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新聞職業道德案例
新聞職業道德對新聞工作者的職業行為具有導向作用,對社會風氣能夠產生重大影響。我國新聞道德狀況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且有的已相當嚴重,引起了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新聞職業道德案例,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新聞職業道德案例篇1:
2010~2012年期間,《中國改革報》記者王清機在《中國食品安全報》兼職期間,以建立“中國食品安全報質量監督跟蹤單位”為名,違規向山東地區多家食品企業收取所謂“質量監督跟蹤單位公告費”;2012年初,王清機違規收取山東省某醫院8萬元“宣傳費”。王清機已被作除名處理並吊銷記者證。
新聞職業道德案例篇2:
2010年12月6日《中國新聞週刊》官方微博發表了金庸因中腦炎合併胼胝體積水,於2010年12月6日19點07分,在香港尖沙咀聖瑪利亞醫院去世。報道一經發出,有關人士便指出該傳聞為假訊息。當天深夜,《中國新聞週刊》副總編、新媒體總編輯劉新宇便在新浪微博上承認編輯未做任何稽核而草率轉發,並真誠接受大家的批評,其本人也提出辭職申請並獲准。
新聞職業道德案例篇3:
2011年7月,《西部時報》記者李靜未經報社同意,私自前往甘肅省合水縣進行所謂“採訪”,期間以青蘭高速合水段建設徵地補償標準過低為由,煽動當地群眾與政府及施工單位對抗,策劃並炮製負面報道,***合水縣政府13萬元。7月下旬,李靜等人赴甘肅慶城縣,同樣以負面報道相要挾,***慶城縣委縣政府13萬元未遂,後***高速公路施工方5000元,***縣交通局一條價值5378元的金項鍊及縣國土資源局5件高檔襯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