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管理論文

  地方政府是直接治理一個區域和管理該區域內居民最直接的政府,是基層的政府,下面是小編整理了,有興趣的親可以來閱讀一下!

  篇一

  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探究

  [提要] 本文在分析比較網路徵信和傳統徵信的優劣之後,認為網路徵信系統將是今後發展的趨勢;進而在分析“平臺徵信”和“央行徵信”模式優劣的基礎上,指出央行徵信模式是目前快速建立網際網路金融徵信體系的有效途徑。提出要在完善網際網路金融徵信法律法規體系、明確網際網路金融徵信行業標準的前提下,推動網際網路金融信用資訊納入央行徵信系統,建立網際網路金融徵信體系的思路。

  關鍵詞:網路徵信;徵信體系;央行徵信;平臺徵信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6年3月11日

  一、研究背景和意義

  徵信,就是指對信用主體***市場參與者***的信用或資信狀況進行調查報告的中介服務活動,主要作用是消除或降低信用交易雙方的資訊不對稱。徵信體系建設是我國社會與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國市場經濟的最新組成部分,是我國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作為一種新的金融模式,網際網路金融發展迅猛,以網際網路為獨立載體的第三方支付、P2P網路信貸平臺、眾籌、電商大資料金融、網際網路金融門戶等服務型別,雖然運營形態各異,卻無不深刻改變著金融版圖。近兩年,我國P2P網貸平臺數量不斷增加,然而在急劇擴張的背後頻現的網路信貸公司“倒閉潮”也暴露了網際網路金融信用體系建設滯後和監管缺失的問題。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越來越受企業、個人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在建設過程中引進網際網路金融徵信系統更是迎合了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需要,但是如何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網際網路金融徵信體系,它的模式和架構如何建設,並沒有一套系統的構建實施方法,網際網路金融徵信體系的構建也是一個較新穎的課題。目前對我國徵信體系的認識與理解還存在很大差異,現在很多人把徵信建設歸結為建設一個數據庫、一個資訊平臺,或者是歸集一個黑名單。這種理解是有一定侷限性的,我們應該認識到徵信體系建設是我國深化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完善社會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工作,是在構建一種新型的社會執行規則。

  二、網路徵信與傳統徵信比較

  從天貓、螞蟻、芝麻等,我們可以看到網路商務、網際網路金融、網路徵信體系之間的內在連結,可以說網路徵信產業服務鏈已初步成型。網路徵信正在從網路經營活動中逐漸分離,作為獨立的業態初露端倪。網路徵信服務正在成為網路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

  ***一***傳統徵信:現實財務的小資料。傳統徵信是由專業機構通過固定的模型定向採集財務和金融交易資訊並對資訊進行加工、處理、報告的專業化信用管理服務。傳統徵信以美國為代表,以1841年美國鄧白氏公司的成立為興起標誌,是目前全世界範圍內普遍存在的徵信業態。在我國,傳統徵信以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為代表,受《徵信業管理條例》約束,機構的設立和業務的開展需要申請相應的牌照,傳統徵信的特點有:

  由徵信機構進行專業化、牌照式經營;是“小資料”,以金融交易為核心,集中分析財務資料,一般只有幾十個資料項,主要涉及收入、資產及抵押狀態、擔保情況等,表現的主要是債務狀況;用途主要是預測信用交易風險和償還能力;資料獲取渠道比較狹窄和固定。

  傳統徵信依靠幾個專業機構各自建立物理資料庫,定向搜尋一些“小資料”,然後建立固定的模型,之後在資料庫裡系統自動地用這些模型對資料進行計算。由於資料項的更新和拓展很慢,所以資料使用者拿到的徵信報告與結果是固定格式的、相對靜態的。

  傳統徵信服務依賴於資料庫的覆蓋程度。傳統徵信雖然已經發展了比較長的時間,但也不能達到完全覆蓋。美國的徵信體系是全世界最發達的,但目前一些公開資料顯示,美國徵信系統的覆蓋率只有85%。

