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架發行制度介紹及對企業有什麼好處

  儲架發行制度,是一次核准,多次發行的再融資制度。儲架發行制度源於美國,是一項公眾公司再融資行為的特殊流程規定。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儲架發行制度的相關知識。

  儲架發行制度

  儲架發行是相對於傳統發行的概念。一般是指證券發行實行註冊制的基礎上,發行人一次註冊,多次發行的機制。國內文獻翻譯為“儲架註冊”或“櫥櫃登記”。

  儲架發行制度源於美國,是一項關於公眾公司融資行為的特殊流程規定,隨著市場的發展而不斷完善,已被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採用。目前,美國、英國、日本等發達國家,馬來西亞等發展中國家都已經實施該項制度。

  儲架發行制度對新三板的意義

  ***1***正如《意見》出臺的目的,儲架發行最大意義就在於儲架發行制度有助於提高新三板的融資效率,降低企業的發行成本以及監管機構的審批成本,簡化稽核程式,提高發行人融資的靈活性。

  ***2***在傳統的發行制度下,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高,頻繁變更募集資金投向,募集資金大量閒置甚至用於風險高的委託理財、違規借貸等,儲架發行制度有助於解決過度融資問題,緩解二級市場壓力。

  ***3***一次核准,多次發行的儲架機制,有助於改變發行人資訊披露的利益動機,加強了全過程資訊披露的監管力度。由於“儲架”為發行人提供了持續再融資的長期利益,可以有效引導發行人及時披露相關資訊,規避謀取短期利益的不理智行為。

  儲架發行對中小企業的好處

  一次核准分期發行的儲架發行制度安排,減少了定向發行的核準申請頻次,簡化了發行流程,有效降低了中小企業發行負擔;同時,儲架發行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中小企業融資的主動控制力,更能切合中小企業“小額、快速、按需”的融資特點。

  儲架發行制度的借鑑意義

  隨著我國證券發行市場的發展,儲架發行對上市公司再融資制度的不斷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的法規制度與監管體系基本建立,對儲架發行已具備良好的推行基礎。

  適用於註冊制的儲架註冊發行制度,同樣適用於《公司法》和《證券法》中對證券發行實行核准的規定,可理解為“儲架核准發行制”。在核準制中,儲架核准後的多次發行行為屬於核准項下的延續行為,可不被考慮為新的核準專案。

  2005年《公司法》和《證券法》的修訂,消除了儲架發行的法律障礙。新法中取消了新股發行與前一次發行間隔一年以上等限制。2006年5月6日,中國證監會公佈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為儲架發行創造了操作條件。例如,實行6個月內自行選擇發行時機的機制,提供了延後發行的依據;上市公司淨資產收益率要求從10%降低到6%,為上市公司在滿足財務要求的前提下進行多次募資提供了便利。

  同時,中國證監會為配合修訂後的《公司法》和《證券法》實施,制訂各類配套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對現行有關監管規定進行清理、調整、修改和充實,這也為借鑑儲架發行制度,完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工作創造了條件。

  ***一***有利於提高監管審批效率,深化發行體制改革

  由於上市公司再融資的稽核環節多、週期長,審批效率跟不上市場發展,造成發行人融資預期的不確定性,增加融資成本,降低市場效率。簡化再融資申請和證券發行的審批程式,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是推動發行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儲架發行制度正是一項放鬆行政審批管制、加強監管的措施,為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資行為的監管審批效率,提供了極具參考價值的模式。上市公司證券發行可參照儲架發行的方式,在核準再融資申請後,設定一個有效期,允許發行人在有效期內,延後或持續多次地發行證券。每次發行時,不再啟動核准程式***包括髮審委***,只對具體的專案披露資訊進行審查。

  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是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地深入推進市場化改革的過程,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儲架發行機制,是深化發行體制市場化改革的具體舉措。

  ***二***有利於解決過度融資問題,緩解二級市場壓力

  上市公司再融資往往存在著過度融資而導致資金使用效率低的問題。由於對再融資稽核結果預期的不確定性,融資決策往往具有一次性融資額最大化傾向。即使融資過程中市場形勢發生變化導致原定投資專案不再可行,發行人也不願放棄融資機會。這將導致融資金額超過實際需求,甚至沒有專案可投。結果是直接造成資金大量閒置或變更投向,甚至用於高風險的委託理財、違規借貸等。特別是大規模融資對二級市場也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過度融資容易造成二級市場資金供求的失衡,打壓股指,引起股價波動。

  核准儲架後自主擇機、多次快速募集資金的形式有助於緩解發行人一次性融資額最大化的衝動。由於每次發行稽核時又與前一次募資使用情況相掛鉤,這種事後聯絡事前的監管措施,將有利於解決過度融資問題,明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尤其對投資金額較大、時間跨度較長的專案效果更為顯著。

  在“儲架”核准時,發行人股東大會已決定了再融資行為的合法性,因此在每次發行時,董事會就可以快速形成決議,使承銷中使用“閃電承銷”等技術措施具有了可能性。分次發行減小了融資規模,高速交易縮短了市場反應時間,都有利於緩解“鉅額”再融資對二級市場的衝擊。

  ***三***有利於規範資訊披露行為,保護投資者利益

  我國證券市場已建立了較為完善和健全的資訊披露制度,但在再融資過程中,對發行人為了達到融資目的而進行選擇性的資訊披露行為,一直有待加強監管。上市公司對於不利於再融資方案的資訊,可能會選擇隱瞞或推遲披露,而對於再融資方案中的利好資訊,也有可能被部分投資者所利用來進行內幕交易。另一方面,再融資行為後資金投向和收益等資訊披露,與融資前的募資說明書披露相比較,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甚至缺乏邏輯一致性。

  一次核准,多次發行的“儲架”機制,有助於改變發行人資訊披露的利益動機,加強了全過程資訊披露的監管力度。當發行人資訊披露存在瑕疵時,直接導致的後果是下一次發行成本的大幅提高,甚至關係到合格發行人資格的保留與否。由於“儲架”為發行人提供了持續再融資的長期利益,可以有效引導發行人及時披露相關資訊,規避謀取短期利益的不理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