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比較
摘要:本文淺析了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發布的《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與日本新聞協會制定的《新聞倫理綱領》的內容、特點,並將二者進行比較,以期從中得到有益啟發,以利於我國新聞行業職業規範的完善,為以後相關準則的制定、新聞立法提供借鑑。
關鍵詞: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日本新聞論理綱領;比較
道德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人們共同生活的準則與規範,往往代表著社會的正面價值取向,對人的行為起著引導、促進作用。職業道德,是同人們的職業活動緊密聯絡的、符合職業特點所要求的道德準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它既是對本行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行為的要求,同時又是職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與義務。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是新聞工作者在長期的新聞實踐活動中形成的職業行為的道德原則和道德規範。它對調節職業交往中新聞工作者內部以及與其他人之間的關係、維護和提高新聞業的信譽、促進新聞業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
在我國,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1991年1月第四屆理事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經過二次修訂,於2009年11月9日通過了新的《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這部準則是我國新聞工作者自律的行為準則,同時,它也是我國新聞行業自律的核心內容。
不同的國家,其新聞職業道德原則與規範有所不同。在東亞,日本的新聞媒體經過較長時間的發展已經較為成熟,在亞洲範圍很有代表性。在2011年3月的“東日本大地震”中,日本媒體進行的一系列報道,引起了我國大眾的廣泛關注,一時間輿論界對日本媒體的專業精神、社會責任感以及媒體風範一片讚揚之聲。這與日本新聞界在本世紀伊始的《新聞倫理綱領》有著不能無視的聯絡。所以,本文選擇了2000年6月日本新聞協會重新制定的《新聞倫理綱領》作為參考文字,試著與《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進行比較。
一、中日新聞職業道德準則的內容分析
(一)《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的內容分析
1、有很強的原則性,帶有強制服從意味
《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以下簡稱準則)的序言,開篇即指出“中國新聞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了我國新聞工作者要遵守的指導思想、方針路線,要求“做到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這樣的內容符合我國強調意識形態的政治特點和思想、文化等社會背景,表現出了很強的原則性,帶有一些強制性服從的意味。
準則的這個特點在下面的具體條文中也有明顯的體現。如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四條。
2、以人民群眾為受眾物件
準則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牢固樹立群眾觀點”、“把人民群眾作為報道主體和服務物件”、“深入基層、貼近群眾、體驗生活”等要求,將我國新聞事業的受眾物件定位為“人民群眾”。“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是相對“敵人”而言的。將受眾定位於人民,根源於我國新聞事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重要組成部分的性質,體現了國家對新聞媒體的管理與約束。
3、業務性要求讓位於原則性要求
準則的前兩條如果可以歸納為原則性要求的話,那麼第三條到第五條可以看做是對新聞工作者的業務方面給予了巨集觀上的指導。其中,準則的第二條是“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第三條是“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
總體而言,《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強調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黨性等原則,重視輿論宣傳,原則性、政治性色彩較濃厚。
(二)日本《新聞倫理綱領》的內容分析
1、強調國民權力與媒體責任
日本《新聞倫理綱領》(以下簡稱新聞綱領)的序言,首先提出了日本國民的“知聞權力”以及新聞媒體的責任,強調讀者的地位,指出新聞媒體工作者需要“與讀者保持信賴關係”。
在此對日本的民主情況和人權問題不作評論,但是此新聞綱領中卻體現出了對國民權力與媒體責任的重視。
2、以對新聞理念的要求為主
日本的新聞綱領可以說是短小精悍。主體內容一共涉及“自由與責任”、“正確與公正”、“獨立與寬容”、“人權”、“品格與節度”五個方面。這五個反面都是從新聞工作者的新聞理念、新聞信仰的角度出發,其內容的具體規定也是如此。該新聞綱領並不規定在特定的環境、特定的條件下新聞從業者應該做什麼、應該怎麼做,只是指出了一種正確的價值取向。
3、力求保持平衡