  ***二***網路徵信:網路行為的大資料。網路徵信是指網路交易平臺、電商等網路機構開展的全網海量資料採集處理並直接應用的信用管理服務。網路徵信是通過網上非定向地全面抓取各種資料,獲取海量網路資訊,從而實現對網路主體的信用軌跡和信用行為進行綜合描述。網路徵信的主要特點有:

  “大資料”,資料來源廣泛,資訊全面,不拘泥於財務,也包括非財務類的,例如社交行為、文字言論、談話語音、圖片等各種資訊,具有非常強的社會性。網路徵信在網路平臺上可以把參與網路活動的人群都覆蓋到,不用建立專門的機構和資料庫,不需要大量的資金成本和人力、物力進行資料庫傳輸,即不用為了採集資料而採集資料,一切資料與資訊都隨著網路活動自然生成,只要在網上通過平臺或者直接使用大資料搜尋與抓取就可以,成本低、門檻低,這也是網路徵信快速發展、必然成為未來主流的原因。

  三、平臺徵信與央行徵信優缺點比較

  建立網際網路金融徵信體系是防範網際網路金融風險,促進網際網路金融進一步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目前,網際網路金融徵信體系有兩種模式可供選擇:一是依託於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平臺建立的“平臺徵信”模式;二是將網際網路金融信用納入央行金融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簡稱“央行徵信系統”***的“央行徵信”模式。

  ***一***資訊來源。平臺徵信資訊來源渠道單一、持續性無保障;央行徵信資訊種類豐富,資訊來源穩定,平臺徵信資訊主要來源於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客戶的行為資料,一定程度上反映客戶的社會關係和經濟行為特徵。以阿里為例,電商平臺是阿里徵信資訊的唯一來源,阿里徵信資料庫只收集其客戶的網路交易資訊及其相關資訊,資訊的指向性很強。

  央行徵信資訊涵蓋各行各業,能夠反映資訊主體信用狀況的資訊,資訊類別較多。《徵信業管理條例》明確了央行徵信系統的法律地位,對從事信貸業務的機構向央行徵信系統報送資料進行了強制性的規定。因此,具有穩定的資料來源。

  ***二***資訊質量。平臺徵信資訊時效性強,但存在“資訊噪音”;央行徵信資訊時效性弱,但不存在“資訊噪音”。在電商平臺交易過程中,交易一旦產生,交易資訊會即時被徵集錄入,因此平臺徵信的資料具有較強的時效性;但同時也會產生大量“資訊噪音”,而網際網路資訊科技並不能從海量的資訊中辨別、遴選出有用、真實的資訊,因此難以全面、準確地反映資訊主體信用狀況。   央行徵信只有經資訊主體同意才能徵集相關資訊,包括信貸資訊、公用事業信用資訊、政府部門相關資訊等,且一般由相關資訊源單位錄入,從資訊產生到進入徵信資料庫存在一定的時間差,因此資訊的時效性相對較弱;但央行徵信在資訊徵集前會與資訊源單位就資訊的類別等進行協商,要求資訊源單位按照既定模式報送資料,且資訊源單位會對資訊進行簡單加工處理,並對資訊的真實性負責,因此不存在“資訊噪音”問題。

  ***三***資訊採集成本。平臺徵信資訊採集成本低,央行徵信資訊採集成本較高。電子商務平臺具有環境透明、資訊共享的特點,所獲資訊由交易網路直接產生、傳播,資訊徵集收錄均通過電子商務資料庫自動完成,幾乎零成本地獲取客戶資訊。央行徵信則需要建立專門的資訊管理系統,由專業資訊管理技術人員對資訊進行徵集、管理,並且要與資訊源單位協商,經同意後才能獲取資訊,資訊徵集、管理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本較高。

  ***四***資訊處理能力。平臺徵信具有強大的資訊處理能力。電商平臺具有較強的資訊組織、檢索和排序功能,可對海量資訊進行標準化排序,能夠有針對性地滿足不同資訊使用者的需求。此外,電商平臺藉助大資料探勘和強大的資訊流優勢,將大量碎片式、難以量化和傳播的“軟資訊”轉變為可量化、可傳播的“硬資訊”。央行徵信在資訊處理方面遠不如平臺徵信強大,如央行徵信系統提供的徵信產品和服務較為有限,但隨著其模式的日漸成熟,資訊處理能力將逐步強大,功能將逐步完善。

