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混凝土質量控制
摘要:文章從原材料控制、配合比的控制、拌和過程控制、澆築過程質量控制、養護、混凝土的質量檢查等方面談在水利工程施工中混凝土質量的控制。
關鍵詞:水利工程;建設施工;混泥土;質量控制
影響混凝土質量的主要因素是:水泥強度、水灰比、骨料、養護和外部環境。針對這些因素應採取以下措施來控制混凝土質量。
一、原材料控制
1.水泥
(1)水泥品種:承包人應按各建築物部位施工圖紙的要求,配置混凝土所需的水泥品種,各種水泥均應符合本技術條款指定的國家和行業的現行標準。
(2)發貨:每批水泥出廠前,承包人均應對製造廠水泥的品質進行檢驗複驗,每批水泥發貨時均應附有出廠合格證和複檢資料。每批水泥運至工地後,監理人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
(3)運輸:水泥運輸過程中應注意品種和標號不得混雜,承包人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泥受潮。
(4)貯存:到貨的水泥應按不同的品種、標號、出廠批號、袋裝或散裝等,分別貯放在專用的倉庫或儲罐中,防止因貯存不當引起水泥變質。袋裝水泥的出廠日期不應超過3個月,散裝水泥不應超過6個月,快硬水泥不應超過1個月,袋裝水泥的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5袋。
2.水
(1)凡適宜飲用的水均可使用,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不得使用。
(2)拌和用水所含物質不應影響混凝土和易性混凝土強度的增長,以及引起鋼筋和混凝土的腐蝕。
(3)水的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磷酸鹽、硫化物的含量應符合表1的規定。
注:使用鋼絲或經熱處理的鋼筋的預應力混泥土氯化物含量不得超過350 mg/L
3.骨料
(1)混泥土骨料應按監理人批准的料源進行生產,對含有活性成分的骨料必須進行專門試驗論證,並經監理人批准後,方可使用。
(2)不同粒徑的骨科應分別堆存,嚴禁相互混雜和混入泥土;裝卸時,粒徑大於40mm的粗骨料的淨自由落差不應大於3m,應避免造成骨料的嚴重破碎。
(3)細骨料的質量技術規定如下:
1)細骨料的細度模數,應在2.4~3.0範圍內,測試方法按SD150—82第3.0.1條有關規定進行;
2)砂料應質地堅硬、清潔、級配良好;
3)砂料按粒徑分為兩級;
4)砂料中有活性骨料時,必須進行專門試驗論證;
5)其他砂的質量技術要求應符合SDJ207—82中的規定。
粗骨料的質量要求應符合以下規定:
1)粗骨料的最大粒徑,不應超過鋼筋最小間距2/3及構件斷面最小邊長的1/4,素混凝土板厚的1/2,對少筋或無筋結構,應選用較大粗骨料粒徑。
2) 施工中應將骨料按粒徑分成下列幾種級配:
二級配:分成5~20mm和20~40mm最大粒徑為40mm;
三級配:分成5~20mm、20~40mm和40~80mm最大粒徑為80mm。
砼級配由承包人自主決定,但必須滿足設計的抗壓、抗凍、抗滲標號和其他一系列技術要求。採用連續級配或間斷級配,應由試驗確定,如採用間斷級,應注意混凝土運輸中骨料的分離問題。
3) 含有活性骨料、黃鏽等的骨料,必須進行專門試驗論證後才能使用;
4) 其他粗骨料的質量技術要求應符合SDJ207—82中的規定。
4.外加劑
(1)用於混泥土中的外加劑(包括減水劑、加氣劑、緩衝劑、速凝劑或早強劑等)其質量應符合DL/T540-1999第4.1.1條至第4.1.4條的規定。
(2)承包人應根據混凝土的效能要求,結合混凝土配合比的選擇,通過試驗確定外加的摻量,其試驗成果應報送監理人。
(3)不同品種外加劑應分別儲存,在運輸與儲存中不得相互混裝,以避免交叉汙染。
二、配合比的控制
1.各種不同型別結構物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須通過試驗選定,其試驗方法應按SD45-82有關規定執行。
2.混凝土配合比試驗前7天,承包人應將各種配合比試驗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養護的配合比試驗計劃報送監理人。