此新聞綱領的五個方面出了第四點“尊重人權”之外,都以一對詞語的形式出現。其中“自由與責任”、“正確與公正”兩點,突出體現了該新聞綱領在內容上對於平衡性的追求。
新聞綱領內容中提出“表現自由是人類的基本權利”、“報紙應該成為與此最相適應的承當者”,同時又強調新聞媒體“必須充分考慮到肩負的重要責任”。
4、明顯的“西化色彩”
日本的新聞綱領明顯地表現出了對西方國家新聞道德綱領的學習與借鑑。比如綱領中的許多內容與《美國報紙編輯協會原則宣告》有相像之處:二者都是以人權中的“言論自由”作為基礎,強調新聞媒體的自由與責任,內容包括新聞報道的“獨立性”、“真實性”、“準確性”、“公正性”等方面。
總體看來,日本的《新聞倫理綱領》從日本國民的權力和媒體責任出發,巨集觀地引領新聞工作者的新聞理念。
二、中日的新聞職業道德準則內容的比較
***一***異中有同
我國的《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與日本的《新聞倫理綱領》都是針對本國實際情況中出現的問題而制定的,從內容看,可以發現這些問題都涉及到的共同的方面:
1、強調媒體的社會責任
2、重視新聞的真實性、正確性、公正性
3、尊重他人的名譽權和隱私權
4、指出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後,要承擔責任
***二***同中有異
1、內容表現的不同
一方面,《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中的一些內容,在日本的《新聞倫理綱領》中有體現。
這些內容主要涉及黨性原則、政治立場、輿論導向等方面。由此,可以認為我國的準則比日本的新聞有更強的限制性,因為這些內容都是作為職業道德的前提而出現的。雖然在遣詞造句上,準則的內容並沒有任何絕對化的語言,而日本的新聞綱領中則出現了“報道必須正確公正”這樣的底線化的內容。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上述內容,準則中還提出了“促進國際新聞同行的交流與合作”。這一點在日本的新聞綱領中是沒有出現的。但是從日本新聞綱領的西化特點來看,從明治維新起就全面模仿西方的日本應該是放眼國際的。
另一方面,日本的《新聞倫理綱領》中的一些內容在我國的準則中也沒有體現,這主要是指“對待即使是與自己不同的意見,報紙也應該有責任正確、公正、主動地為其提供版面”的內容。這樣的內容被日本的新聞綱領歸類為“寬容”。當然,這裡只提出了接受與媒體自身的意見不同的看法,並不意味著允許出現與政府相悖的觀點。也不能說明日本媒體已經成為了一種“第四權利”。
2、內容重點不同
通過內容分析發現,《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前兩條為原則性的規範,其他幾條則均可以看做是具體化的要求,如:“要通過合法途徑和方式獲取新聞素材,新聞採訪要出示有效的新聞記者證”、 “不擺佈採訪報道物件”、“堅決反對和抵制各種有償新聞和有償不聞行為”、“堅持改革創新”以及“促進國際新聞同行的交流與合作”中的許多具體措施。
而日本的《新聞論理綱領》則真的是一個綱領性的檔案。不但篇幅更短,而且多是概括性的、宗旨的內容,涉及到具體工作要求的不多。
雖然總體而言,我國的準則也是一個巨集觀性的規範,並不能作為指導具體實踐的方方面面,但是比較之下則多了許多更為實際的要求。而日本的新聞綱領雖然並非面面俱到,卻處處關係到新聞業整體秩序的維護。
結語
通過對中日兩國的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的比較,可以為進一步的原因分析提供條件,進而發現不足,以利於我國新聞準則的完善,進而為相關準則的制定、新聞立法提供參考。
關鍵詞: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日本新聞論理綱領;比較
道德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人們共同生活的準則與規範,往往代表著社會的正面價值取向,對人的行為起著引導、促進作用。職業道德,是同人們的職業活動緊密聯絡的、符合職業特點所要求的道德準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它既是對本行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行為的要求,同時又是職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與義務。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是新聞工作者在長期的新聞實踐活動中形成的職業行為的道德原則和道德規範。它對調節職業交往中新聞工作者內部以及與其他人之間的關係、維護和提高新聞業的信譽、促進新聞業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
不同的國家,其新聞職業道德原則與規範有所不同。在東亞,日本的新聞媒體經過較長時間的發展已經較為成熟,在亞洲範圍很有代表性。在2011年3月的“東日本大地震”中,日本媒體進行的一系列報道,引起了我國大眾的廣泛關注,一時間輿論界對日本媒體的專業精神、社會責任感以及媒體風範一片讚揚之聲。這與日本新聞界在本世紀伊始的《新聞倫理綱領》有著不能無視的聯絡。所以,本文選擇了2000年6月日本新聞協會重新制定的《新聞倫理綱領》作為參考文字,試著與《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進行比較。
(一)《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的內容分析
1、有很強的原則性,帶有強制服從意味
《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以下簡稱準則)的序言,開篇即指出“中國新聞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了我國新聞工作者要遵守的指導思想、方針路線,要求“做到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這樣的內容符合我國強調意識形態的政治特點和思想、文化等社會背景,表現出了很強的原則性,帶有一些強制性服從的意味。
