這不僅包括常用合同文書的審查、訴訟事務的介入、法律諮詢事務的處理,還應包括建立一系列法律事務規章制度,履行法律服務、法律保障和法律參謀的職責。只有堅持了法律服務的標準化、專業化,企業法律顧問手中才算有了“金剛鑽”,企業法制工作才真正走上了正軌,也才能有效克服和避免與企業辦公室或審計監察部門功能交叉、定位不清的弊端。

  四、要努力使自己成為全才

  企業的產、供、銷,人、財、物,任何一個環節都有法律規定。首先應當熟悉企業的情況,根據企業的特點加強特定領域法律知識的研究。其次,還要懂得經濟,甚至要懂企業管理,只有將自身打造成熟悉資本運作、公司改制、勞動就業、智慧財產權、外經外貿等專業知識的複合型人才,才能真正體現企業法律顧問的專業價值。另外,還要充分利用外部專業律師資源,與其聯動,處理好企業經營中遇到的疑難法律問題,不斷提高自身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