3.混凝土配合比設計
(1)承包人按施工圖紙的要求和混凝土的工程特點,確定了各種原材料之後,應在監理工程師見證情況下,進行現場原材料的取樣,並填寫見證記錄,交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試驗室進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和試配工作。監理工程師在審查試驗室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單及相應的有關混凝土效能,能夠滿足工程的各項要求後,方可允許進行混凝土的攪拌和澆築工作。
(2)水工混凝土水灰比的最大允許值應符合表2的規定。
注:寒冷地區係指最冷月份氣溫在-3℃以下的地區。
(3)混凝土的坍落度,應根據建築物的性質、鋼筋含量、混凝土運輸、澆築方法和氣候條件決定,儘量採用小的坍落度,水工素混凝土或少筋混凝土的坍落度一般在3~5 cm之間,配筋率不超過1%的鋼筋混凝土坍落度在5~7 cm之間,配筋率超過1%的鋼筋混凝土坍落度在7~9 cm之間。
混凝土配合比調整:砼配合比應由承包人通過現場調查和試驗選定,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需要改變經監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須重新得到監理人批准。當承包人使用發包人提供的砼配合比時應進行復試,並不免除承包人的質量責任。
三、拌和過程控制
嚴格按照試驗室提供並經過監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單進行配料,嚴禁擅自更改混凝土配合比。施工單位必須使用稱量準確的裝置進行生產,並按監理人的指示定期校核稱量裝置。對砂石料堅持要求每盤過磅稱量、不提倡小車劃線做記號的體積法。另外還應經常對攪拌時間、上料順序、混凝土坍落度、混凝土是否離析等進行抽查。較大工程中,施工單位應採用電腦計量的攪拌站,減少人為因素,有利於保證混凝土的設計強度。
四、澆築過程質量控制
混凝土澆築前,監理人應對澆築部位的準備工作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地基處理、模板、鋼筋、止水、預埋件和觀測儀器等設施埋設和安裝。經監理人檢查合格後,監理人要對各工種人員的配備情況、水電供應情況,振搗器的型別、規格、數量是否合適,混凝土澆築期間的氣候、溫度是否合適,運輸能否保證,混凝土澆築高度大於2米應採用的筒式溜槽是否安裝。只有以上工作全部做好方可進行混凝土澆築,在混凝土澆築時按排好順序,保證分割槽、分層混凝土在初凝之前搭接。
五、養護
嚴格按照規範和標準對混凝土構件進行養護和成品保護,凡可飲用的水,均可用來養護混凝土,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汙水及沼澤水,不得使用。使用矽酸鹽水泥或普通水泥的混凝土養護時間不能少於14天,使用摻加較多混合材的礦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以及複合水泥的混凝土養護時間不能少於21天。養護期內混凝土保持必要的溫度和溼度,使水泥水化正常進行,防止發生幹縮裂縫。
六、混凝土的質量檢查
混凝土的質量檢查包括混凝土拌和物的質量檢查和硬化後混凝土的質量檢查。
對混凝土拌和物的質量檢查最具有現實意義。它可以儘早和及時地發現問題,以便及時採取措施加以糾正,是加強混凝土施工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
對硬化混凝土的質量檢查,是在施工過程中按規定的時間和數量在拌合地點(機口)或澆築地點(倉面)抽取有代表性的試樣,製作試件,養護至規定齡期,進行混凝土物理力學效能(強度、抗滲、抗凍等)試驗,以檢驗混凝土的均勻性併為評定混凝土質量和工程驗收提供原始資料。
由於對硬化混凝土的質量檢驗需要經過規定齡期的養護才能得到結果,而此時所澆混凝土已硬化成為建築物的一部分,所以,這種質量檢驗不能發揮控制混凝土質量的作用,僅起到質量評定和為工程驗收提供資料的作用。