準則的這個特點在下面的具體條文中也有明顯的體現。如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四條。
2、以人民群眾為受眾物件
準則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牢固樹立群眾觀點”、“把人民群眾作為報道主體和服務物件”、“深入基層、貼近群眾、體驗生活”等要求,將我國新聞事業的受眾物件定位為“人民群眾”。“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是相對“敵人”而言的。將受眾定位於人民,根源於我國新聞事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重要組成部分的性質,體現了國家對新聞媒體的管理與約束。
3、業務性要求讓位於原則性要求
準則的前兩條如果可以歸納為原則性要求的話,那麼第三條到第五條可以看做是對新聞工作者的業務方面給予了巨集觀上的指導。其中,準則的第二條是“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第三條是“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
總體而言,《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強調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黨性等原則,重視輿論宣傳,原則性、政治性色彩較濃厚。
(二)日本《新聞倫理綱領》的內容分析
1、強調國民權力與媒體責任
日本《新聞倫理綱領》(以下簡稱新聞綱領)的序言,首先提出了日本國民的“知聞權力”以及新聞媒體的責任,強調讀者的地位,指出新聞媒體工作者需要“與讀者保持信賴關係”。
在此對日本的民主情況和人權問題不作評論,但是此新聞綱領中卻體現出了對國民權力與媒體責任的重視。
2、以對新聞理念的要求為主
日本的新聞綱領可以說是短小精悍。主體內容一共涉及“自由與責任”、“正確與公正”、“獨立與寬容”、“人權”、“品格與節度”五個方面。這五個反面都是從新聞工作者的新聞理念、新聞信仰的角度出發,其內容的具體規定也是如此。該新聞綱領並不規定在特定的環境、特定的條件下新聞從業者應該做什麼、應該怎麼做,只是指出了一種正確的價值取向。
3、力求保持平衡
此新聞綱領的五個方面出了第四點“尊重人權”之外,都以一對詞語的形式出現。其中“自由與責任”、“正確與公正”兩點,突出體現了該新聞綱領在內容上對於平衡性的追求。
新聞綱領內容中提出“表現自由是人類的基本權利”、“報紙應該成為與此最相適應的承當者”,同時又強調新聞媒體“必須充分考慮到肩負的重要責任”。
4、明顯的“西化色彩”
日本的新聞綱領明顯地表現出了對西方國家新聞道德綱領的學習與借鑑。比如綱領中的許多內容與《美國報紙編輯協會原則宣告》有相像之處:二者都是以人權中的“言論自由”作為基礎,強調新聞媒體的自由與責任,內容包括新聞報道的“獨立性”、“真實性”、“準確性”、“公正性”等方面。
總體看來,日本的《新聞倫理綱領》從日本國民的權力和媒體責任出發,巨集觀地引領新聞工作者的新聞理念。
二、中日的新聞職業道德準則內容的比較
***一***異中有同
我國的《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與日本的《新聞倫理綱領》都是針對本國實際情況中出現的問題而制定的,從內容看,可以發現這些問題都涉及到的共同的方面:
1、強調媒體的社會責任
2、重視新聞的真實性、正確性、公正性
3、尊重他人的名譽權和隱私權
4、指出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後,要承擔責任
***二***同中有異
1、內容表現的不同
一方面,《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中的一些內容,在日本的《新聞倫理綱領》中有體現。
這些內容主要涉及黨性原則、政治立場、輿論導向等方面。由此,可以認為我國的準則比日本的新聞有更強的限制性,因為這些內容都是作為職業道德的前提而出現的。雖然在遣詞造句上,準則的內容並沒有任何絕對化的語言,而日本的新聞綱領中則出現了“報道必須正確公正”這樣的底線化的內容。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上述內容,準則中還提出了“促進國際新聞同行的交流與合作”。這一點在日本的新聞綱領中是沒有出現的。但是從日本新聞綱領的西化特點來看,從明治維新起就全面模仿西方的日本應該是放眼國際的。
另一方面,日本的《新聞倫理綱領》中的一些內容在我國的準則中也沒有體現,這主要是指“對待即使是與自己不同的意見,報紙也應該有責任正確、公正、主動地為其提供版面”的內容。這樣的內容被日本的新聞綱領歸類為“寬容”。當然,這裡只提出了接受與媒體自身的意見不同的看法,並不意味著允許出現與政府相悖的觀點。也不能說明日本媒體已經成為了一種“第四權利”。
2、內容重點不同
通過內容分析發現,《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前兩條為原則性的規範,其他幾條則均可以看做是具體化的要求,如:“要通過合法途徑和方式獲取新聞素材,新聞採訪要出示有效的新聞記者證”、 “不擺佈採訪報道物件”、“堅決反對和抵制各種有償新聞和有償不聞行為”、“堅持改革創新”以及“促進國際新聞同行的交流與合作”中的許多具體措施。
而日本的《新聞論理綱領》則真的是一個綱領性的檔案。不但篇幅更短,而且多是概括性的、宗旨的內容,涉及到具體工作要求的不多。
雖然總體而言,我國的準則也是一個巨集觀性的規範,並不能作為指導具體實踐的方方面面,但是比較之下則多了許多更為實際的要求。而日本的新聞綱領雖然並非面面俱到,卻處處關係到新聞業整體秩序的維護。
結語
通過對中日兩國的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的比較,可以為進一步的原因分析提供條件,進而發現不足,以利於我國新聞準則的完善,進而為相關準則的制定、新聞立法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