  ***五***信用資訊共享。對網際網路金融而言,由於各平臺均是根據自身業務需求建立的徵信模式,缺乏統一的行業徵信標準,因此平臺資訊難以有效共享,制約了失信懲戒機制在網際網路金融領域作用的發揮。而央行徵信經過近十幾年的發展,目前已經初步實現了在現實金融中各商業銀行之間信用資訊共享,併為其提供查詢服務,有效防範了金融體系信用風險。

  四、我國網際網路金融徵信體系建設路徑

  ***一***完善法律法規體系,為網際網路金融徵信體系建設提供法制保障。《徵信業管理條例》及其配套制度初步構建了我國徵信法律框架,但許多實施細則仍未出臺,尤其對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徵信活動缺乏有效規範。構建網際網路金融徵信體系法律框架,首先應加快網際網路金融相關的基礎性立法,明確諸如網際網路金融企業、P2P融資平臺等網際網路金融的性質和法律地位,使其成為徵信系統合法的資訊提供者,為接入徵信系統奠定法律基礎;其次=應在《徵信業管理條例》框架下,結合網際網路金融的基本特徵,將網際網路金融徵信行為納入統一監管範疇;再次應根據網際網路金融背景下徵信市場的發展和變化,適時修訂和完善現有徵信法規,對新型徵信業務模式比如基於網際網路服務平臺的徵信活動進行規範管理。

  ***二***建立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徵信系統,明確徵信標準。統一的徵信標準是實現資訊互聯互通的前提,我國徵信標準化建設相對滯後,網際網路金融徵信更是如此。目前,我國普遍用於支撐信用體系的技術平臺,其各資料庫的結構和標準,包括信用資料格式、內容、指標和標識以及技術支援軟體等差別很大,給網路信用資訊的整合與共享、資料庫之間的資訊交換與介面連線留下嚴重的隱患,也對信用資訊資料的進一步加工、整理和綜合應用帶來了障礙。建議成立全國性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協會,由協會負責研究建立全國性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徵信系統,制定行業徵信標準,統一資料採集、信用報告格式規範、徵信服務等關鍵標準的內容,並通過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發展實踐修訂完善標準體系,實現網際網路金融全行業徵信資訊共享。

  ***三***推動網際網路金融全面接入央行徵信系統,實現信用資訊共享和互補。央行徵信系統在實現金融貸前貸後風險預警等業務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幾乎所有的商業銀行都把查詢徵信系統作為審查貸款的必經環節。網際網路金融信用資訊納入央行徵信系統是實現快速建立網際網路信用資訊統一平臺、構建網路信用體系的有效路徑。在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徵信系統和徵信標準化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情況下,應積極推動網際網路金融全面接入央行徵信平臺,建立金融機構、網際網路企業、第三方支付機構等對接機制和信用資訊交換機制,形成央行徵信系統和網際網路金融徵信系統的相互促進、互為補充。

  ***四***發揮徵信機制作用,淨化網際網路金融環境。徵信機制的基本功能體現為激勵守信、懲戒失信,在網際網路金融信用資訊全面納入央行徵信系統後,通過與央行徵信系統資訊共享互補,進一步發揮徵信機制的作用。一是建立網際網路金融“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加大對失信行為的處罰力度,形成對失信者的有效震懾;二是完善資訊記錄和披露制度,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的良好環境,增加失信者市場交易成本,形成市場性懲罰機制;三是建立健全社會性信用獎懲機制。利用社會媒體和網路資源,加強對失信行為的披露和曝光,形成全社會的道德譴責輿論環境;四是建立健全司法性信用懲罰機制,依法追究嚴重失信者的民事或刑事責任,建立與失信懲戒要求相適應的司法配套體系。

  主要參考文獻:

  [1]2013年網貸行業年度特刊.

  [2]吳晶妹.2011~2012年中國徵信業回顧與展望[J].徵信,2011.6.

  [3]吳晶妹.未來中國徵信:三大資料體系[J].徵信,2013.1.

  [4]杜迎偉.大資料時代徵信業發展探析[N].金融時報,20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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