在評定混凝土工程質量時,除應有施工中硬化混凝土試件的質量檢驗資料外,有時還需對混凝土建築物本體進行質量檢查。對建築物表層混凝土的檢查,可用回彈儀或鑿取試驗的辦法;對內部混凝土,可用超聲波來檢查它的密實性及強度;對大體積混凝土建築物,可用鑽機取混凝土芯並在鑽孔內進行壓水試驗,以檢查混凝土的強度、抗滲性等,並用這些來作為判斷混凝土質量的重要依據。
總之,只有做到以上幾方面,才能保證混凝土構件的質量,不留隱患,從而達到保證施工質量的目的。
關鍵詞:水利工程;建設施工;混泥土;質量控制
影響混凝土質量的主要因素是:水泥強度、水灰比、骨料、養護和外部環境。針對這些因素應採取以下措施來控制混凝土質量。
一、原材料控制
1.水泥
(1)水泥品種:承包人應按各建築物部位施工圖紙的要求,配置混凝土所需的水泥品種,各種水泥均應符合本技術條款指定的國家和行業的現行標準。
(2)發貨:每批水泥出廠前,承包人均應對製造廠水泥的品質進行檢驗複驗,每批水泥發貨時均應附有出廠合格證和複檢資料。每批水泥運至工地後,監理人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
(3)運輸:水泥運輸過程中應注意品種和標號不得混雜,承包人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泥受潮。
2.水
(1)凡適宜飲用的水均可使用,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不得使用。
(2)拌和用水所含物質不應影響混凝土和易性混凝土強度的增長,以及引起鋼筋和混凝土的腐蝕。
(3)水的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磷酸鹽、硫化物的含量應符合表1的規定。
注:使用鋼絲或經熱處理的鋼筋的預應力混泥土氯化物含量不得超過350 mg/L
3.骨料
(2)不同粒徑的骨科應分別堆存,嚴禁相互混雜和混入泥土;裝卸時,粒徑大於40mm的粗骨料的淨自由落差不應大於3m,應避免造成骨料的嚴重破碎。
(3)細骨料的質量技術規定如下:
1)細骨料的細度模數,應在2.4~3.0範圍內,測試方法按SD150—82第3.0.1條有關規定進行;
2)砂料應質地堅硬、清潔、級配良好;
3)砂料按粒徑分為兩級;
4)砂料中有活性骨料時,必須進行專門試驗論證;
5)其他砂的質量技術要求應符合SDJ207—82中的規定。
粗骨料的質量要求應符合以下規定:
1)粗骨料的最大粒徑,不應超過鋼筋最小間距2/3及構件斷面最小邊長的1/4,素混凝土板厚的1/2,對少筋或無筋結構,應選用較大粗骨料粒徑。
2) 施工中應將骨料按粒徑分成下列幾種級配:
二級配:分成5~20mm和20~40mm最大粒徑為40mm;
三級配:分成5~20mm、20~40mm和40~80mm最大粒徑為80mm。
砼級配由承包人自主決定,但必須滿足設計的抗壓、抗凍、抗滲標號和其他一系列技術要求。採用連續級配或間斷級配,應由試驗確定,如採用間斷級,應注意混凝土運輸中骨料的分離問題。
3) 含有活性骨料、黃鏽等的骨料,必須進行專門試驗論證後才能使用;
4) 其他粗骨料的質量技術要求應符合SDJ207—82中的規定。
4.外加劑
(1)用於混泥土中的外加劑(包括減水劑、加氣劑、緩衝劑、速凝劑或早強劑等)其質量應符合DL/T540-1999第4.1.1條至第4.1.4條的規定。
(2)承包人應根據混凝土的效能要求,結合混凝土配合比的選擇,通過試驗確定外加的摻量,其試驗成果應報送監理人。
(3)不同品種外加劑應分別儲存,在運輸與儲存中不得相互混裝,以避免交叉汙染。
二、配合比的控制
1.各種不同型別結構物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須通過試驗選定,其試驗方法應按SD45-82有關規定執行。
2.混凝土配合比試驗前7天,承包人應將各種配合比試驗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養護的配合比試驗計劃報送監理人。
3.混凝土配合比設計
(1)承包人按施工圖紙的要求和混凝土的工程特點,確定了各種原材料之後,應在監理工程師見證情況下,進行現場原材料的取樣,並填寫見證記錄,交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試驗室進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和試配工作。監理工程師在審查試驗室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單及相應的有關混凝土效能,能夠滿足工程的各項要求後,方可允許進行混凝土的攪拌和澆築工作。
