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述教育公平論文

  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教育公平對於我國教育的健康發展方向有重要的導向規範作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論教育公平問題》

  【摘要】教育公平是一個具有科學交叉性或邊緣性的相對獨立的研究領域,是人類社會特有的關於教育機會公平以及教育權利和教育資源分配合理性的一種主觀體驗,社會制度,現實狀態和理想追求,具有社會性,相對性和從屬性的特徵。

  【關鍵詞】教育公平 教育機會的公平 教育過程的公平 教育結果的公平

  一、教育公平的內涵

  一段時間以來有關教育公平的話題屢屢見諸報端,由此也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和討論,在此背景下,教育部提出了針對教育機會,教育過程和教育結果的公平,對義務教育階段農村貧困學生給予補貼,對貧困大學生加以大力扶持力度,並解決亂收費問題,以此作為解決教育不公平問題的突破口,這無疑表明,教育公平問題已經引起了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

  教育公平是公平在教育領域延升和表現,是人類特有的,關於機會公平等以及教育權利和教育資源分配合理性的一種主觀體驗,社會制度現實狀態和理想追求,是促進人類解放的重要基礎和強大動力。

  當今人類步入一個以智力資源的佔有和配置,知識生產,分配和使用為重要因素的知識經濟時代,科教是經濟發展的基礎,知識是人類創新的源泉,發展科技和教育,就必須尊重知識和人才。

  然而,在中國這樣一個社會轉型期,教育公平問題已日益突出,嚴重阻礙和諧社會的程序。而教育公平是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部分,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礎。沒有教育公平,很難達到社會公平。我們所說的教育公平至少應當包含以下兩個方面的乃容:

  ***一***、教育機會的不公

  1.近年來由於城鄉差距,地區差距以及地區校際教育資源的差距引發的“擇校熱”愈演愈烈,不少家長寧可花重金擇校,也要讓子女擠進重點學校。

  2. 有些學校因利益的驅動,就巧立名目設立分校,名正言順的收取擇校費,導致了校中校,校外校,為教育腐敗提供了溫床,然而少則數千元,多則數萬元的擇校費,卻讓很多家長“忘學興嘆”。

  ***二***教育過程的不公

  1.由於地區經濟狀況的不同,導致辦學條件存在較大差異,由此造成了

  同地區學生享受到的教育資源不同,而教育師資隊伍素質的參差不齊。

  2.民辦教育作為我國教育體系的重要部分,為政府和社會減輕了辦學壓力,同時也為學生提供了自主學校的機會,得到社會的支援。但隨著我國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民辦和教育的發展遇到了一些障礙,注入民辦教育的規模難於擴大,教育質量難於提高,社會輿論難於認可等問題,一些規模較小的依靠以學養學的民辦高校舉步維艱。

  ***三***教育結果的不公

  雖然教育知識個體生存和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基於不公平入學條件畢業出來的學生,社會很難區分其實際水平,從而導致就業競爭的不公平。相對於名牌,重點院校的學生而言,不少一般本科,專科院校的畢業生,再就業市場上似乎存在“品牌劣勢”,某沿海城市在舉辦畢業生就業招聘會時,甚至打出“非重點院校的學生拒絕入內”的標語,嚴重破壞了就業競爭的公平競爭。

  二、教育公平的基本特徵

  基於上述分析,教育公平具有如下的基本特徵:

  1、教育公平具有社會性

  教育公平作為一種主觀體驗,社會制度,現實狀態和理想追求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現象,人類社會之外不存在教育公平問題。在人類社會裡,教育公平指向的物件是社會因素,包括個體內部的教育公平感受,都是教育公平現象現實的***理想的***反映,教育公平還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從而表現出明顯的歷史性和階段性。這就是教育公平的社會性,教育公平的公共性是教育公平社會性的一種特殊的帶有本事意義的形態,也是整個教育公平研究忽略的問題。如前所述,教育公平受制於許多社會因素,只有這種社會因素,在公共關係領域發生作用的時候,它們才能成為制約教育公平的因素,特別是在教育資源分配方面,公共性更是劃分教育公平因素的主要標準,公共教育資源分配不平等,可以認定教育不公平,但是非公共教育資源的不平均分配,就不能視為教育不公平。“花較多的錢受較好的教育”,如果對公立學校來說,可能是不公平的。而對非公立學校來說,卻是非常公平的,在教育資源非常緊缺的情況下,在花較多的錢就可以入讀優質的公立學校,是不公平的,而在非義務教育階段,花較多錢就可以讀優質的公立學校,雖然不能說是完全公平的,但也是比較可以接受的,在特定的社會,如果教育的公共性是公平的話,即使非公共性教育附帶有特定的條件對社會公眾來說是不公平的,如富有的豪宅小區舉辦的學校只能接受本小區的兒童,教會舉辦的學校只能接受信奉本教的學生,私立學校認“錢”選人等,只要它不與特定社會或國家的根本法律喲牴觸,都可以認定這個社會或國家教育是公平的。

  2、教育公平具有相對性

  教育公平在時空上具有相對性,時期教育公平的數量、質量及其內容範圍是有所不通的,在現階段的條件和標準看來是公平的,隨著經濟社會與教育的進步,人類自我意識的覺醒和提高,可能變得不那麼公平了,同樣,教育公平涉及教育權利和利益的分配,它總是有區域限制的,並與一個國家的財政體制,教育發展的原有基礎有密切的關係。認權利和資源公平分配為核心的國家教育制度,即使能夠符合麥克馬洪所提出的“水平公平”、“垂直公平”和“代際公平”原則,也未必能保證國家不同地區的公民享有同等質量的教育,種類上也具有相對性,從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不等於人人享有同等質量的教育,即使在高等教育大眾化的國家裡,學校對生源也是有選拔的。

  四、教育公平的社會的意義

  首先,教育公平是和諧社會的重要價值取向。實踐表明,現代社會人們受教育程度與其職業、收入、社會地位呈正比例關係,特別是在當今就業競爭越來越激烈的背景下,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已成為社會個體的發展前提。

  其次,教育公平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支撐。人是社會的主體,教育作為培養人才的基礎,對構建和諧社會具有先導性作用。培養同和諧社會相適應的高素質的勞動者和專門人才,發揮我國巨大的人才資源優勢,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保證。

  再次,教育公平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標誌。和諧社會是以人為本的社會,是實現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的社會。堅持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自由發展客觀上要求教育公平,使每個社會成員都能平等地接受教育。

  參考文獻

  [1]唐瓊,論教育公平與和諧社會[J].吉首大學學報,2006,7.

  [2]陳凡,教育公平:現狀、原因及對策分析[J].青海社會科學,2004,1.

  [3]朱永新,沒有教育公平就沒有社會和諧,科學時報,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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