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辦理取保候審的情況
很多當事人在被逮捕後,想申請取保候審,但是有條件的,下面是由小編為你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以下情況不能辦理取保候審
①犯罪情節嚴重,可能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②犯罪後逃逸的;
③不認罪,對指控的犯罪有異議的;
④尚有同案人員沒有被抓獲的;
⑤外地戶口,本市沒有固定住所,不能保證隨傳隨到的。
以下情況不需要申請,就可以取保候審:
①公安機關認為有犯罪嫌疑,檢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決定的;
②檢察院認為有罪,法院做出無罪判決的
取保候審的條件
一、公安機關規定的可取保候審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婦女;
***4***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5***提請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7***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二、人民檢察院規定的可取保候審條件
人民檢察院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不予逮捕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對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證據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4***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
***5***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
***6***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偵查羈押、審查起訴期限內結案,需要繼續偵查或者審查起訴的;
***7***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條件法律規定
關於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