(2)水工混凝土水灰比的最大允許值應符合表2的規定。
注:寒冷地區係指最冷月份氣溫在-3℃以下的地區。
(3)混凝土的坍落度,應根據建築物的性質、鋼筋含量、混凝土運輸、澆築方法和氣候條件決定,儘量採用小的坍落度,水工素混凝土或少筋混凝土的坍落度一般在3~5 cm之間,配筋率不超過1%的鋼筋混凝土坍落度在5~7 cm之間,配筋率超過1%的鋼筋混凝土坍落度在7~9 cm之間。
混凝土配合比調整:砼配合比應由承包人通過現場調查和試驗選定,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需要改變經監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須重新得到監理人批准。當承包人使用發包人提供的砼配合比時應進行復試,並不免除承包人的質量責任。
三、拌和過程控制
嚴格按照試驗室提供並經過監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單進行配料,嚴禁擅自更改混凝土配合比。施工單位必須使用稱量準確的裝置進行生產,並按監理人的指示定期校核稱量裝置。對砂石料堅持要求每盤過磅稱量、不提倡小車劃線做記號的體積法。另外還應經常對攪拌時間、上料順序、混凝土坍落度、混凝土是否離析等進行抽查。較大工程中,施工單位應採用電腦計量的攪拌站,減少人為因素,有利於保證混凝土的設計強度。
四、澆築過程質量控制
混凝土澆築前,監理人應對澆築部位的準備工作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地基處理、模板、鋼筋、止水、預埋件和觀測儀器等設施埋設和安裝。經監理人檢查合格後,監理人要對各工種人員的配備情況、水電供應情況,振搗器的型別、規格、數量是否合適,混凝土澆築期間的氣候、溫度是否合適,運輸能否保證,混凝土澆築高度大於2米應採用的筒式溜槽是否安裝。只有以上工作全部做好方可進行混凝土澆築,在混凝土澆築時按排好順序,保證分割槽、分層混凝土在初凝之前搭接。
五、養護
嚴格按照規範和標準對混凝土構件進行養護和成品保護,凡可飲用的水,均可用來養護混凝土,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汙水及沼澤水,不得使用。使用矽酸鹽水泥或普通水泥的混凝土養護時間不能少於14天,使用摻加較多混合材的礦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以及複合水泥的混凝土養護時間不能少於21天。養護期內混凝土保持必要的溫度和溼度,使水泥水化正常進行,防止發生幹縮裂縫。
六、混凝土的質量檢查
混凝土的質量檢查包括混凝土拌和物的質量檢查和硬化後混凝土的質量檢查。
對混凝土拌和物的質量檢查最具有現實意義。它可以儘早和及時地發現問題,以便及時採取措施加以糾正,是加強混凝土施工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
對硬化混凝土的質量檢查,是在施工過程中按規定的時間和數量在拌合地點(機口)或澆築地點(倉面)抽取有代表性的試樣,製作試件,養護至規定齡期,進行混凝土物理力學效能(強度、抗滲、抗凍等)試驗,以檢驗混凝土的均勻性併為評定混凝土質量和工程驗收提供原始資料。
由於對硬化混凝土的質量檢驗需要經過規定齡期的養護才能得到結果,而此時所澆混凝土已硬化成為建築物的一部分,所以,這種質量檢驗不能發揮控制混凝土質量的作用,僅起到質量評定和為工程驗收提供資料的作用。
在評定混凝土工程質量時,除應有施工中硬化混凝土試件的質量檢驗資料外,有時還需對混凝土建築物本體進行質量檢查。對建築物表層混凝土的檢查,可用回彈儀或鑿取試驗的辦法;對內部混凝土,可用超聲波來檢查它的密實性及強度;對大體積混凝土建築物,可用鑽機取混凝土芯並在鑽孔內進行壓水試驗,以檢查混凝土的強度、抗滲性等,並用這些來作為判斷混凝土質量的重要依據。
總之,只有做到以上幾方面,才能保證混凝土構件的質量,不留隱患,從而達到保證施工質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