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我國地方政府怎樣實現社會管理創新

  導讀:地方政府,指管理一個國家行政區事務的政府組織的總稱,全稱“地方人民政府”,在中國指相對於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而言的各級人民政府,憲法第95條規定“省、直轄市、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簡稱“地方”。

  社會管理創新是指在現有社會管理條件下,運用現有的資源和經驗,依據政治、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態勢,尤其是依據社會自身執行規律乃至社會管理的相關理念和規範,研究並運用新的社會管理理念、知識、技術、方法和機制等,對傳統管理模式及相應的管理方式和方法進行改造、改進和改革,建構新的社會管理機制和制度,以實現社會管理新目標的活動或者這些活動的過程。社會管理創新既是活動,也是活動的過程,是以社會管理存在為前提的,其目的在於使社會能夠形成更為良好的秩序,產生更為理想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

 

  摘要: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是我國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主題。在對我國地方政府在社會管理創新過程所衍生的“剛性穩定”思維、嵌入監管效果弱、非正式制度運用匱乏、社工隊伍建設系統提升以及社會組織的限制性困境與適應性創新等問題剖析的基礎上,提出我國地方政府的社會管理創新應尋求從剛性管理向柔性管理的轉化,探索從分類控制向嵌入監管的轉化,發揮非正式制度與正式制度的協同效能,強化制度系統功能耦合及後續發展能力,以社會政策來夯實社會管理創新基礎以及培育公共精神來縫合政治話語與生活話語。

  關鍵詞:剛性穩定;內卷化;非正式制度;公共精神。

  加強社會建設,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是我國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主題。如何更新社會管理理念、創新社會管理方式、推進社會體制改革以及拓寬社會服務領域對實現社會關係和諧和維護社會穩定執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在我國取得舉世矚目的社會主義建設成就過程中,雖然國家也非常注重社會控制,但並未針對社會領域的變化做出重大管理佈局,這使得社會經濟領域的一些新問題仍沿用舊有的思維框架進行處理。新時期黨和政府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目的就在於:聯合社會力量,通過社會政策、社會服務、社會工作以及社會公益事業來化解社會矛盾,引導社會能夠進行自我管理與自我治理,培育理性、寬容、和諧、文明的社會氛圍,最終實現社會系統良序執行與協調發展。

  一、對當前我國地方政府社會管理創新偏差的剖析。

  我國社會管理創新就是實現社會管理制度、體制、結構、執行、過程與方略的多元性、公共性、動態性、科學性、藝術性、創造性以及經濟性等特性。關於當前我國地方政府社會管理創新的模式總結,學界已有一定數量的歸納與分析。本文主要聚焦於地方政府社會管理創新的偏差剖析,並提出相宜的“糾偏”之道。

  ***一***社會管理中“剛性穩定”思維導致組織“內卷化”

  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是人類從古至今的共同願望。一方面,社會管理創新的最終效果就是達到社會秩序的和諧穩定。另一方面,社會矛盾也是社會變革與發展的原動力,構建和諧社會就是要在解決社會矛盾之中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雖然我國社會總體上是穩定的,但此種穩定卻是一種靜態的“剛性穩定”。“剛性穩定”是指單純地以僵硬的方式壓制矛盾,缺乏韌性、延展性和緩衝地帶,使得管理者時刻處於高度緊張狀態,企圖運用一切資源來維繫其所謂的“理想穩定”,最終可能因不能承擔不斷遞增的巨大社會政治成本而導致政治統治的斷裂與社會管治秩序的失範。“剛性穩定”在社會管理創新中具體表徵為:組織的“內卷化”,它是指一個組織既沒有突變式的發展,也沒有漸進式的增長,而是處於一種不斷內卷、自我複製與精細化的狀態。“內卷化”其實是簡單複製舊有機制,營造出社會管理表面穩定的假象,致使社會管理創新停滯不前,且更進一步積聚社會風險。雖然“內卷化”是現代化程序中政府社會管理不可迴避的一個發展階段,但是政府可以在既有的社會管理體制基礎上,按照統籌兼顧的原則,降低通過管、控、壓、罰等行政化手段進行社會管理的程度,更加善於運用群眾路線的方式、民主的方式以及服務的方式,儘可能通過對話、溝通、協商與協調等方式來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真正實現從重管制控制、輕協商協調向更加重視協商協調的轉變,這樣才能使社會的“剛性穩定”轉變為開放的、動態的、和平有序的以及具有強大自我修復功能的“韌性穩定”。

  ***二***社會管理中嵌入監管缺位影響管理效能。

  社會網路理論認為組織是由多個社會行動者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組成的集合。社會網路理論將組織的結構理解為由其中的行動者通過某一特殊型別的紐帶聯絡起來的一張網,並主張行動者之間聯絡的型別、範圍、強度以及網路位勢能對組織效能的發揮產生重要影響。社會網路理論從經驗層面論證了所有行為都是嵌入到社會關係網路中的,組織也是嵌入到具體的關係網路中的。嵌入之所以能對組織效能產生影響,是因為它能提供信任、傳遞有效的資訊以及促進問題的解決三個方面的獨特功能。因此,嵌入監管能使社會管理主體培育良好的認同權威,這種權威不同於剛性化的權力運作,它來自於社會管理主體在一定的社會規範下與社會管理客體互動的產物。一方面嵌入監管有助於社會整合的實現,另一方面社會整合實現過程也是社會管理主體在社會層面汲取資源和權威不斷拓展的雙向互動與彼此支援的過程。我國地方政府的社會管理創新更多地呈現出一種外在於社會的“類別化”管理特性。隨著改革的深化與社會的變遷,傳統的單位認同式微,新的集體認同缺位,民眾的社會預期處於不穩定與質疑的狀態,民眾的社會互信度呈現出較低的水平已經成為常見現象,這些因素勢必會影響這種“類別化”社會管理效能的有效發揮。別外,地方政府在社會管理創新過程過於注重“硬”體制機制整合,在挖掘新集體認同的“軟”文化層面卻動力不足。

  ***三***社會管理中非正式制度供給匱乏削弱管理效度。

  在現實生活中發生作用的制度其實包括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們有意識地對社會行為確定的規範,具有一定的強制性,一旦確立就會形成制度剛性對行為產生深刻的影響;非正式制度是指人們在長期交往中自發形成並被人們無意識接受的價值道德規範、風俗文化習慣以及意識形態等內在行為規範。在社會發展過程中,非正式制度不可缺失,即使在正式制度非常完備的現代國家,也不可能把人們行為的一切都置於正式制度控制之下,仍然存在由非正式制度進行調整的空間或領域。一些轉型國家的制度化過程經驗也表明: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不均衡和不相容,整體制度變遷則不可能成功。如果說正式制度供給是社會演進“函式關係式”的一個常量,那麼非正式制度影響則是此函式式的一個重要變數。兩種制度在不同的發展階段發揮的效能和作用的力度可能存在差異,但有效的整合可使社會管理效能更為顯著。我國地方政府往往重視正式制度對行為的規約而忽略了非正式制度對行為的影響。我國地方政府社會管理創新的理論,現實也表明,在社會管理過程中兩者都可以影響社會管理創新的過程及效能。社會管理創新應更加註意區域治理與非正式制度之間的持續互動過程。社會管理依賴於區域精神、參與精神以及治理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支撐,社會管理正式制度的創設要以非正式制度為基礎,這樣才能將正式制度內化為非正式制度,以達到社會治理的理想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